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岳麓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岳麓区水务局

20xx年9月16日

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革水管工程单位体制。根据国办发[2002]45号、湘政办发

[2004]8号、湘编办发[2006]39号、长政办发[2007]22号、长水发[2007]6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水管工程单位体制改革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革工作已完成两年,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水管工程单位改革情况

我区在改革前水管单位9个,分别是泉水冲水库管理所、洋湖垸堤委会、丰顺垸堤委会、湘麓垸堤委会、梅溪垸堤委会、湘麓垸堤委会、岳华垸堤委会、岳北垸堤委会、麓山垸堤委会,工作人员93人,其中在职79人,退休14人。改革后水管单位4个,泉水冲水库管理所、洋湖垸堤委会、丰顺垸堤委会、麓山垸堤委会,定编63人,现有职工63人。

二、工作措施

1、成立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的部门多,难度大。为确保 1

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水务局、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成员单位的岳麓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水务局负责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与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重点是对各水管单位的资产、人员进行清理,确保资产不流失,人员不变动,维护各单位的稳定,确保水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2、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

岳麓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针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问题召开了五次专题讨论会议,形成基本意见,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讨论研究。区政府分别于20xx年9月28日和20xx年1月301日出台了《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岳政办法【2009】1号文件,由区编委、财政、人事、水务局联合制定的《岳麓区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搞好了“三定”

定性: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我区丰顺垸堤委会(含湘麓垸电排站)、中型电排站麓山垸泵站(含岳北垸、岳华垸、梅溪垸电排站)和洋湖垸堤委会、泉水冲水库管理所主要担负着城市防洪、排涝、基本农田灌溉及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人、 2

财、物归口由区水务局统一管理,为区水务局下属二级机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现人员、编制、工资、资产、社保五统一。

定编: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确定岳麓区水管单位数量4个,核定编制数63个,其中丰顺垸堤委会(含湘麓垸电排站)编制15个,麓山垸泵站(含岳北垸、岳华垸、梅溪垸电排站)编制16个,洋湖垸堤委会编制10个,泉水冲水库管理所22个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

定岗:区水务局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人员控制数总额内合理设置各水管单位的岗位。按照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0%以上。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定编定岗后的富余人员,由水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分流

4、落实了水管单位两费

岳政办法【2009】1号文件明确了水管单位两费的问题,一是人员经费: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实行人员、编制、工资、资产、社保五统一,实行区财政为主统筹负责(区财政按编制数每年每人拨付经费2万元),市财政适度补助的财政支付政策。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各项社保经费等基本支出纳入区财政年度部门预算,年度经费标准按区差额拨款 3

事业单位标准核定,编入综合预算,实行差额拨付,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单位自主解决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二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水管单位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按照财政部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测算,经区政府审查批准后,区财政专治资金中解决。三是水利工程更新改造支出部分:公益性水管单位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全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在区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

5、完善了水管工程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

经过多次努力和多方协调关系,解决参保问题。将七个堤委会分别按企业单位进行参保,从19xx年4月开始补交,特别是对年龄偏大的职工采取延长聘期,推迟退休办理,这样解决了全体职工后顾之忧,安心水利工作。

6、妥善安置人员分流

水管单位负责对实行择优录用后的剩余人员进行分流。人员分流安置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鼓励职工自谋出路,同时广开渠道,妥善安置。各水管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稳妥详细的分流方案,允许提前离岗退养和分流安置,自行妥善处理。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其各类保险(集体部分)由所在单位负责缴纳,工资可参照改革后水管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水平全额发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按水管单位原有退休程序办理。对自谋职业者,经本人申请,各水管单位可按 4

照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并解决劳动关系。各水管单位雇请的临时人员一律清退。

7、及时下拨各项补助经费,用好用活政策,建立水费征收管理机制。

每年的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补助经费和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助部分及时足额到位。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执行水费征收有关文件,执行合理水价,加强对水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严禁在代收水费中任意加码和截留。各水管单位在具体负责水费征收过程中,积极改进收费办法,减少收费环节,不断提高缴费率。要求水费的计收、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并接受财政、审计及水利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我区水管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改革实施工作尚在起步阶段,有些方面仍不够完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部分职工对体制改革工作认识不足

部分年龄较大的职工思想意识比较僵化,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受传统观念的制约,墨守成规,缺乏竞争和创新的意识,保守的思想观念依然在部分职工的思想中存在。同时,由于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安排人员,一些在原有岗位相对松散的职工一时适应不过来,有抵 5

触情绪。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和竞争意识,逐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还没有推开

由于经费比较紧,为便于工程管护,确保发挥工程效益,我们目前将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养护职能同时赋于各水管单位。今后我们将努力创造条件,在适当时候实施管养分离。

(三)财政支付仍存在较大困难

由于我区经济总量小,目前区级财政仍为吃饭财政,所以,虽然政府在批转的改革方案中明确了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补,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财政不予补贴的财政供养方式,但结合我区实际,只能确定暂时由水管单位自收自支、以丰补歉为主,财政核补为辅的经营管理模式。在财政许可情况下,加大区财政的投入,逐步完成对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财政扶持。

