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优品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七天优品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内部兼职培训师(简称为内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内训师。

2.2内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培训学院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

   3.1培训学院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部门、各公司协助培训学院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3.2内部讲师工作职责

     3.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培训学院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大纲演示、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3.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

     3.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3.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2.6协助培训学院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3.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内训师管理内容

4.1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

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4.1.2 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4.2内训师选拔程序:

4.2.1. 由各分公司/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分公司/部门经理审核,报培训学院审核。

4.2.2培训学院审核、面试后,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4.2.3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培训学院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4.2.4内训师分初、中、高、特级、名誉讲师五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名誉讲师不需填写,由培训学院直接聘任,由集团领导担任)并由培训学院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4.2.4.1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如下表:

4.2.4.2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

4.2.4.3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条例相关内容。

4.2.4.4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培训学院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培训学院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

4.3内训师考核小组:

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经理、培训学院负责人、培训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专员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4.4  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4.4.1已转正式员工;

4.4.2热爱培训,热爱本职工作;

4.4.3喜好培训工作,熟悉所兼任课程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和实践经验;

4.4.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4.4.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

4.4.6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

4.4.7培训学院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批。

4.4.8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由培训学院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4.4.9培训学院将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体内训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或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以提高内训师的授课水平。

4.5内训师的工作职责:

4.5.1配合培训学院开展培训工作;

4.5.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4.5.3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

4.5.4根据培训学院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4.5.5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

4.5.6将课程资料、教案、讲义、考试题目及结果需交到培训学院作为培训资料的备案;

4.5.7内部培训师在接受培训学院或本部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三天通知培训学院相关人员或本部门相关领导。

4.5.8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培训学院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

4.8激励措施:

4.8.1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

4.8.2为开发课程的内训师给予报销查询、购买、复制课程相关资料等费用;

4.8.3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

4.8.4通过每次讲课的《课程评估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 “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

4.8.5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8.6 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

4.8.7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培训学院统一安排并经培训学院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培训学院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

4.8.8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

4.8.8.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4.8.8.2管理层、各分公司/部门经理等对本分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

4.8.8.3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

4.8.8.4由各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

4.8.8.5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4.8.8.6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

4.9内训师的考核

4.9.1培训学院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

4.9.2 培训学院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培训学院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1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10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10分。 

4.9.3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5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70分,或内训师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级,初级讲师将被解聘,待进一步培训后再申报加入。

4.9.4培训学院作为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的一方,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培训学院讲师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也可为培训学院进一步开发讲师能力奠定基础。

五、内部讲师的培养

5.1 政策支持

  5.1.1 按照配备手提电脑的相关规定,初级级别以上讲师经过培训学院提名,各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以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5.1.2 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部讲师。

5.2 培养

   5.2.1内部讲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

   5.2.2培训学院将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并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

六、生效 

6.1本办法经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6.2 本办法解释权归七天优品培训学院。

附件一 内部培训师申报表

附件二 内部培训师试讲评审标准(A表)(B)表

附件三 培训项目满意度评估表

附件一

内部培训师申报表

附件二

内部培训师试讲评审标准(A表)

内部培训师试讲评审标准(B表)

附件三

培训项目满意度评估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参加此次培训,您真诚的评价和期望是我们追求的动力和方向。烦请您认真填写以下问卷(在您认可的方框内划“”)衷心感谢您的支持!

课程名称:                               培训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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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有效利用公司内部的智力资源,充分实现知识共享,支持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和培训计划的实现;

1.2积极培养和建设内部培训师队伍,为员工提供锻炼和成长的舞台,体现内部培训师在公司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及集团总部所在地的分支机构。

2.2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培训,包括总部的一级培训和总部各部门、分支机构组织的二级培训。

2.3异地分支机构参照本制度制订有关制度。

第三条:引用文件:

第四条:定义

4.1内部培训师:是指具备较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的老员工,在公司统一培训体系内担任兼职培训师,帮助公司培训员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第五条:颁布与执行

本办法2xx年月日颁布并执行。

第六条:职责

6.1董事会

6.1.1批准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6.2总经理

6.2.1制定内部培训师制度;

