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 李慧星的述职报告001

学好《代表法》 当好人大代表

今年是我市各级人大的依法换届之年,各个地区和各条战线的许多优秀人物被选为人大代表,这就意味着这些同志的肩上承担了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担。这是党和人民对代表的信任,我们决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一定要学好《代表法》,深入了解和正确掌握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在代表的岗位上为人民尽责尽力。

一、关于《代表法》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它的阶级性质,表明由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哪些阶级处于统治的地位,这就是国体。如奴隶主专政、地主阶级专政、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用什么方式组织政权机关,这就是政体。如君主制、议会制、总统制等。我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掌握政权,这就是我国的国体;这一政权是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掌权治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恰当的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民通过全。

那么人大代表是如何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行使这一权力呢?在19xx年之前,我国没有专门的《代表法》,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虽然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大代表的义务、权利作了原则规定,但还缺少一部专门的法律,就人大代表的职权利义务、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对代表的监督等问题进行统一规定。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发展,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因此,制定代表法是完全必要的。

自六届全国人大以来,许多代表纷纷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制定代表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先制定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条例,19xx年7月委员长会议要求抓紧起草代表法。全国人大办公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xx年4月出台了代表法讨论稿。经过上上下下几十次反复修改讨论,最后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代表法草案进行重大修整,于19xx年提请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19xx年4月3日通过,并于同日公布实施。 代表法的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共分六章44条。第一章,1-8条,是总则,讲制定代表法的宗旨,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第二章,7-18条,讲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三章,19-28条,讲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第四章,29-39条,讲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五章,40-42条,讲代表的停职和代表资格的终止。第六章,43-44条,是附则。

代表法的制定、公布和实施,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成果,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它使现行法律中各种有关人大代表工作的规定更为集 1

中、具体,进一步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了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二、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现在,人们对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比过去高得多了。但也还有少数人存在着某些糊涂的认识。如有的人认为当代表不过是个名义,既无权又无势,就是青开开会,举举手;有的则从对自己的名誉、地位、利益考虑,千方百计要当代表。这些看法都是不对的。人大代表究竟是什么样的性质和地位呢?用一句话来说,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代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这是一个很高的政治概括,是一个很大的政治概念。这一规定确定了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确定了人大代表是一个崇高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职务。

首先,人大代表是一个政治身份。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众选出来的,而我们国家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群众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代表来行使。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要集中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见,代表人民群众来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用政治术语来说,就是把人民群众的意志变成国家的意志,或者是说把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这个转化由谁来进行呢?就是我们的人大代表。

其次,人大代表不是一个空的名誉,而是一个有实质内容的职务。代表法第二条规定,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来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代表法从政治身份、政治职务的内容上对人大代表的性质作用加以规定。

代表法中的这个规定是从哪里来的呢?它来自宪法,宪法是人民的根本大法,是立国的基石。宪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代表组成。宪法第五十七条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九十六条讲,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些宪法条文为确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这个概念,提供了有力的宪法根据。

如何理解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呢?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每个人大代表,都是本级人大这个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这就是说,全国人大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大代表组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离开了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权力机构就不能存在。代表是权力机构的主人,不是客人,更不是来宾。这个主人的地位必须明确。

2、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利益和意志,不是哪个个人的,也不是哪一部分人的,而是全体人民的。

人大代表是由各选区选民或者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当然应当积极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因为他最了解本单位的情况,本单位选民也能直接向他反映情况。但是,更重要的,还必须要有全局观念,能够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在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利益同 2

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代表应该站在全体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向人民群众进行解释和宣传工作,动员人民群众同心同德,为实现共同的利益努力奋斗。有的代表只注意原选举单位的利益,甚至只注意自己个人的利益,这是不应该的。只有全体组成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管理好国家事务。

3、人大代表只能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而不能由个人决定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上对列入会议的各项议案都可以畅所欲言,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这就是说,在决定重大问题时,每一位代表只有一票的权利,最后决定只能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大会通过的决议、做出的决定都必须经过多数代表的同意。这就是宪法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闭会期间,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时,代表个人也不直接处理问题,不能代表常委会,更不能代表代表大会。这些规定和要求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代表的地位决定的,就是通常所说的,集体有权,个人无权。

4、人大代表既具有特殊的身份,同时又是普通公民。

为了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和国家权力机关正常运转,为了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代表法对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和代表的人身自由的保护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是普通公民所没有的。但是必须搞清楚,这些保障和保护是为了每个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而不是可以违法不究。代表应当十分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为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作出努力。从另一方面讲,代表又是一个普通公民,应该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因为是人大代表,就认为应该比普通公民更特殊一些。

三、人大代表的工作和活动

人大代表既然是一种职务,既然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就必须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所谓权利,就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所谓义务,就是依法在政治、经济、法律和道义上应当履行的责任,就是你应当干、必须干的事。代表法中没有用专门的一章规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因为权利和义务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是很难分开的。比如出席代表大会,再如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它既是代表的权利,也是代表的义务。但是,在代表法中,却有着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内容的具体规定,统称为执行代表职务。 执行代表的职务分为在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1、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主要有十项职务:

第一,参会权。即代表有出席参加会议的权利,包括出席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联组会议等,有的代表随意不出席会议,有的单位不支持代表出席会议,这都是违反代表法的行为。

第二,审议权。即代表有权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对这一权利,有的代表认识不高,以自己不了解情况为托词,不介入,不发言,这是不行的。审议就要看文件,就要了解情况,就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三,提议案权。即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 3