(四)职工工资较低

职工工资未按相关规定套改,由各单位参照人事工资标准自行确认,目前,区政府实行2万元/年包干,工资标准比较低。我们将争取上级支持,继续做好挖潜增效,开源节流工作,争取增加收入用于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五)历史欠帐问题仍有待解决

由于多种原因,体改前我区水管单位还存在拖欠社保金 6

等问题。在水管体制改革后,我区通过多方筹资,已还欠款200多万,但目前仍欠款140多万元,同时仍有部分历史工程维修养护欠帐,还款压力仍然较重,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以及上级水利部门支持,尽快解决这一历史欠帐问题。

我区水管体制改革实施工作尚在起步阶段,有些措施仍需不断完善,但我们相信,水管体制改革不仅对确保水利安全、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且对水利事业长远发展、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深远历史意义。我们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巩固改革成果,实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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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水管体制改革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水管体制改革情况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报告 根据水利部[2009]452号《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水利厅有关要求,我县积极开展长武县水管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相关的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改革和普查工作。目前,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改革各项工作基本落到实处。

一、 水管体制改革情况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优化配置水利资产,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县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市有关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基本完成了我县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改革进展情况

(一)单位定性,人员定编

1)单位定性:根据我县小型水库、抽灌站所承担的农业灌溉等任务,对我县马坊水库、七里水库、李王电灌站、礼村电灌站四个单位界定为纯公益性、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人员定编: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建管【2002】188号)关于“小(1)型水库配套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则、按岗位定员的编制原则,测算并批准编制为76名。

(二)“两定”(定岗定员)测算情况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我县四处管理站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并按照“两定标准”落实了人员编制、核定了工作岗位。水库管理单位纳入县财政与预算,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职职工统一执行由县人事局核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人均支出1.52万元/年计算,县财政年基本支出160万元。

(三)“两费”(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

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测定,我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如下表:

水管体制改革

根据水管单位定性和类别,采取合理的财政支付政策。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实行全额拨付。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根据具体情况,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维修资金中列支(财政预算资金),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发展改革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水费由县财政全额补贴,用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修养护。

(四)管养分离情况

为了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减员增效,公益性水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对兼有水利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如李王电灌站、礼村电灌站两个水库管理所可筹备组建“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内部管养分离,对其实行内部核算,初步建立了专业化的工程维修养护体系,管理机构得到精简,维修养护水平得到提高,运行成本明显降低。针对水利工程规模小,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少,不具备实行“管养分离”条件的实际,联合组建维修养护企业,这些工作的开展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奠定基础。

(五)人员分流与社会保障情况

人员分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证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以内部消化为主,鼓励职工自谋出路,允许职工停薪留职,同时广辟渠道妥善安置。(1)提前退养。鉴于水管单位属

特种行业,水管单位的正式职工,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一律退养,并发给一定的生活费,直到退休。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和因病等特殊原因提前退休的职工,其应补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由政府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补缴任务。(2)入股公司。新组建的公司优先安排分流人员,并吸纳股份。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职工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鼓励企业员工谋求发展。(3)承包水面。四座水库管理所和各乡镇、办事处水管站可利用自已管辖的水面,优先发包、租赁,小型水利工程可拍卖给分流人员,鼓励其综合开发,多种经营。

各类水管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提前退养等人员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养老等社会保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其所需经费由政府、单位、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分担。对于既未达到提前退养条件,又不能优化组合的人员,财政均给其定期缴纳好社会养老保险。

(六)内部改革情况

各水管单位必须建立公开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严格按重新核定的事业编制和公益性岗位数,对编内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上岗。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将经营部分转制为单位下属企业,事企分开,独立核算,清晰产权,明确权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企业董事会或上级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聘任,

职工由单位择优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分配推行以岗定薪。

(七)水价改革情况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水利工程供水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农业供水推行基本水价和按亩定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非农业供水实行计量收费。水利工程水费由水管单位按核定的各类水价直接收取,积极推广实行供水单位直接向用水户收取的形式,使用统一收费票据,建立农业供水水费公示制度,实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提高水费收取的透明度。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签订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和权利,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用水户进行监督,促进供水单位降低供水成本。公益性水管单位收取的水费,实行专户专付,由同级财政部门监管。

(八)改革验收情况

市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组分现场组、和资料组在我县开始验收工作,实地走访了四个水库管理所,认真查阅了我县实施水管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并且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举行验收工作会。会上,验收小组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汇报,审验了我县水管体制改革验收报告书,并在我县自验的基础上,从水管单位政策文件、改革政