6.2.2批准聘任内部培训师。

6.3人力资源总监

6.3.1监督和指导人力资源部的内部培训师管理工作;

6.3.2组织拟定内部培训师制度;

6.3.3审核聘任内部培训师;

6.4培训经理

6.4.1负责内部培训师的评聘与管理工作;

6.4.2每月组织召开内部培训师交流会;

6.4.3负责组织对内部培训师的评价工作。

6.5 部门/分支机构培训负责人

6.5.1组织制订部门/分支机构的内训课程科目并适时修订;

6.5.2监督和指导本部门/分支机构的内部培训师授课过程;

6.5.3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内部培训师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6.5.4组织内部培训师晋级申报工作。

6.6 内部培训师

6.6.1内部培训是企业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受培训而影响本职工作。

6.6.2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展开相关内训课程;

6.6.3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

6.6.4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协助分析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6.6.5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6.6.6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

6.6.7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6.6.8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6.6.9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6.6.10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引入企业

6.6.11根据培训部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计划进行培训,如有改动应事先在2周内征得培训经理的同意

6.6.14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学习,经常开展专题模拟培训

第七条内部培训师资格评审及程序

7.1 选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2内部培训师类别

内部培训师分储备培训师和正式培训师两类,内部培训师除了可以获得授课报酬之外,还可以获得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培训师训练课程。正式培训师等级资格证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颁发。

7.3内部共享培训师

正源体系内各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间遵循内部培训师资源共享原则。各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在员工进行培训的过程中,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评审合格后,也可在正源体系内聘请非本公司员工担任其内部培训师(等级评聘执行本制度有关条款规定)。

7.4内部培训师评选条件

7.4.1认同正源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7.4.2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在部门内排名前40%,且年度内没有有效的负激励记录。

7.4.3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7.4.4在本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最少3年本专业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7.4.5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感染力;

7.4.6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7.5等级评聘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培训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培训师按级付酬,正式培训师划分为四个等级,等级按《培训效果评估反馈表》得分标准评聘。

第八条内部培训师评聘流程:

8.1各部门/公司推荐或个人自荐,经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可获得储备培训师的资格。(见附表一《内部培训师自荐/推荐表》)

8.2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8.2.1内部讲师的级别

凡担任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培训、各级干部培训等)的讲师为正式培训师。公司级正式培训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评定。

8.2.2正式培训师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讲师四个级别,正式培训师统一从储备培训师开始逐级升级,升级需通过内部讲师资格评审。储备培训师不享受培训课酬。

8.3内部培训师:级别应具备条件课酬标准其他

培训师级别

年限(专业领域)

讲课课时

评价分数

备注

四级讲师

2年

10个班次

60分以上

60%以上培训场次

三级讲师

3年

20个班次

70分以上

70%以上培训场次

二级讲师

4年

30个班次

80分以上

80%以上培训场次

一级讲师

5年

40个班次

90分以上

90%以上培训场次

8.3.5储备培训师:担任各部门组织的基层员工培训课程,包括: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和老员工的业务培训的讲师。储备培训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九条公司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师评聘与升级,培训师业绩作为其工作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条培训师考核与管理

10.1培训项目考核

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分支机构培训负责人协助接受培训的学员和培训经理于每次培训课后对培训项目的效果、教材设计、授课风格、学员收益等进行评估。(见附表三《培训效果评估反馈表》)。

10.2年终考核

10.2.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x月组织进行对培训师的考核综合评定。

10.2.2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审核(见附表四《内部培训师年度考核表》)。

10.2.3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者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的培训师,将取消其培训师资格。 10.2.4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从内部培训师队伍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培训师,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10.3内部培训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及时通知培训组织部门,以便另行安排。

10.4培训讲师管理

10.4.1各部门/分支机构培训负责人安排内部培训师授课前,应通知人力资源部有关培训师和课程安排事项,以便于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跨公司聘请内部培训师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培训。

10.4.2总公司将对现有各分支机构指定授课讲师都确认为储备培训师,储备培训师如果要晋升为四级以上的讲师,必须填写《正式培训师申请表》

10.4.3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分支机构培训负责人会适当安排储备培训师授课。 10.4.4每一职级的培训师都必须通过试讲和考核确认其资格。