撤回议案的权利。提议案,实际上跟审议一样,就是要把自己的意见、建议经过提炼、概括形成议案,用文字形式在大会上提出来。代表提议案,有些具体要求,一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要有10人以上联名,二是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些问题应当是由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如行政法规、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申请建设项目,增加工资,解决某项专款等,这些问题当然可以提,但不应以议案形式提出,可以以代表意见、建议形式提出。三是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大会主席团会在会上宣布议案截止日期。四是议案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写。如案由、案据、方案。案由就是议案提出的理由,即要解决的问题;案据就是指议案提出的根据;方案就是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具体意见。要注意一事一案,要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参加议案联名的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书写要工整。

第四,选举权。即参加本级人代会的各项选举。特别是换届时要选举人大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决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长,决定任命政府的市(县)长、副市(县)长。其他的每次大会也多少有些选举任务。选举是一项重要权利,代表要代表人民来选举我们国家领导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代表所投下的每一张选票,表达的不只是个人的意见和情感,而是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有的人珍惜这一权利,不负责任,随意画钩画乂,有的居然写什么孙悟空、包公。还有的极少数随意接受别人的贿赂,搞团团伙伙,这不仅不能真正反映民意,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五,询问权。即代表对某项工作不清楚,不满意,有权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询问是为了更好的审议,更好的表决。

第六,质询权。质询就是质疑并询问,质询比询问要严厉得多。代表对询问的回答不满意,可以导致质询案的产生。对第一次质询的回答不满意,可以第二次质询,如果对回答仍不满意,可以导致罢免案的提出。有的地方曾经发生这样的事情。

第七,罢免权。罢免,在国外称弹劾。代表对人大选举任免的干部,认为其不称职,可以提出罢免。这在地方上已多次发生过。罢免实际是一项重要的监督。 第八,特定问题调查权。人大代表可以依法提出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代表如果对某个问题不清楚,而且感到这个问题很重大,而一时又难以作出决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专门进行审查。

第九,表决权。代表有权参加本级人代大会的各项表决。表决的方式可以按表决器,可以投票,也可以举手。大会的任何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审议,不经过审议和表决的决议、决定都是无效的。以前大家对这项权利很不重视,认为是例行公事,有人调侃说:“人大代表就是吃馒头,举拳头”。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的表决权不易被别人左右了。19xx年,全国人大表决最高检察院的报告时,差点导致报告通不过,沈阳人大就曾经通不过法院的报告。

有一点必须提出,代表在表决时,有权投赞成票,有权投反对票,有权投弃权票,但无权不投票。不投票不是弃权,而是不负责任,是不履行代表职责的表现。有的地方曾发生过代表把选票私藏起来作为纪念的事。不投票就是你人来了等于没有来,辜负了选民对你的期望。

第十,建议权。无论是对政府的工作,还是两院的工作,包括其他方面的工作,代表都可以提出建议,批评或意见。建议、意见、批评的范围不受本级人大职权范围的限制。每年大会期间代表都会提出大量的批评建议。代表建议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过向和关心,代表提出建议性的意见, 4

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同时也是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使国家机关更好地依法办事。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但是对人大代表来说,这是人大代表在行使代表职权。因此,对代表的建议批评,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本人。它比一般公民的来信来访更具有权威胁性。

2、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主要有八项职务。

人大的代表大会每年一般只有一次,时间很短。但人大代表是常任制,在闭会期间仍然是代表。代表法第三条专门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作了8个方面的规定。

第一,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权。在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一般是以代表小组进行的。现在的代表小组一般是由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视察权。在闭会期间,代表可以参加视察活动,这是一项重要的权利。视察一般有集中视察,分散的小型视察,小组视察,在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协助下代表持证视察等。视察时,代表去那个单位了解情况,听取被视察单位的工作汇报。这不是一般的参观访问,而是检查工作,是对被视察单位的工作监督。代表视察,要注意深入了解,不要走马观花;要能提出中肯的、深刻的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有关单位必须负责地回答代表的问题。

第三,约见权。代表可以约见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的负责人。这是代表法第21条规定的。代表约见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负责人应当亲自接待或委托其他负责人接待,而不能随便指派一般工作人员或秘书接待。当然,这个“约见”,应是代表在视察中普遍感到有必要直接向单位负责人面谈的问题,是集体提出的约见,不是个人想约见就约见。代表约见,可以直接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给这些部门。

第四,提出临时召开大会权。代表有权依法提出临时召开本级人代大会的权利。法律规定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议临时召开大会比较严格,一定是有重大事情,要有五分之一代表提议。

第五,应邀列席有关会议权。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也不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代大会及人大常委会。

第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人大代表的天职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不联系群众就失去了代表人民的资格。因此,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活动。有的部门不欢迎,甚至阻挠代表听取群众意见,这是违法的。

第七、可以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如果代表大会的主席团作出决定或常委会作出决定要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代表有权参加调委会)

第八、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来说,还有权依法提出宪法修正案。

四、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

人大代表有那么多的权利,那么如何才能很好地保证代表行使这些权利呢?这就涉及到权利的保障问题,这些保障是为执行代表职务所必须的,一般公民是没有的。

在代表法中,从政治、时间、组织、物质四个方面对代表执行职务进行保障。 5

第一、政治保障(司法保障)

1、言论免责保障。就是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上,也包括人大代表应邀列席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其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不因发言同领导人的意见不一致而受到指责和追究。代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论意见多么尖锐,都不受法律追究。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便于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鼓励代表敢讲真话,实事求是地反映社情民意,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免责保障适用于所有人大代表,包括党员代表,非党员代表;代表要珍视这一权利,要代表人民讲真话,讲实话。不敢发言,不讲真话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有负人民重托的。

当然,这里的免责,是指在人大的各种会议上的言论,在人大以外的各种会议的言论和表决不在此列。

2、人身自由保障。(人身免捕)