策贯彻、两项经费落实、管养分离、内部改革、落实社保政策、水价改革等方面,对我县水管体制改革进行了逐项考评,综合评定为优秀。

(九)水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在改革之初,均成立以主管单位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改革领导小组,并落实办公经费和场所,明确工作人员,为推进体改工作提供了组织和财力保证。先后召开了由主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长武县在单位分类定性的同时,明确财政拨款形式,合理调整财政预算内资金支出结构,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并且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组织工作人员反复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改革实质,明确改革重点,邀请成员单位参与调研和考察,取得成员单位对体改的支持和理解。

2)加大内部改革力度,保证改革和行业稳定。水管体制改革涉及到全县水管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改革的平稳推进,是水管体制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各地高度重视改革的平稳推进,注重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注重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千方百计为分流人员找出路,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保证改革和行业稳定“双赢”。

3)加大宣传力度,培训改革骨干,推进改革步伐。在推动改革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注重水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对水管体制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取得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宣传改革动态,交流改革经验。各级水管单位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中,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水管单位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全员改革意识,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快推动了我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2、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与水利部要求和兄弟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

1)认识仍然不到位。我县地处西部,由于财政困难,入不敷出,一些水管工作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对改革的完整性、系统性认识仍然不到位,单纯认为改革就是增加事业编制,争取财政资金,对其他环节的工作缺乏主动性,尤其是对单位的内部改革抓得不紧,措施不力,影响了改革整体推进的效果。

2)定性定编和经费落实难。一是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工作变动频繁,需要重新做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二是大幅度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都很慎重。三

是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尚未完全建立,县级维修养护资金还未正式建立,必将影响维修养护经费的全面落实。

3、深化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一)水管体制改革必须自上而下的推动。建议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要切实将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挂钩,在申请中、投资的项目立项时,要有政府批复的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并有体改部门的核实意见,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审查水管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对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没有建立的不能通过验收。

(二)建立激励机制。建议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快,效果好的县,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项目立项、投资、建设上给予优先安排,以提高各级水利部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三)延长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到20xx年12月31日,水利建设基金将停止征收,如停止征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将无法落实。因此建议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延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年限,保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能足额落实到位。

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情况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长武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水利部门认真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水利厅有关要求,对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普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1、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长武县所辖11个乡镇,全县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全县共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6个,其中,有大型水库3座,小型水利工程类50座。这些水管单位都隶属于县水利局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隶属“三管”,即县管、乡管、村管。各水管单位在财务管理形式上,定额拨款单位有16个。国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原值149万元。按2006至20xx年最近三年的平均值统计,成立时批准编制总人数为76人,现有职工人数86人,其中在岗人员86人,离退休人员15人。工程技术人员65人,其中初级职称的有64名,技术人员1人。各水管单位均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这些水管单位自建立以来,承担着我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革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按新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运行的水管单位和个人,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使用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二)划分管理权限,明确管理内容

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限划分

县管水利站管理的水利工程:泵站(2座),水库(2座)。小(1)型水库 (包括七里水库、马坊水库及鸦儿沟水库)。

乡(镇)水利站管理的水利工程:各乡镇水管站、丰头供水站、4430kW以上排灌站(李王电灌站)、水利设备和物资。

村级管理的水利工程:机井(162眼)、抽水站(46座)。

2)明确管理内容

按照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各个水管单位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防洪安全、管护维修、正常运行,保证工程设备完好,使工程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立健全水管单位,确定有效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水利管理单位主要分两类:一是现有的水管单位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确定目标,选定管理模式;二是现在还没有管理单位的工程,先给定一个单位名称,在管理

体制改革中使管理关系、任务、职责、目标、模式一次到位。新型的管理模式应是在保证水利国有固定资产不流失和工程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强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市场竞争机制。具体的管理模式可视工程性质确定:一是承担防洪、排涝任务的公益性工程,可实行承包、购买管理权的模式,管理经费由受益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交纳,不足部分由水管单位在经营利润中解决;二是其他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均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有偿(或抵押)使用等模式;三是对于新建工程,可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管理水利工程。不论采取什么管理模式,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多样化、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市场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水管政策

县域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既琐碎又严肃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主要包括: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面向社会化实施办法、水利固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办法、水价制定与水费计收办法、防洪排涝受益单位或个人交纳受益费用办法、水利工程养护维修资金筹集办法、税收扶持政策等。

3、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项维修养护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由于各市区财政困难,对水管单位的维修养护,仅是根据每年水管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应急加固处理,没有专项的维修养护经费,水利工程不能实现良性循环运转。

3、革思路与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水管工程专项维护经费。

要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多向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实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转。

(二)抓好水管单位内部改革,营造良好运行机制。 把完善水管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水管单位内部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科学设岗,公开竞聘上岗,精简内部机构和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优化队伍结构,努力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逐步实现水管运行机制科学化、合理化、制度化。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局属两单位的改革。 落实水管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目前,两费测算已基本完成,待局党组批准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并积极主动与计划、体改、财政、编制、人事、劳动、税务、社保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取得各部门的理解与

支持,切实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争取财政资金的足额到位,确保各项配套政策及时出台到位,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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