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计划

20##年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计划

包虫病是由棘球绦虫的幼虫寄生于人或动物体内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院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间宿主防制、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大力开展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控,注重科研攻关,努力减轻包虫病危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1)查清包虫病流行程度;
  (2)犬感染率降到10%以下,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降到15%以下,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降到8%以下。
2. 
20##年,达到下列目标:
  犬感染率降到5%以下,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降到10%以下,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降到5%以下。
  (二)工作指标  
  (1)查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以当地感染的包虫病病例为线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包虫病流行程度。
  (2)传染源犬管理。
  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70%以上。
  (3)家畜免疫。
  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达到85%以上。
  (4)牲畜屠宰管理。
  在集中屠宰场所,牲畜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5)健康教育。
  县、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6)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7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7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70%以上。
  (7)人员培训。
  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监督机构防治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三、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加透明度:实施项目的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期,组织各级防治部门贯彻学习本方案,编制浅显易懂的宣传材料,并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项目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并且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项目执行单位随时迎接自治区卫生厅组织的专家对包虫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进督导评估。

                                                 郊区乡卫生院

                                         201229

 

第二篇:包虫病工作计划

包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包虫病是由棘球绦虫的幼虫寄生于人或动物体内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20##年完成的全国人体重要寄生虫病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有囊型和泡型包虫病的流行,包虫病流行区人群平均患病率为1.08%,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受威胁人口为6600万。

包虫病病程较长,晚期肝包虫病患者极度消瘦,或腹胀如鼓,或肝硬如石,出现黄疸、门脉高压及肝腹水等症状;脑包虫病患者癫痫反复发作,病情十分凶险;囊型包虫病病灶出现突然破裂,可致过敏性休克而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资料,未经治疗的泡型包虫病患者10年病死率高达94%,被称为“虫癌”。 据农业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推算,全国每年患包虫病的家畜在5000万头以上,因家畜死亡和脏器废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逾30亿元。包虫病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沉重经济负担,给畜牧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是导致我国西部农牧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20##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包虫病防治工作力度,20##年包虫病被列为国家免费救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包虫病病人筛查和治疗、传染源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包虫病流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地理环境复杂,自然条件恶劣,人文环境独特,宗教习俗多样,农牧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率较低,防治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动物宿主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等因素,我国包虫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巨大挑战。为了全面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到20##年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间宿主防制、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大力开展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控,注重科研攻关,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外各类资源,努力减轻包虫病危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1.以村为单位查清包虫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二)工作指标。

1.以当地感染的包虫病病例为线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包虫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1)传染源犬管理。

流行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70%以上,无主犬平均每村少于1条。

(2)家畜免疫。

流行地区: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达到85%以上。

(3)健康教育。

流行地区:流行区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4)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流行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7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7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70%以上。

(5)人员培训。

包虫病流行地区,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中小学校负责人、乡村医生、兽医(防疫员)包虫病防治知识或技能培训率达到85%以上。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包虫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控制传染源。

1.家犬的登记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牧场)负责组织协调和宣传动员,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按户对所有的家犬建立犬驱虫登记卡,并负责犬驱虫措施的落实。

2.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各流行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犬驱虫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配合犬驱虫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乡级负责领取和分发犬驱虫药,村级防疫员负责投喂犬驱虫药,犬主需签字确认并负责服药后3天内犬只拴养、犬粪深埋或焚烧。由村级防疫员每月将犬只驱虫情况逐级汇总上报县级。

3.无主犬控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采取多种方法控制并减少无主犬数量,鼓励捕杀无主犬。每月定期由村级防疫员指导相关人员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

(二)开展健康教育。

1.结合当地实际,负责开展本系统的包虫病健康教育工作。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在学校等场所开设专题讲座,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加强以包虫病防治知识、政策、策略和主要措施为重点内容的宣传、培训。

通过开展 “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培养学生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远离虫卵不玩狗”的良好习惯。

乡镇卫生院的防保人员、乡村医生充分利用逢集日、村民会议、村级广播、犬驱虫日等机会,对农牧民群众宣传“犬犬投药月月驱虫,不用病变脏器喂犬”等基本防治知识。

(四)查治与管理病人。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包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管理办法》和《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建立农牧民健康档案工作,在包虫病流行区开展人群查病、病人管理、药物和手术治疗,并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五)关怀与救助病人。

民政部门负责对生活困难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包虫病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因患包虫病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七)开展基线调查和病情监测。

1. 基线调查。以县为单位,按照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城镇、农区、半农半牧区、牧区)进行分层整群抽样,或按照不同地理方位进行抽样,对犬感染率、家畜患病率和6-12岁儿童血清学阳性率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2. 病情监测。卫生部门按照《包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要求开展儿童血清学阳性率和人群患病率监测,兽医部门按照《家畜包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犬感染率和家畜患病率监测,为评价防治效果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评价

(一)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没有实现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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