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不经主席团同意,在闭会期间不经本级常委会同意,不受逮捕,不能被审判。同时还规定,如果未经主席团或常委会同意,对代表采取劳动教养,居住监视,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是非法的。而且,这种人身自由不受地域的限制。比如说县人大代表不只在本县之内受到保障,省人大代表不只在本省之内受到保障,只要是是以上人大代表,在国内任何地方都受到法律规定的人身自由的保障。不论在任何地方,如果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否则就是违法的,不仅要予以制止,而且要受到处分,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乡镇人大代表,如果采取逮捕、审判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

保障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是为了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威信,保证权力机关正常运转,是为了人大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作用的法律保障。当然,作为人大代表,更应十分珍视代表的荣誉,在自己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如果一旦发生代表被任意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侵犯合法权益的情况,代表应首先向当事人说明自己是人大代表的身分,如随身携带代表证,应出示代表证。同时应尽快与本级人大常委会取得联系,运用法律手段和组织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人大代表如果违法犯罪,也同样要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受到法律追究。

3、对阻碍和干涉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代表法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的职务。凡是阻碍和干涉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都要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这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代表同一些单位发生的经济纠纷增多,有些地方发生随便拘留代表的情况,这是非法的。作为人大机关,应当根据代表法更好地保障代表权利。反过来,代表也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不要利用代表身份谋取权利。权利是让你为人民办事的,不是让你谋私利的。

4、代表在被罢免时,有在大会上或常委会上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二、时间保障

我国的人大代表是兼职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专职议员。代表的日常工作时间主要是用于从事本职工作,执行代表职务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但随着代表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代表的活动也在增加,就不可能不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为此, 6

代表法专门规定了时间保障。各位代表所在的单位都要给予支持。如教师单位规定的授课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工人单位规定的工作量、出勤日等,应当把代表履职的时间也算上或进行核减。发生矛盾时,常委会有关部门要进行协调。时间保障的重点主要是保证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物质保障

我国的人大代表没有代表薪金,因此,法律对人大代表履职规定了相应的特质保障,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开展代表活动经费的保障。代表法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开支。

二是代表在平时开展代表活动,其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按正常出勤对待。

三是无固定收入的代表,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补贴。 第四、组织保障

是指人大常委会为代表提供必要的条件。例如为代表更好的履职,熟悉法律,常务会有关部门要给代表提供有关资料,介绍有关情况,为代表购买某些法律书籍,汇编代表手册,订阅相关书报,定期印发政情政务通报等。如果发生某些组织或个人干涉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常委会要妥善予以解决。

五、自觉履行职务 当好人大代表

代表法对代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对代表履行职务也作了约束性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代表更自觉地、更好地履行职务。

1、对代表的要求

这些要求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要自觉地维护和服从党对人大的领导。

党对人大实行领导是一项不可动摇的原则。我们党是执政党,宪法规定了党在国家事务中的领导地位。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军队,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党的领导。任何削弱或“淡化”党的领导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既体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又体现在具体指导人大的工作之中。为了更好地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党也在不断探索和改善领导的方式方法。但是对于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来说,就是要树立党性观念,自觉地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模范地贯彻党的路线的问题。在今天,特别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我们应当知道,人大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健全起来的,人大工作更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人大工作也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人大工作者是在人大岗位上完成党所交付的工作。不论是当代表,还是当委员、主任,都是党和人民意愿的体现,而不是西方议会竞选的结果。在这里,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和对党负责是一致的。

特别是作为共 产 党员的人大代表,不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有坚强的党性。有的党员代表往往以自己的言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来为自己不接受党性约束而辩解,这其实是党性不纯的表现。须知,党员的觉悟和素质应当比普通公民更高,对自己要求也应当更严。不犯法,仅仅是对普通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担任人大代表的共 产 党员绝不能仅以不犯法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准。作为一个党员,在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同时,还要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实现党的意图;作为一名人民代表,要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两者本质上并不矛盾,党员代表更应当 7

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模范地履行自己的责职。只有不折不扣地、模范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的意志。

第二,要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和有关法律,一切按法律办事,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我们已经走上法制国家道路,人大代表的审议、表决、提议案,提意见、建议、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都是依法进行的。为了使自己能及时发现问题、能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法,就必须先学一步,比别人学习深入一步,这才能提高自己的水平,才能真正起到为人民办实事的作用。代表应当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宣传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同时,自己要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当好本职工作的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要出以公心,无私无畏,在覆职中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呼声,勇于同亵渎和破坏法制的现象作斗争。

第三,代表应当与选区、选举单位以及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情况,依法为他们办一些实事,好事,推动本地区发展。 第四,代表应当接受选区或选举单位的监督。要回答选区或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人大代表如果犯法,如果不称职,选民和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五,代表有责任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动工作。代表要以身作则,宣传政府的工作,带头执行政府的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群众与政府若发生矛盾,应主要沟通,协调解决,决不能煽动群众同政府闹对立。

第六、代表应当积极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代表的权利,也是代表的义务,不能随心所欲,随便不参加大会。有的代表出国或因生意忙、忙生产而不参加大会,这是失职行为。

2、对代表的约束

第一,暂停代表的职务。暂行,即短时间内停止。代表法规定,在两种情况下暂停代表的职务:一是因刑事犯罪被羁押或正在被侦察,起诉和审判的,要暂停代表职务;二是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也要暂停代表职务。这些都是有针对性的,特指那些违犯了法律的人。如果这些情况消失,即恢复代表的职务。

