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鉴定表

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商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

注:1 本表必须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签署并加盖实习单位行政印章;2 毕业实习学生于实习结束指定日期前,将本表与实习报告一并上交实习指导老师;3本表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第二篇: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

本科生毕业实习鉴定表

备注:本鉴定表在实习结束后所在系存档。实习期间由实习生保管,在实习结束后交回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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