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表

 

第二篇: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表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表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表

预算单位编码:

预算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注:1.此表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汇总填报,反映纳入清理范围的本级(含所属单位)截止20xx年2月29日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

2.“预算单位编码”指编制部门预算确定的单位号码,按编码顺序依次填列,无预算单位编码的此栏不填写。

3.“序号”栏按预算单位编码顺序,一个序号对应设立的一个银行账户,不同预算单位序号分别从“1”开始依次计序。

4.“账户性质”指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5.“账户用途”栏填写账户核算内容,如零余额或工会经费、党费经费、借贷款等,非指定专项用途的填“其他资金”。

6.“清理内容”在相应的栏内画“√”,“变更”此表仅指账户性质变更。

7.《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栏,撤销账户的预算单位需提供在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提供的在此栏画“√”,未提供即为未办理或撤销手续未完成,此栏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