第二是终止代表资格。所谓终止,就是结束,停止。代表法规定,属于以下六种情况的,要终止其代表资格。

一是迁离了本行政区域的。我们的代表是按行政区域产生的,你的关系离开了本行政区域,就不能成为本地区的代表。这跟政协委员不同,政协委员是按界别产生的。

二是辞职被接受的。辞职要被接受才能生效,如不被接受,就不能辞职。 三是未批准两次不出席大会的。

四是被罢免代表职务的。

五是丧失中国国籍的。

六是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另外,代表自然死亡,也就自然终止了代表资格。

这些要求和约束,实际就是代表的义务,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代表的职责。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人员,这是一个政治分量很重的称号。今天,我们的人大代表应当特别重视、珍惜这一个称号,应以自己的努力工作来增加他的光辉,而不能因自己的不慎损害他的形象。我省历届五级人大代表中,涌现出 8

了无数先进模范人物,最典型的就是一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她的模范事迹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的人大代表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是很高的。因此,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珍视这个称号,当一个堂堂正正,知法善任,受人民群众拥护,为人民鞠躬尽瘁的好代表。

述 职 报 告

省人大代表 云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从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叫李从明,现任云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xx年以来,我有幸当选为湖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同时也深感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一定要为人民讲实话、传实情、办实事、谋实利。省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和职务,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一年多来,我始终把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人大代表使用与自己的工作紧密结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努力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谋群众所谋,反映问题,提交议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我就结合这一段时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1. 强化学习,积极为履行职责奠定基础。当好人大代表,仅靠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是难以胜利的。面对新形势、新领域、新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学习新知识,开阔思路,掌握新技能,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为此,我把理论学习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基础来抓。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人大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且注意收集《中国人大》、《人民之友》、《衡阳人大》等刊物中有关代表履职方面的信息,勤做读书笔记,掌握业务知识,使自己对人大代表职责有 9

了明确认识,明确了有关法律程序,为当好人大代表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学习科技、文化、市场经济等知识,面对不断推进的知识经济,我将学习掌握各种社会常识和科技知识作为当好代表的重要基础。平时注重阅读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上的有关新闻报道,积极搜集与代表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知识,不懂就学,学则学精,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虚心向其他人大代表学习。加入到省人大代表这个特殊群体之后,我发现其他人大代表有的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有的工作态度积极、方法新颖??,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和工作的方向,因此在会议之余、工作之闲,虚心请教、学习,以人之长补自己之短,通过虚心请教,认真学习,使自己较快进入了工作角色,为反映民意、提好议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3.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今年“两会”期间,在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时提出的建议,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 10

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4. 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民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原选举单位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先后多次走访东大化工、金虎铜业,衡金优农等县内的企业、学校、医院、乡镇等单位,了解最需要解决的那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在每年人代会召开期间,在省党政府领导来到衡阳代表团和代表们一起审议大会报告时,我都要及时地把自己深入原选举单位,了解到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审议发言中如实地反映,为促进衡阳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鼓与呼。

热点、难点、民生、民情、民意??在我的履职日程表上,这些字眼显得特别有分量。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和会议闭会期间,我共提交《关于加强大源渡库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乡村公路建设》等建议,涉及到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工作、安全、文物保护、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等社会诸多方面的内容。我提出的建议大多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大部分得到落实。特别是省水利厅还跟踪进行反馈征求意见。

5. 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夯实好代表的先进性基础。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必须具备先进性,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做好本职工作,是保持好代表的先进性的基础。20xx年换届我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后的近两年时间里,我先后担任中共衡东县委书记、衡阳市政协秘书长。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我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在担任衡东县委书记工作岗位上,在中共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1

按照“主题是发展、主攻是工业、主体是民营、主导是服务”的发展思路,努力克服洪旱灾害、冰灾、金融危机等重重困难,全县保持了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具体体现在:一是经济综合实力持续提升。2008 年,全县GDP完成86.21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成为衡阳市增长较快的县市之一;财政收入完成36619万元,同比增长13.38%;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89.17亿元,同比增长35.62%;农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4.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7.1%。尤其是全县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全县上规模的民营企业达到95家,已形成机械制造、金属冶炼、化工医药、轻工陶瓷、农产品加工等五大支柱产业,民营企业创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数居衡阳市第一,获省委、省政府颁布的全省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县。二是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口计生工作从全省三类县升为一类县。劳动保障事业全面进步。人口计生工作从全省三类县升为一类县。劳动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建立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动态清零的长效机制,成为全省第一个动态清零县。移民后扶工作全面启动,被评为全省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先进县。为民办实事工作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成功引进了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镍铁钒公司、衡东电子城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大项目、好项目。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着力把县城打造成山水生态城,全县城镇化率提高到31.8%,比20xx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全县完成304个村的农村电网改造,改造县乡公路41公里,完成畅通工程345.9公里、通达工程91.7公里。四是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没有发生规模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没有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治安案件。

2008 年12月调到市政协担任秘书长后,尽快调整自己从决策者到参谋助手角色的转换,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把握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委员、面向基层、面向各民主党派,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富有 12

成效。市政协将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振兴衡阳作为履行职能的重中之重,每年都要从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中选择若干重点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视察,提出前瞻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我在其中也尽到了自己应有的力量。文雄书记非常重视政协的调研工作,继在今年政协二次全会闭幕式上面向全市人民提出“构建和谐衡阳”的战略后,又就政协今年的调研课题作出了“市政协要认真开展构建和谐衡阳的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好文雄书记的指示精神,市政协将“构建和谐衡阳”作为本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调研,我和办公室的同志一道认真组织调研,形成了1个建议案、1个总报告和7个子课题报告。文雄书记又对市政协关于和谐衡阳调研成果作出重要指示,其中,《赴山西省晋城、长治两市学习构建和谐社会先进经验的考察报告》,文雄书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批示要求市委办以市委通报的形式发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在《关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和谐衡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争先发展向中共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议案》里,文雄书记又作批注多达30多处。在最近召开的专题听取市政协建议案和相关调研报告汇报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文雄书记以“情况很实,分析很透,问题找得准,眼界开阔,信息量很大”高度评价和肯定了我们这次调研,并决定要召开市委全会对“构建和谐衡阳”、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促进塔山少数民族乡发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土地流转、消防工作等重大课题和群众关注的现实问题,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5 份建议案和27份调研、视察报告,为各级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促进了相关问题得到解决。二是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畅通民众诉求渠道。市政协办公室着力加强社情民意信息的反映工作,通过加强与委员的联系、界别小组活动、委员约谈约访、信息工作例会等多种渠道和途径,积极收集群众来信和社会信息,编发《社情民意》报送给市本有领导参考和作为省政协专报件。其中有4期被全国政协采用、40期被省政协采用。不少社情民意信息得到省市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推动了一大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使一些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今年6月30日,我市政协喜获20xx年度全省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唯珠一等奖,并有多篇信息被评为优秀稿件。三是突出团结、民主主题,加强与各界各派合作共事。四是全力推 13

