新消法宣传学习方案

屯留县工商局

开展新《消法》学习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20xx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决定自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为顺利应对《消法》修订后带来的工作变化,准确掌握新《消法》相关法规,努力提高社会化大维权意识,积极推进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屯留县工商局积极筹划,计划通过如下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新《消法》学习宣传活动,以保证新《消法》的顺利施行,为消费维权职能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一、组织一期专题培训。

新《消法》较旧法有许多调整,为了深刻领会新《消法》的立法理念,做好新消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工作,县局决定举办一期新《消法》专题培训活动。培训主要针对新修订《消保法》的立法背景、消费者定义、职业打假人法律空白、举证倒置义务、产品召回制度、退货日期计算、消费者悔过权、消费者组织的职能延伸、消费争议解决途径变化、公益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新规定等16个修改后的《消保法》亮点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培训将邀请各重点消费行业(包括超市、商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气、供热、供电、供水、装潢公司、旅游公司、汽车4s店、个体户等)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在县局三楼会议室举办专题培训。

二、在县电视台以影像和滚动字幕的方式播放有关新《消法》的宣传资料。

三、在屯留报刊登新《消法》宣传资料。

四、在时代广场和腾飞眼镜店两块大荧幕播放有关新《消法》的宣传资料。

五、在屯留吧发布新《消法》全文资料及相关宣传资料。

六、开展一次送法下基层活动。

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这种新的消费形式,从三个方面强化了消费者维权保障,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我局将针对昂生医药网这一网购平台开展一次送法下基层活动,积极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树立正确的经营意识。

七、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县城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总结.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总结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工作。我局下发了《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木舒克质技监函(20xx)35号],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现就学习宣传《条例》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及时部署

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我局党组非常重视,主要领导请自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到人。法制机构认真组织,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学习《条例》认识,提高质监法治意识,完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形式 取得实效

一是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我局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日、法律知识学习日等时机,认真组织逐条学习《条例》和《条例》解读,学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伊明巴海、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帕尔·阿比布拉同志在《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力争每一位同志,对《条例》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提高对法制工作的认识。同时积极利用州局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是开展座谈讨论。在深入学习《条例》的基础上,法制机构拟定了十个方面的专题讨论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座谈

讨论。通过多次的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有力的推进了建设法治质监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知识测试。为验证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学习和知晓程度,4月x日州局法制科拟题,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综合考试,93人参加了考试,及格率100%。

四是学习宣传《条例》与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我局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宪法法律宣传月的重要内容,广为宣传。组织州局35人参加了自治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结合质监系统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基层和质监法律咨询活动;制作板报6块,《农资打假》专题片1期,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

五是学习宣传《条例》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结合。为确保行政处罚合法、适当,规范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行政行为,在全系统正式发布实施了《图木舒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该《基准(试行)》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图木舒克质监系统衡量和考核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是学习宣传《条例》与开展建设法治质监活动相结合。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有力的推动了建设法治质监活动。我局制定了《建设法治质监五年规划》、《建设法治质监实施方案》及《建设法治质监年度计划》,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法治质监目标任务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力的推进了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条例》从提高我区公民法律素质、推进全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出发,全面总结了我区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原则、部门职责、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它的颁布实施,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快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依法保障我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的实现,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学习宣传《条例》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力度,增强了承担应有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我局仍将紧紧依托全体干部职工,群策群力,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地落实好质监法制宣传的各项措施,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质监活动,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切实为图木舒克经济建设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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