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省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此期间,地税系统与其他部门一样,干部提拔等被暂时冻结。在这一年里,我局仅在20xx年12月在省地税局机关机构改革启动后研究任用了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调研员、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另外,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3名厅级干部和6名厅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但在这一年里,我局却一直没有放松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较好。在20xx年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对我局《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中,省地税局机关干部职工对省局学习宣传《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8.1%;对执行《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6.6%;对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总体评价满意 1

率为80.6%;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满意率为82.1%。省地税局机关65名干部参加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知识测试没有人不及格,取得平均为92分的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增强依法选人用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大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活动,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层面。通过抓学习,使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能够全面把握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一是抓领导干部学。利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机会集中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20xx年年 2

初,我局还在全省地税局长会议上,专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市局“一把手”和省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二是抓组工干部学。为给组工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创造条件,省局统一购买中组部编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选编》,系统全体组工干部人手一册。20xx年上半年,我局政治部又结合地税实际,组织力量编印了《组织人事和干部教育工作文件汇编》,在清理现有组织人事及干部教育政策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从中央、省、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地税局制定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文件中,精选了247件有效常用文件,内容涵盖机构编制、领导干部管理、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福利、组工干部管理等方面,各级地税局班子成员和组工干部人手一册,要求干部逐个文件、逐条规定学习,全面系统了解干部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抓一般干部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作为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活动中 3

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各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的必修内容,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干部任用、领导科学、执行力等专题讲座,促进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与此同时,各级地税局还积极利用地税网站、内部刊物等宣传载体,宣传贯彻党的干部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让干部群众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的主要精神,了解有关干部选任工作标准和程序要求,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基础,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与条件。省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坚持“六条原则”和“七项任职资格”,对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具备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不予提交;在组织民主推荐时,明确推荐职位所需要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便于参加推荐的同志从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中好中选优;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对需要报告的事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认 4

真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二是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施行办法》,对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特别把握好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程序,做到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必须全面考察拟任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干部任免。在民主推荐方面。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票不超过30%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的规定,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综合分析。为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推荐范围,保证推荐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民主推荐县处级干部人选,其会议投票推荐一般由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个别谈话推荐范围,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扩大到职位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干 5

部考察方面。坚持实行考察预告制,在考察前把考察的时间、地点、考察组成员以及联系电话等,以公告的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坚持“全方位”考察,做到“四个必谈”,即考察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直接分管下属必谈、工作服务范围涉及人员必谈,使考察结果更全面、更准确。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选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并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在讨论决定方面。讨论决定前,对拟任人选,在领导层之间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需征求地方党委意见的市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的干部任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先向当地党委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党组成员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党组会上由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党组成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逐人逐个表态。在做出任 6

用决定后,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对所有晋升职务的拟任人选在其工作单位和拟任职务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再监督,让群众把好最后一关;对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成立考核组,到其所在单位对其试用期间各个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一是实施竞争上岗机制,拓宽干部任用渠道。出台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统一明确规定竞争上岗工作的“七个程序”和“六条纪律”。“七个程序”,即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六条纪律”,即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考察事实真相,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近年来,全系统通过竞争上岗选任了 7

14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根据笔试、面试和测评三部分汇总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最终由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二是实施轮岗交流机制,促进干部锻炼成才。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对轮岗交流的原则、方式、范围、程序、工作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市、县地税局机关内设机构以及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在同一部门(单位)同一职务层次任职满5年的人员,在计财、人事、监察、审计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在同一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应安排轮岗交流;其中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每年轮岗交流比例不低于20%。同时,在轮岗交流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干部任用交流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实行选拔性交流,鼓励竞争;把干部轮岗交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相结合,实行调整性交流,提高班子素质、完善班子结构、增进班子团结、增 8

强班子活力,形成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把干部任用交流与锻炼培养干部相结合,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群众公认和实绩突出的干部,根据干部不同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等,有意识地交流到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关键岗位接受锻炼,丰富领导经验,开阔工作视野,拓宽工作接触面,全面提高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把轮岗交流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推进回避性交流。近年来,在省地税局的推动和指导下,合肥市地税局开展了大规模公务员轮岗交流,首批轮岗交流人数占总人数的30%;六安市地税局对8个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内设(直属)机构3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淮南市地税局对20名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在机关与基层和基层单位间进行了交流,占本系统中层科级干部的三分之一;阜阳市地税局对7个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通过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有效促进了干部锻炼培养,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是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力度。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合理地设定了对市局领导班子 9

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xx年12月,省地税局组织8个考核组,对17个市地税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办法》进行了严格考核。目前,考核结果正在整理汇总中。

(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结合地税特点,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形成配套管理的干部监督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1、建立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一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作风建设等多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个人收入申报、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把监督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纪检 10

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建立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在提任前以书面形式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三是坚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规范管理,进入文书档案的材料包括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考察中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等。干部考察档案由政治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和管理。

2、加强检查督查,严肃组织纪律。一是坚持自查自纠。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列入党组会议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专门召开会议向各市局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发放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有关文件、告知书、测评表等,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对下级地税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抓好整改,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20xx年11月份省局组织的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综合督查中,将《干部任 11