进政协“三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20多项规章制度。五是改革办公室后勤管理,通过改革,一年为机关节省开支5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在履职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由于日常事务众多,工作比较繁忙,平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坚定性不够。政策文件精神和相关省委法规还不能系统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职的效果。二是闭会期间履职缺乏主动性,基本处于被动状态。闭会期间,履职主要依赖于同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较少主动开展履职活动。三是联系群众和调查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平时调研走访企业、单位较多,主动联系走访基层普通老百姓比较少。到基层调研开展得不是很系统,了解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不是很深入,反映得不是很彻底,总是达不到很理想的效果。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我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向优秀代表学习,时刻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处理好履行代表职责与自身工作的关系,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并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和加强。

一是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代表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增强自己的人大意识、代表意识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认真履职、科学履职、依法履职、廉洁履职,在依法履行代表职能上主动作为。

二是增强民本意识,在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上亲历亲为。要全身心融入群众中访贫问苦,访富问计、访贤求能,在访贫问苦中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在访富问计中总结发家致富的新经验,在访贤求能中发现和培养人才。要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宣传员”,认真做好 14

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对策。在省、市人代会上积极提出好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尽己所能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通过不断地加强学习和实践,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增强在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条件下履行职责所需的各种能力。在理论的高度上探索人大工作的新问题、新方法,为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上新台阶而积极贡献力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监督与支持。我将正确对待和虚心接受这次评议,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履行好人大代表职务,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述 职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从明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20xx年12月在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几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和区委交办的工作。现将换届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调研,提高工作水平

当今社会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我把理论学习作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来抓。先后学 15

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文献。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做到政治上更加敏锐,思路上更加清晰,履行职能上更加心中有数。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搞好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经常下到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了解社情民意。每次的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之前,都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根据会议议题深入基层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注意紧紧依靠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使常委会工作更加围绕大局、联系实际、贴近民生。

人大是集体行使权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安排都通过党组会议讨论,个人带头遵守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做到凡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经人大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我还十分注意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支持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多听取、工作多支持、困难多帮助。

二、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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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我注重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准全区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有机结合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突出民生重点监督。几年来,我本着“抓大事,议 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紧紧突出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主题,针对关系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困难,我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次到双花水库、曹峰水库进行实地视察,深入饮水困难农户中听取意见,督促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规划,完成了双花水库、曹峰水库等骨干水库的扩容改造,加快了城区及路口镇集中式饮用水管网建设。面对日益蔓延的甲型流感,专题视察了全区村级卫生室建设,提出了加快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基础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的意见。我区是化工区,环境容量有限,环境污染问题深受广大群众关注。几年来,我多次到环保部门调研,组织代表对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化工企业进行视察了解,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全区环境质量较以前有明显改善。

二是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发展是第一要务,面对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的冲击,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全力支持政府应对金融危机,努力消除不利影响,确保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近年来,先后审议通过了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城建投、港建投融资等议案,促成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支持港区 17

建设的优惠政策,使港区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听取了全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全民自主创业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政府着力引大资引大智,夯实工业发展平台,扶持本土企业,建设支柱产业,提升经济效益,确保了政府每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常委会还加强了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工作报告,并专题听取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的报告,有效维护了财政资金依法使用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代表广泛联系。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常委会把代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依靠代表开展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和完善了代表走访、代表述职、代表履职登记等制度,认真督促办理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224件。同时,常委会就加强城乡教育资源整合和危房改造工作,关于城乡饮水安全和双花水库水质保护工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统筹管理等工作立议案3件,这些议案都是事关我区科学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督促办理落实,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是严格干部任免监督。工作中,我注重把实现区委意 18

图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了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机制,从组织上保证了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增强工作监督的实效,我注意把对工作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紧密结合,认真开展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工作评议工作,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

五是做好区委中心工作。工作中,我始终将常委会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区委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坚决支持和服务全区发展大局。除做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外,我还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带头抓软环境优化,带头抓招商,带头外出跑项目、争资金,带头参加重点建设工程协调。常委会正副主任分别联系和协调了临港产业新区、武广铁路、通港路、隋岳高速拆迁、巴陵石化“厂中村”安全隐患整治等多个重点工程。去年,在随岳高速公路建设拆迁遇到困难的时候,区委安排我协助云溪乡搞好房屋拆迁工作,我乐意接受任务,指导云溪乡党委政府,上门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基本实现了和谐拆迁和人性化拆迁,提前完成了区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带头廉洁自律,推进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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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为党工作了几十年的领导干部,我深知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言一行对全区的影响。几年来,我认真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勤政廉政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在廉政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要求自己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我常以反面教材为戒,让警钟常鸣于耳。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同时,作为区人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外,还对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严格要求,特别是人大换届后,我多次提出新一届要有新气象,机关干部的作风要进一步转变。机关全体党员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做到了以身作则,模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机关上下形成了用良好的心态看待工作,用良好的素质树立形象,用良好的方法履行职责,用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的良好氛围。对家庭成员,我也约法三章:不允许帮亲戚朋友做违反原则的事;不允许接受红包礼金;不允许干预我的工作。家庭成员理解我,支持我,从来没有难为过我。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对自己学习、思想、作风、廉政等方面要求是严格的,尽心尽力地做了一些工作,得到了区委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我深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 20

