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消委会全年工作总结

梅江区消委会2010

(12315)全年工作总结

根据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根据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的部署,工商分局区消委会今年负责举办“3.15”现场投诉举报咨询活动。为开展好我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繁荣消费市场,“3.15”期间,我区消委会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年主题系列活动,为市民、特别是老人或学生提供一些日常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中能够理性、健康的消费,谨防走入消费误区。

区消委会在各级领导及分局党委及的正确指导和工作部署下,工作人员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与业务操作技能,在处理工作中转变观念,由被动转主动;在基层各工商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办实时跟进各工商所对投诉工作的处理程序,对工商所受理的部分复杂疑难投诉问题,区消费会积极派员协助并请示上级消委部门共同协助处理,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全力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20xx年全局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电话咨询、投诉及举报97次,其中来自质量投诉有62宗、其它投诉19宗、价格投诉6宗,营销合同投诉4宗、安全投诉3宗,计量、广告、假冒投诉均1宗;受理申诉并成功调解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3.83万元,比20xx年全年统计的挽回经济损失12.45万元相比增加了11.38万元,尽职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以来在受理调解众多投诉案件中,摘取两小项典型案例呈报了解:

一、20xx年2月1日,分局百花洲工商所成功调解一宗消费者在服务消费中造成的人身伤害投诉案。消费者在进行保健服务消费时因服务员操作失误,在拔火罐过程中酒精燃火后不慎溅出瓶外,流至消费者的颈肩后背前胸引起燃烧,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在消费者住院治疗过程中,就治疗费用问题商家一再推脱责任,从而引起双方赔偿事宜的纠纷,甚至被媒体曝光后仍无解决办法。我方工商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先后到事故现场和医院与双方分别作耐心细致的沟通,又与媒体联系等多方沟通联动,最终调解成功,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3000元,事情因此得到了圆满解决,当地媒体“民生820”记者也闻讯赶到现场全程跟踪报道,树立了消委部门积极为民维权排 1

忧解难的良好和谐形象。

二、20xx年7月8日,我区消委会接到一消费者投诉关于其在楼盘缴交预付款六万元后要求售楼处补开收据及提供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许可证明未果,自感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遂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而双方产生争议的案件。我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消费者描述的情况以及查看相关购房证据后,立即与该房产所在地段的管辖工商所-瓜园工商所所长林辉取得联系并阐明情况,林所长也第一时间亲自到该楼盘核查相关证照,在现场该楼盘产权人无法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许可证明,该所执法人员决定对该商住楼进行立案调查。现场该所执法人员使用情法交融的方式对该楼盘产权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发商也表示承认错误并积极改正,同意与投诉人解除买卖合同,并退还了投诉人购房款7万元,为消费者维护了合法权益。20xx年8月9日上午,消费者梁某手捧着“尽职尽责蕴深情,排忧解难为人民”锦旗到瓜园工商所,对该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帮助及认真负责和热情服务的办事作风表示赞许与感谢。

20xx年区消委会全年工作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消保2010·年主题—“消费与服务”的方针政策。

3月15日上午与市消费会在梅城剑英体育馆广场组织工商、物价、技监、卫生、药监等政府有关部门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提供真假商品对比,便民、利民服务和开展名优商品宣传、咨询活动等。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我们做到认真、细致、准确地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发现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及时提供给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二、20xx年是梅州市进入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冲刺阶段,接到分局领导的工作指示,我区消委会于今年3月份开始至11月底,分派两名工作人员到挂钩所-三沙工商所就“创卫”工作驻守在三角地市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协助管理工作;另两名工作人员则被抽调至梅州市畜牧站协助管理,为梅州市“创卫”工作献上一份力量。

三、开展“走进校园”、“走向农村”宣传咨询等活动,3月11日我区消委会协同梅州市消委、民生“820”等单位到长沙镇开展“送知识送温暖送健康”下乡活动;指导学校、有条件的乡镇消费者维权点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消保工作的涉及面愈广,情况也愈复杂,处理问题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我们只有加强《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学习,熟悉与规 2

范消费投诉程序,深入细致地研究消费新情况,探索维权新路子,才能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消费信息,及时发出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科学合理避免消费误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及时地对每宗投诉案件进行了解登记,并快速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尽量运用情法交融的方式,让消委工作深入人心,成为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枢纽带,从而促进三者之间消费和谐共赢。

2010.12.08

3 梅江区消委会

 

第二篇:郎溪县消费者协会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

郎溪县消费者协会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

工作打算

二〇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郎溪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工商局和市消协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消费者协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以树立大消协观念为目标,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消法》和《条例》

县消协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和传媒,宣传贯彻《消法》和《条例》。依法调解是维权的基础。强化队伍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不仅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也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促进维权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使消协整体工作上水平。20xx年我局先后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送法进企业活动。

二、结合实际切实的搞好“3.15”纪念活动

根据县消协纪念“3.15”活动整体安排,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人大、县政府和政协的领导下,在县工商局和县消协理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为主题,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了“3.15”系列纪念宣传活动。

3月x日上午,县栖凤园广场、东泉商场、苏果超市、 县移动

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企业设立的展位和咨询服务台,吸引了大批消费者,企业工作人员接受消费者咨询,现场为消费者服务。企业通过现场展示,进一步提高了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生产者、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履行消协职能,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大人民群众是消费的主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说就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消协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对人的工作,它涉及到千家万户,衣食住行这些基本的“小事”,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权无小事,因此,县消协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四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茶水暖心、一个满意的答复。20xx年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件,接受消费者咨询637人次,调解成功率达97%;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

结合县工商局的每周例会消协一直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既有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又有当前时政理论的了解,专业知识的普及,还有对近期所办案件的汇报,交流好的做法,讨论疑难问题。这样做一是改进了工作作风,克服上班不在岗,投诉不见人和办事拖拉的现象。二是便于大家凝神聚力,集思广益,提高调解的效率,三是调解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县消协严格按照中消协的投诉导

则的规定,对简单的投诉案件的办理不过当天,对复杂案件的办理不过30天。实行首问负责制,件件抓落实。

目前县消协已实现了与省、市消协的网络连接,并通过网络上传信息、报表、受理在线投诉、发布消费警示,开设网上论坛等,及时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充分发挥网络的效能优势,提高了维权能力。

二〇20xx年工作安排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消费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安全既涉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中消协将“消费与安全”确定为今年的年主题,对于改善民生、保障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根据“消费与安全”这一年主题,郎溪县消费者协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为重点,努力营生保障消费安全的市场环境

县消协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一,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3月x日上午8:00电信、移动和联通等理事单位要在主要经营场所设立咨询台,县消协城关分会在栖凤园设立咨询台,其他各消协分会在主要街道、集贸市场悬挂条幅不少于4条。3月x日上午10:30进行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此项工作由经济执法局组织实施)。

同时,要把涉及消费量大、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易受侵害、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集中的商品品种和服务领域作为工作重

点,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督促经营者全面履行保障消费安全的法定资金积累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监督商品和服务的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权益。

二、以有效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为重点,努力畅通调解消费纠纷的诉求渠道

加强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消费者咨询、投诉集中问题的分析,建立有效的消费安全预警防范机制以及消费纠纷和解、调解制度,超前防范和化解消费纠纷,切实从根本上依法解决分割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县消协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三、以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为重点,努力构筑保障消费安全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和消协分会的作用,逐步完善基层“一会两站”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消费维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同时,在构建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制度、住处管理制度、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转办和处理以及督办反馈制度,领先制度规范和科学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