10.4.5四级讲师晋级需每月自行开发至少1个课件,三级讲师晋级需每月自行开发至少2个课件,二级讲师晋级需每月自行开发至少3个课件。一级讲师晋级需每月自行开发至少4个课件。否则不予晋级。

10.4.6培训结束,受训人员和培训负责人要对培训师进行考评,填写《培训效果评估反馈表》。

10.4.7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内部培训师认证一次,不合格的解聘,认为一般的要协助、督促其提高。一级讲师若一年不上课或学员平均评估分数低于90分,降为二级讲师;二级讲师若一年不上课或学员平均评估分数低于80分,降为三级讲师;三级讲师若一年不上课或学员平均评估分数低于80分,降为四级讲师;四级讲师若半年不上课,自动降为储备培训师;储备培训师一年内连续2次评估分数低于60分的,暂停安排授课,若因个人或组织需求,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10.4.8人力资源部培训经理负责组织培训师的集体学习,提升活动。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的课程框架,对不同的主题成立开发小组,各专题组不定期召开讨论会,对课件进行研讨

10.4.9各级领导皆负有培训人才的职责,其组织与参与的情况作为任职资格的达标认证之一。

第十一条培训师的培训

11.1公司内部讲师必须接受专职讲师的《培训培训师训练课程》的课程培训,《培训培训师训练课程》课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内部讲师的发展情况筛选接受培训的讲师名单。 11.2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训练课程》的内部讲师必须在培训前准备好各自在培训当中的实际案例。

11.3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训练课程》的内部讲师在培训后必须制订行动改进计划,根据培训所学针对性地改进自己在授课当中的不足之处,提高水平。

11.4内部讲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

11.5确定的内部讲师人员将接受“培训培训师训练课程(简称TTT)”培训课程体系:

1、学习原理;

2、成人学习特点;

3、企业培训与员工发展;

4、教材设计与制作;

5、培训技能训练;

6、专业外出培训/考察。

7、管理活动

8、学员演练与点评

11.6内部教材

11.6.1内部教材。内部培训教材通过以下渠道建设

11.6.2工作提升计划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11.6.3企业本年度重大事件(成功或失败)的案例

11.6.4培训师组织开发

11.6.5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发

11.7 每月由培训经理组织内部培训师召开培训经验交流会议,并及时反馈培训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培训师的报酬

12.1 内部讲师的奖励标准

培训师等级

付酬标准

一级培训师

xxx元/小时

二级培训师

xxx元/小时

三级培训师

xxx元/小时

四级培训师

xxx元/小时

储备培训师

暂不享受课酬

注明:培训师可以获得一定金额书籍费,其中储备培训师为xxx元/年,四级培训师为xxx元/年,三级讲师为xxx元/年,二级培训师的为xxx元/年,一级培训讲师xxx元/年。同时可以优先参加讲授领域的外部培训。

12.1.1内部正式讲师按《内部讲师的奖励标准》发放课酬

12.2报酬支付

12.2.1总部一级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酬的申请与支付,总部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二级培训项目由相应的培训经理负责报酬的申请与支付。(见附表五《内部培训师课时费申请汇总表》)

12.2.2发放课酬的课程必须为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课程,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统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支付。 12.3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课酬的范畴

12.3.1公司各部门会议、活动

12.3.2公司重新制定的管理规定培训

12.3.3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下辖部门及本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分享、交流、培训 12.3.4试讲、其它非正式授课

12.3.5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对于无法界定是否发放讲师课酬的课程,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最后界定

12.4.其他

因授课需要而发生的以下需提前经公司培训中心统一申报

12.4.1课程需要的书籍和课件讲义、教案的培训资料,所有权归公司

12.4.2交通住宿费用,按出差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激励

13.1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培训师不能按原计划授课却未及时通知的,由人力资源部和培训组织部门视具体情节轻重,按相应级别的付酬标准的50%给予负激励。连续两次者,取消培训师资格。

13.2无故不参加每月培训师交流会的,首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给予负激励30元,聘期内累计五次的培训师,取消其培训师资格。

13.3部门/分支机构培训负责人不能有效监督、管理内部培训师,造成部门内部培训工作进展不畅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负激励1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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