我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工作方法还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对待,加以改进。

20xx年4月20日

人大代表是法定职务,更是一种责任——张叶艺

发布时间:2007-11-14 12:48:59 浏览次数:918 作者: 信息来源: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打印

20xx年至今,我连续当选为海曙区第八、九届人大代表。我十分珍惜选民给予的信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管工作多忙,从不懈怠。几年来的人大代表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个法定职务,更是一种责任。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如何履行代表责任,当好人大代表,我的体会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努力学。“人民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这是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更是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的期盼和要求。为了更好的履行好代表职责,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文件;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宪法》等;三是努力学习与履职相关的各种知识,学科学技术,学市场经济理论,通过学习使自己明确了人民代表的地位、性质和作用,掌握了人大工作的法律程序和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与此同时,我还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深入思考,撰写文章,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征文活 21

动,尤其是我撰写的《当好国家权力的使者应具备的几点基本要求》一文获得三等奖。 二是认真干。人大代表是一个神圣的法定职务,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因此,作为人大代表,就应该抱着对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行使代表职权。几年来,我不但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首先,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不当挂名代表。作为分行行长,平时工作很忙,当选人大代表后,社会活动多,工作更加繁忙,因此不论在大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的活动,我能够妥善安排好代表活动和本职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有一次人代会期间,正好我在杭州参加银行系统工作会议,为能准时参加人代会,我专门向上级行领导请了假,从杭州急赶回来赴会,得到代表团和区人大领导的好评。其次,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当脱离群众的代表。人民代表最根本的是要始终做到心系人民,以民为本,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我不论工作多忙,都积极参加代表视察活动和代表接待日活动,倾听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求什么。人代会召开前,我还千方百计抽出时间,征求选民意见,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并认真写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几年来,我就城市环境、交通管理与道路建设等问题,写了近十件议案和建议。有些议案和建议引起了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的已付诸实施。下一步,我将对中山社区“关于要求解决呼童街停车位,疏通人行道的建议”加大调研,督办力度,切实解决这一管理顽疾尽一份力。三是努力履行代表职责,不当特殊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因此,作为人大代表,在思想上要有牢固的群众观念,想信和依靠群众,虚心、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行动上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主动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使好提议案、建议批评和表决权力,而不是随便地“举举手”或者“画画圈”。 三是用心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用心思考,建言献策,支持和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人大代表,工作、 22

生活在海曙区,自然为海曙区经济建设作贡献的愿望比较迫切。因此,在为海曙区经济建设中我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海曙区在楼宇经济发展战略中,为培育高品质的楼宇,提出了要盘活一批存量资产。原东方大厦是一幢烂尾楼,当时银行拥有该大厦二个楼层的抵债资产,由我负责具体处置事宜。为盘活东方大厦,区委区政府很重视,多次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对此我积极支持配合区里,寻求处置办法,促成问题的妥善解决,为后来的恒隆中心建设和引资工作提供了方便。我行还参与支持海曙区和义滨江休闲和恒隆中心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平时能够利用银行联系面广的机会,积极建言献策,提高海曙知名度,为海曙招商引资作出努力。此外,还努力关心海曙社会事业的发展,今年,海曙区成立慈善分会,我行广泛发动全员职工,开展爱心捐款,共筹集爱心资金5万元捐献给海曙慈善分会。去年7月,我行捐赠2万元给见义勇为基金会。总之,在关心社会事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也尽了绵薄之力。

一个老代表对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的感悟——林宇镇

发布时间:2007-11-14 12:47:26 浏览次数:994 作者: 信息来源: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打印

几乎每一个代表在当选时,都曾有一个愿望,希望自己今后能当一个好代表。那么,如何才能做一个好代表?我以自己这些年来选代表的经历,向大家汇报自己的一些粗浅体会。

一、要想做一个好代表,尤其是来自基层的新代表,首先要在心理上走出三个误区

(一)走出民与官的误区。来自基层的代表,认为自己是普通百姓,从来都是听领导话,按指示做,对于政府和领导,一直来都是仰视,所以即使当了代表也是民与官的关系,因此心里也没有底,拘拘谨谨,没有真正进入“人大代表”的角色中去, 23

认为一个百姓能参加会议,就够幸运了,还提什么建议意见啊,即使说了,也只限一些较表面的问题。总之是不会也不敢大胆地行使代表的职责和权利。我们如果不能走出民与官的误区,连人大代表的角色都不敢进入,又怎么去履职又怎么去当一个好代表?