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有无拉票、“带病提拔”干部、用人失察失误和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通过下达纠正通知书形式要求限期纠正整改。三是认真受理查核上级和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建立了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每一件查核工作,都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求将查核结果及时上报,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加强干部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今后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从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效果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继续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 12

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强化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基础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措施,研究制定下发《干部任用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等的管理,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改进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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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区教育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区教育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区教育局党委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抓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抓责任,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的紧迫感;抓监督,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坚定性。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自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番组?2010?53号)的要求,我们对20xx年12月-20xx年11月期间科级干部任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系统现有副科级以上干部情况

目前,区教育系统处级领导共 名(其中正处级2名,副处级 名);科级 名(其中正科 名,副科 名)。

我们一直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公开民主,程序合规。在系统内叫响唱响“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给不干事的人以危机”的主旋律,营造了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一年来,我们在系统内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共选拔科级干部 名。其中:选拔正科级干部 名、副科级干部 名,所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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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加强了对科级干部的培训,先后举办三次研讨班,使他们明确了工作目标与方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了一支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的管理干部队伍。

二、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情况

《条例》是我们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颁布后,局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多次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认真抓好落实。我们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法规。一是充分利用会议传达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法规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法规,把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四权”落到实处。三是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为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扎实做好本次自查工作,局党委还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适时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班子成员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在召开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后, 2

局党委更是集中精力学习《条例》及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

三、20xx年12月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

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过程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干部任用工作新机制,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规定程序进行,注意做好会议记录,落实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严把条件选好用好干部。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重政绩,重公论,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同志选拔到正、副科级岗位上。在调整干部时,领导干部带头遵守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能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坚持“条件、标准、原则”,做好调整和使用干部工作。

我们严把握考察标准,客观公正评价考察对象,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内容,力争做到考核能够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德才情况和工作绩效,努力把握好四个关系,即: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关系;了解干部在本部门的表现与干部在社会方面情况的关系;了解同事和上级的意见与了解下级和群众的意见的关系;了解多数人的意见与倾听少数知情人的意见的关系。通过考核,了解情况,为选好、选准干部提供可靠依据。我们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坚持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人事部门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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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多方式并存荐贤选用人。在执行民主推荐过程中,我们尽可能地扩大了解情况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推荐的比例。在组织民主推荐时,采用“背对背”的推荐方式,让推荐者能够相互回避,从而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达不到群众公认、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坚决不任用。

我们还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和领导干部推荐等多种方式荐贤举能。注重教育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3名正科级干部成为了区副处级干部后备人选,其中有1人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积极选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既拓宽用人渠道,又促进干部学习。一年来,有2名来自医院的干部选拔到局机关挂职担任副科级干部。

三是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干部集体讨论决定。我们坚持按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选人用人,首先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重点看选拔对象是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是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是否清政廉洁、勤于为民。其次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打破了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坚持看政绩和贡献,立体看、交叉看、全面看。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充分体现群众“四权”。再次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任前公示,充分让群众参与意见,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此外,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重素质和实绩,不任人唯亲,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我们把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和竞争上岗结合起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干部 4

任免事项。在中层科级干部配备过程中,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多年来,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没出现过临时动议或以领导圈阅方式决定干部任免。

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用人不正之风发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多,虽然官本位思想不严重,跑官要官现象不明显,但在选聘中层科级干部时,我们仍然保持高度重视,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把好廉政征询关、任前公示关和干部试用关。在工作中,我们以制度规定为准绳,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参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领导干部诫警制度》等规定,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我们非常重视群众的监督作用。把群众监督贯穿于推荐、考察、任用干部的全过程,对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在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我们还加大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步伐。对医疗教育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进行了修改,根据考核结果,对基本称职的限期整改;对工作能力低、群众基础差、业绩平平或年龄偏大的干部予以免职,营造了“能上、平让、庸下”的良好氛围,使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呈现出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在副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上,尚未接到群众举报之类事情发生。

四、存在问题

尽管在贯彻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中,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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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相对滞后。随着机构改革,出现了培训速度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有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后,忙于工作,没有时间走出去参加集中培训,仅靠自学又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造成个别干部管理水平提升慢。

二是考察干部的方法有待改进。由于社会生活的多元性、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即使按程序一步不落地执行,有时也会出现信息收集不够全面,考核干部的标准有待于细化。

三是民主推荐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有时会造成个别干部在推荐中只差一票或几票而被否决。

五、改进措施

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从严要求,同时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选拔任用法规力度。学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是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提。如果不吃透精神,就会偏离规定。因此,我们要在学习法规上下功夫,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同时要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法规与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结合起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多方位多层次加强干部监督。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选用干部工作的首位,切实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同时拓宽监督 6

渠道,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健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考核评价准确,任用才会得当;考核评价失真,任用必然失误。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考察干部的机制。一是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可比性。二是拓宽考察渠道,既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又要考察干部的社交圈。三是注意区别和把握考察对象的实绩与虚绩、现绩与前绩、显绩与潜绩之间的关系,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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