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决定的报告

关于申请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的报告

县政府: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而作出的重大部署,旨在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20xx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我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以鲁政文[2010]143号文下发了《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鲁山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有县长郭斌献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乔彦强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李玉洁、县政府党组成员赵海涛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局委一把手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鲁山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业行动实施方案》,以确保我县打击侵犯知

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20xx年11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举行了两次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80余辆车次,深入到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的政府所在地、主要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进行宣传,散发宣传单30万张,悬挂横幅200余条,制作宣传版面50余张,开辟电视宣传专栏20余次,有力地营造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了两次集中专项行动,出动车辆70余辆,执法人员250余人,检查各类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1280家,检查商品种类460余种,涉及烟酒、食品、医药器械、农药、种子、化肥、食用菌加工、图书音像等重点领域的重点商品;三是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焚毁,县电视台、鲁山简报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活动打击震慑了不法犯罪分子;四是定期对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周报、旬报、月报制度,以“鲁山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简报”形式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主要领导汇报。对于我们前阶段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也得到了省、市专项行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副市长李建伟在“平顶山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七期上批示:鲁山县专项行动有得力措施,有明显成效,望再接再厉,多出经验,请

办公室收集一下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如有必要,可通知其它县(市)区学习鲁山经验。

20xx年3月10日,国务院将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由20xx年3月底调整为20xx年6月底,专项行动方案中确定的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安排也相应顺延。为确保我县前阶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打击和监管力度,开展“亮剑”行动,特别对专项行动以来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案件,继续加强线索梳理,核查和深挖工作,防止侵权假冒行为死灰复燃,对食品、药品、种子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假冒案件,重点梳理,重点彻查,形成一种长效打击监管机制,结合下一步工作任务,我们还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特申请县政府给予解决10万元的工作经费,使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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