(二)走出别人行,自己不行的误区。一部分代表包括我自己,总认为在领导岗位上工作的代表行,或是大单位的代表行。自己人微言轻,水平有限,很难发挥作用,所以抱着多听少说的宗旨,连发言也不敢大胆。代表的权利是平等的,义务也是相同的,每一个代表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优势。首先要对自己抱有信心;别人行,我也行。实际上,每一个代表都应该都可以积极地履职,去做一个好代表,只要你尽心尽责。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论地位、论水平与大家比,我是处于最差的,但我并不认为我不能发挥代表的作用,事实上我的工作不仅得到了人大领导的支持,也得到了政府的尊重。因此我想,一个退休老头当代表都行,还有谁会不行呢?所以我希望,尤其是新代表一定要树立信心:别人行我也行,大胆走出误区,扬长避短,积极履职。

(三)走出代表不是职务的误区。我接触到的很多代表,他们都很有水平,能力很强,但作为代表却并不怎样,为什么?就是认为人大代表的职务并不是真正的职务,可有可无,可好可差,不太重视。客观上的确存在困难,但关键是一部分代表在主观上存在“兼职不是职务”的误区。所以常常出现大会出席、小组请假、身在会场心在单位的现象。常常出现小组审议时会场冷落,请假的请假、早退的早退,坐在那里心不在焉。小组审议是真正体现代表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形式!报告未听还可以看文件,不参加审议则是真正放弃了履行代表权利和义务的表现,之所以出现“给你的权利你不要,要你尽到的职责你不尽”的不正常现象,关键是一部分代表存在“不把 24

代表当职务”误区。

二、争取做一个好代表,要充分认识几点

(一)充分认识人大的权威。群众中曾有一种不够正确的认识,认为人大只是开会举手鼓掌,人大只是一只橡皮图章。甚至相当一部分代表自己也认为,人大只是一种法律地位和形式,并不是真正的权力,很难真正发挥作用。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实际工作中,很多通过行政渠道碰到困难的问题,经过人大的努力,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政府工作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通过人大的监督都及时得到了纠正。 七届人大有代表对区府一个部门的乱收费提出批评,并要求纠正。有关部门引用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作答复,认为并无不当,但代表发现,有关部门有意隐去了新旧文件在时效上的差异,于是提出强烈批评,常委会为此二次进入调研,实施监督,在区内通报批评,在全区各部门中引起很大震动。代表的批评引起区府的高度重视,对改变政府的工作作风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我个人在工作中更多体会到人大的权威。大到城隍庙公司的上市,小到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工程、区域治安整治、大板块上楼难问题的解决等等,无论大事小事,人大的权威和努力都发挥了关键的重要的作用。作为代表,如果不能认识人大的权威性,就不能运用好人大的权威,也就难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所以说,不是人大没有权威,只是我们代表没有运用好人大的权威。

(二)充分认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与西方的议会最大区别在于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理解监督与支持,代表要注意几个“并重”:

1、要质疑与信任并重。代表要反映社情民意、代表群众的利益说话。代表要善于质疑、要善于发现和纠正政府工作中的不足甚至错误,提出问题,监督政府改正和提高自己的工作,但同时要信任政府、相信政府是在尽心尽责努力工作的,既要表 25

达 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实施必要和有效的监督,但也要理解和体谅政府工作中的局限和困难,给政府工作留出时间和空间,这就是支持。如何没有信任,代表工作就会走入误区。我也提过许多议案和建议,有些落实了,也有很多没有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对此,我们要客观评价,给予理解和支持。在处理原大世界市场开发利用和城管工作意见时,我除了提出批评和建议外,同时深入调研和沟通,了解政府工作的矛盾和困难,给予支持和理解。

2、要监督与帮助并重。代表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帮助政府做好工作的义务,既要提出问题还要帮助找找答案。

我要求区文保所对城隍庙的古碑进行保护,同时我又通过自己的调研,为这项工作事先设想好解决办法,从而使这些古碑迅速顺利达到了保护的目的,取得了既监督又支持的效果。

3、要监督与宣传并重。政府的工作与群众的希望和要求总会有一定距离甚至矛盾,难免不尽人意,为此,代表在监督政府工作的同时,也要宣传政府的工作,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消除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误解。

一位离休的老干部向我反映高塘路占道经营及马路停车问题,他对有关部门的答复极其不满,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采取过激的行动。我进行多方面调研,了解了现行城管工作中的矛盾和政策上的局限,反复上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终于化解了矛盾,也使群众对政府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

人大工作既是监督与督促,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工作、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关系的过程,既监督又宣传,就使代表工作有了新的涵义,使监督工作发得更好。

信任、帮助和宣传都是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是我们的人大与两方议会的 26

根本区别。

(三)充分认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代表工作需要每一个代表自觉主动积极参与,又要围绕常委会和人大工委的意图目标进行。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尊重重视组织的作用,我个人在解决较大较难的问题时,都及时向街道人大工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请求领导关注和关心,领导的重视和关心,对于解决具体问题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代表的作用发挥得更好更省力。

三、做好人大工作,心中要 “把握”三个关系

(一)要把握进与退。群众对人大工作寄于很大期望,希望人大能解决和关注他的所有困难与要求,事实上这是不客观和不可能的,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要心中有底,把握进退。近期以来,我曾分别接待了莲桥地块和五金交电地块群众拆迁问题的反映,有一些问题群众的困难是真实的,但政府在解决问题上是有困难的,或者群众反映的理由很正当,但与政府工作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如果人大代表工作参与不当,极有可能使政府工作和人大自身都处于被动,有一位群众甚至在路上拦住我质问,要求我发表态度和意见,但我还是婉转回避了,代表工作既不要缺位,更不要越位,有所为有所不为,能进能退,避免工作的复杂与被动。

(二)要把握虚与实的关系。人大工作讲的就是办实事、实实在在,不要噱头、不要张扬,但办好实事也要务虚,虚不是虚假,指的是形式,我们在工作中也要善于“以人大代表的名义”开展工作,就会取得不同一般的效果。在上一届我是郡庙居委会的副主任,又是人大代表,同样的问题以居委会出面人家就不够重视,但同一个问题同样是我换成人大代表的身份出现,效果就不一样。在解决自来水一户一表问题、大世界市场建造小便池问题、解决小区空气污染问题等等,我都有意突出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和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形式,从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虚有实, 27

