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实训》课程标准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电算化专业税务会计实训

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0602070

编    者:财务与会计教研室(税务会计课程组)

课程负责人:左莉

编制单位: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与应用外语系

审 核 人:董红

编制日期:2015 年9月10日

《税务会计实训》课程标准

课程代码:0602070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课程学分:1                             

课程学时:24

修读学期:3                           

适合专业:会计电算化

合作开发企业:无

1.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税务会计实训》是《税务会计》这门专业核心课的整周实训课程,前导实训课程是《基础会计实训》、《财务会计实训》,后续实训课程是《成本会计实训》、《财务管理实训》,本课程在整个实践教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流程,熟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掌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锻炼学生税务会计核算的能力,以及熟练的计算、填表、报税等一系列纳税实务操作能力,增强学生对实务操作的感性认识,解决所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为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2.课程目标

(1)知识目标

①了解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流程;

②熟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流程;

③掌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④掌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方法。

(2)能力目标

①能进行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②能进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③能进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④能进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3)素质目标

认真、耐心、谨慎的职业素质的培养

3.教学内容

将一个大的实习/实训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分别设计其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教学目标三个方面)、教学内容和学时比例等,如表1所示。

表1 教学内容描述

4.教学安排

(1)教学方法

本课程主要采用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法、讲授法、逆向思维法等教学方法,以网中网税务会计实训平台为载体,体现工学结合,依据工作过程对课程内容进行项目化,使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技能训练有机融合,并在符合工作环境要求的会计信息化实训室来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2)教学资源

主要包括常用课程资源(如多媒体课件、教学音/视频资源等),以及网络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5.考核与评价

学生成绩的评定方法建设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一学习项目根据上课期间工作态度,实操(或产品)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按照各个学习项目的课时比例和完成实习报告情况形成本课程的结业成绩。如表2所示。

表2 课程考核评价表

 

第二篇:税务会计综合实训练习解析

税务会计综合实训练习解析

业务1

增值税销项税额=668000元×17℅=113560

借:银行存款 781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6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13560

业务2

购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75000×13×17℅=165750

运费增值税进项税额=2500×7℅=175元

借:原材料 9796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165925

贷:银行存款 1145550 业务3、

增值税销项税额=468000×17℅=79560

消费税=468000×30℅=140400

借:银行存款 547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6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7956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0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40400

业务4、

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400×17℅=600000×17℅=102000 消费税=1600×400×17℅=640000×30℅=192000

借:应付账款 7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02000

营业外收入 48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9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92000

业务5

1

增值税进项税额=585000×13℅=76050

借:原材料 5089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76050

贷:银行存款 585000 业务6

不含税销售额=430560÷(1+17℅)=368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368000×17℅=62560元

借:银行存款 430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62560

业务7

购水泥价款、增值税款合计=338000+338000×17℅= 395460 借:在建工程 395460

贷:银行存款 395460 业务8

借:周转材料 26600元 贷:银行存款 26600元业务9

(1)12月12日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预收货款—甲公司 200000

(1)12月20日发货并开出增值税#5@p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17℅=170000元

消费税=1000000×30℅=3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970000 预收货款—甲公司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7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000 2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库存商品—化妆品 500000 业务10

增值税销项税额=259000×17℅=44030元

借:营业外支出 240030

贷:库存商品 19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44030

业务11

应交营业税=478000×5℅=23900元

借:银行存款 478000

累计摊销 336000

营业外支出 29900

贷:无形资产 82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3900

业务12

组成计税价格=18600×(1+5℅)÷(1-30℅)=27900

增值税销项税额=27900×17℅=4743元

消费税=27900×30℅=837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32643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4743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37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370

业务13

3

应交营业税=98600×5℅=4930元

应交房产税=98600×12℅=11832元

借:银行存款 98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986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930

管理费 11832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930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1832

业务14。

计提12月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2月增值税=销项税(113560+79560+ 102000+ 62560+170000+ 44030+4743)

—进项税(165925+76050)=销项税576453—进项税241975=334478

12月消费税=140400+192000+300000+8370=640770

12月营业税=23900+4930=28830

12月份城市维护建设税=(334478+640770+28830)×5℅=1004078×5℅=50203.90元 12月份教育费附加=1004078×3℅=30122.34元

(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

业务1、

12月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290000×25℅—462500=572500—462500=110000

借:所得税费用 1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0000

业务2、年终汇算清缴

2、20xx年3月20日,企业聘请从化德信税务师事务所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20xx年企业工资薪金总额2600000元;营业收入总额22800000元(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

(1)。

4

应提取“三项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600000×(14℅+2.5℅+2℅)=481000元 实际提取395000+70000+60000=525000

多提取=525000—481000=44000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4000元

(2)

新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585000×50℅=292500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92500元

(3)

广告费支出扣减限额=营业收入总额22800000×15℅=3420000元

多支出广告费=3520000—3420000=100000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

(4)

158000×40℅=63200

广告费支出可扣减的最高限额=营业收入总额22800000×5‰=111400 158000×60℅=94800,没有超过可扣减的最高限额。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3200元

(5)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18000元

(6)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0000—(利润总额2290000×12℅)+118000=153200元

(7)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

(8)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000元

(9)

企业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

2290000+44000+100000+63200+153200+50000+180000—292500—118000=2469900应纳所得税额==2469900×25℅=617475元

应补缴所得税额=617475—572500=44975元

3、20xx年3月30日,进行纳税申报,编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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