以虚务实,这不是虚张声势,而是必要的工作方法,是代表充分发挥和利用人大权威的有效形式。

(三)要把握上与下的关系。人大工作要与各方面发生关系,尤其是涉及到群众与政府这上与下的关系,需要代表在工作中考虑兼顾与平衡,社区居民经常反映现在居民会的干部工作不够深入,而居民会的同志又经常反映区政府的领导不体谅居民会的困难,群众说政府不够关心,政府也认为群众不够体谅,总之上下有矛盾、上下有说法,作为人大代表要注意兼听上下的意见,客观分析,做好上与下的桥梁,用反映的问题加深上下的沟通,加强上下的理解。

以上有一些是我工作中的体会。我愿以自己粗浅的体会向同志们请教,共同努力把人大工作做好,共同努力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好代表。

如何当好人大代表

2006-5-8 16:34:17 http://www./

20xx年4月,我当选为长安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从当选那一天起,我深深体会到大家对我的期望和信任,为做好人大工作,本人从各个角度都作了努力,现将一年多来的工作体会和履行职责情况作一汇报: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人大代表所负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大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只有掌握了代表法,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充分履行人大的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质量的优劣和威望,不断提高业 28

务素质和能力是每一位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在当选之初即积极、认真地学习,了解了人民代表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掌握了人大的履职方式和方法。河东街道人大工作室为新一届代表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我深刻体会到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职务,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出席区人代会时,我积极与代表们一起认真审议了长安区人大、区政府、区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分析,积极参加讨论和表决,在肯定报告的同时代表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反映群众意见的责任,有效发挥了人民代表对行政、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为促进全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闭会期间我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人大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20xx年区人大开展了“引进一个项目、献出一条良策、筹措一笔资金、办理一件好事、联系一个合作伙伴”的“五个一”活动。这项活动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目的是发挥人大代表自身的优势,促进全区发展,同时也是加快建设经济强区和文明城区的具体措施。我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了落实“五个一”活动的安排计划,本着“多费一点心,多献一点爱”,为辖区群众多做一点贡献的工作思路,在20xx年9月底,我协调设计院医务部门为部分选民进行了身体检查,并组织了健康知识讲座,发放了卫生宣传资料,为本选区选民的健康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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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选区,广泛联系人民群众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是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我经常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到选区走访选民,认真回答选区选民和本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与各选区的人民群众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并及时将情况向区人大汇报,将解答情况反馈给大家。在我院工会的协助下,我们在20xx年8月初在本选区开展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活动,集中走访了本选区的五个单位,与各单位的工会和党委书记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与部分选民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大家对社会环境、公共设施、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收集了合理化建议50余条,将之归纳整理后反映给政府部门,本人亦多次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其中加强社区的文化生活建设、加快道路建设、开辟健身场地等建议受到了长安区政府的重视,并通过人大系统将解决方案反馈给了选民。在此活动中向大家发放名片70余张,希望选民随时与我保持密切联系。

在20xx年1月长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召开后,我们在年初即深入选区,将本次代表大会的议程、精神和各项工作报告向广大选民作了汇报,并就人大的工作向选民征求了意见,受到了大家的好评,同时我也得到很多启发。

为搞好区人大组织的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在院党委的关注下,我院工会主席陪同我在20xx年8月底再次走访了本选区的五个单位,向选民征询了建议和意见,并将述职活动的宗旨和意义传达给大家。

在日常工作中,利用接触面广的方便条件,经常与选民进行交流,通 30

过电话、上网、当面座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大家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三、强化宣传,使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区人大一向把信息工作作为人大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杜江主任的讲话及河东人大组织也反复强调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在此前提下,结合本选区的特点,利用我院设置了局域网的有利条件,开辟了“人大专栏”。首先将人大代表法放到网上,组织选民学习阅览。设置了“人大动态”、“群众呼声”、“学习园地”等几个栏目,并定期更新维护,定期向广大选民宣传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将长安区人大的思想和开展的活动及时向选民汇报。在20xx年6月份,人大各项工作初步开展的情况下,在网上向广大选民发出了致辞:“选民朋友们,大家好!感谢您这段时间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在明媚的春天您投下了庄严的一票,而从当选为人大代表那一天起,我时刻感受到所负使命的神圣。人大代表是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人民代表从群众中来,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而每一位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为我们城市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朋友们,珍惜您的权利,拿出您的热情,让我们从社会环境、公共设施、政策法规等方面发出自己的呼声。” 同时公布了人大热线,设立了人大网址。该致辞信发出后选民反应强烈,大家从网上发来许多感谢短信,感谢他们的代表工作热情、认真负责。同时选民积极参政、议政的热情也被充分调动起来,通过打电话、发邮件、面谈等多种方式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有的还写出了书面材料,本人通过整理后反应给了长安区人大。

“长安区人大信息”架起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联系,我院的 31

“人大专栏”则架起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宣传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架起了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联系的桥梁,不仅调动了选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亦为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四、做好本职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人民代表肩负的神圣使命,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本人以提高全院职工的身心健康为己任,在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地工作,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疾病的一、二级预防,比如加大卫生宣传的力度、举办健康讲座、组织职工体检等,旨在使广大职工提高健康意识、丰富保健知识,自觉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认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患者,使其得到最到位的治疗,从而使患者的生活质量得以改善,预防了远期并发症的发生,进而使全院的健康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不仅使工程的顺利完成有了人员保障,而且节省了医疗资源。

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赋予的使命,随时随地了解社情民意,努力为社会作贡献,不仅反映着人大代表的价值取向和境界高低,也只有如此,才能不辜负广大选民的信任。以上是我当长安区人大代表一年多来的一点工作体会,取得了一点成绩,这与区人大和本单位领导的关心是密不可分的。每当想到人大代表所负的使命,我就感到沉甸甸的分量,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但我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不断改进,更好地为广大选民服务!(作者系长安区人大代表、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刘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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