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 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人口[2011]1号

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

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安排好20xx年的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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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和

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全省总人口控制在2746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下;优生工程推广普及率达到100%,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一盘棋”格局基本形成;全省人均事业费达到30.64元;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全部实现,得到国家终期评估组的充分肯定。

(一)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及优质服务工程稳步推进

全省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新建2个县级、21个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大力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数字化服务站建设试点有序推进。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新增4个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7个县级示范站和20个乡级示范站,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二)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提质提速

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工作有序开展,得 2

到卫生部六项重大卫生项目检查组的好评。广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突出了对实验室筛查、营养素补充等重点环节指导。启动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累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5319人次,其中女性18173人,男性17146人,筛查出高危人群5169人。为待孕夫妇,特别是高危人群提供优生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39176人次,覆盖率72.3%。

(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程逐步完善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得到落实。20xx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1206人,发放资金3686.9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1232人,发放资金2328.4万元。总结推广了吉林市昌邑区“两项制度”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做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中省直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政策的落实。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序运作,目前已参保12757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平稳开展。

(四)全员人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步伐加快

实现了省内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与国家信息平台的对接,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完善了全员人口个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国家人口计生委给予通报表扬。开展和完成了近十年出生人口个案信息核查工作,对个案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了校验和自我完善。编制 3

完成我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五)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不断加强

全面实施“宣传教育先导工程”,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吉林市、延边州、辽源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第四周期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州)。建立了22个宣传先导示范区,总结推广了长春市南关区、通榆县、桦甸市等30个县(市、区)的经验做法。大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广泛开展“三结合”“五关爱”活动。深化军地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双管双助”活动获沈阳军区和东北三省政府表彰。“生殖健康大讲堂”进村屯活动持续开展。组织开展了“全家福”进万家活动,为全省54个县(市、区)35万户农村计生家庭制作了“全家福”宣传品。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巩固省内“一盘棋”工作成果,全面部署区域“一盘棋”工作。规范制度,实行双向管理,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得到加强。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一类省份,区域“一盘棋”工作通过了国家考评组的评估验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逐步实现了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服务全覆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七)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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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修订的条例中增加了法律委托事业单位执法权、提高村组两级干部报酬、设立有奖举报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生育政策,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修正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开展了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评出28 个县(市、区)为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先进单位。规范了全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八)综合改革全面深化

认真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创新。“两个一体化”机制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在舒兰、榆树、公主岭、农安等四个县(市),18个中心乡镇开展了“县乡一体化”机制改革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组织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建设得到推进。积极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在全国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上,我省介绍了经验。开展了“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试点工作,探索家庭发展能力的模式和方法,促进了文明幸福家庭建设。推行了计划生育经费分配办法改革,按因素分配法体现对人口大县的倾斜。国家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专家组对我省综合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四平市、延边州被国家人口计 5

生委确定为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九)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创新运作

开展创建“强基提质工程”示范县活动,示范县由原来12个扩展到15个。组织了做行家里手,当服务标兵“一岗多能”岗位大练兵活动。编写了“人口计生知识应知应会600问”题集,全省6000多名人口计生干部参加学习竞赛活动。培训省级生殖健康咨询师师资110名。组织培训3100人参加乡村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全国统考。培训人数、参加考试人数均列全国第一。认真落实人才发展规划,与吉林大学签署8个人才培养协议。总结推广13个县(市区)“强基提质”工作经验。我省以三个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队伍素质快速提升的做法在全国“强基提质”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十)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全省95%的县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被评为群众满意单位。“阳光计生行动”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评选出“阳光计生行动”先进县(市、区)25个、先进乡(镇、街)90个、先进村(居)委会560个。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村(居)民自治工作,开展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的“诚信计生”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建立了“双项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

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 6

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在统筹协调、落实政策、综合治理、经费保障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标准不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个别地方对队伍职业化建设重视不够,教育培训工作相对薄弱。

20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完成“十二五”奋斗目标至关重要。

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四项重点任务”(继续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五大工程”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及优质服务工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程、面向民族未来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全员人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一个计划”落实(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为促进全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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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总人口控制在2753万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2.6‰。

2.农村优生实验室筛查率达到80%,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叶酸补服率达到80%。

3.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

4.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服务率达到90%以上,免费药具获得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入库率达到85%以上。

5.全员人口个案主要数据项完整率达到90%以上,逻辑关系准确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录入率达95%,性别比录入准确率100%。

6.生殖健康咨询师(员)培训率达到80%,通过率达到70%;以市、县为单位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以县、乡为单位一般干部本科学历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乡村计生专干大中专学历教育面达60%以上。

7.新增2-3个县(市)进入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行列。

8.80%的县(市、区)、50%的村(居)委会达到省级“诚信计生”示范点标准。

9.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资金发放率达到100%;机关、事业单位及无单位人员奖励资金兑现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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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面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以村(社区)为单位覆盖面达到20%。

20xx年全省人口计生重点工作:

(一)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1.总结推广长春、四平、延边综合改革示范经验,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综合改革示范市活动,培养和树立新的典型。

2.推进服务机构“两个一体化”改革。深化“站院一体化”改革,加强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开展服务机构“县乡一体化”改革,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计生牵头、乡镇协助、机制创新、县乡联动、合作共赢、一体发展”的管理模式,实现县级服务机构和乡级服务机构一体化运作、一体化推进、一体化发展。

3.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方法,坚持和完善“三线考核”。围绕“考核内容突出重点、考核范围合理选定、考核指标分类设置、考核主体联合运作、考核导向正确引领、考核形式多措并举、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七个方面的内容,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4.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认真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村民自治规范,搞好“千村示范”活动,贯彻《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办法》,提高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发挥基层计生协会优势, 9

在协会会员中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活动,建立“县乡指导、支部领导、村(居)委主导、协会倡导、政策引导”的具有我省特色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模式。

5.继续完善“乡财县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积极协调争取,确保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二)扎实推进优生促进工程,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6.加强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市、县、中心乡镇服务机构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数字化服务站建设试点,创建模式,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做好流动服务车跟踪管理工作,总结项目经验。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

7.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进一步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扎实推进优生孕前实验室筛查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8.提高技术人员素质。制定计划、分级负责,组织开展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分管领导、服务站站长、B超和钼钯X光机操作人员及检验人员的进修培训。

(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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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健全“一盘棋”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工作督导,实现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工作目标。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基层服务管理能力。总结省内、区域“一盘棋”工作,落实全国“一盘棋”工作任务。

10.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导长春、吉林两个试点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包括服务维权、社会救助、文化倡导等内容的“爱在流动”系列活动。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商会中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11.完善全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省级系统与国家系统对接的后续管理工作,提高网络化协作水平,区域间协查反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双向管理责任,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

(四)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12.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为核心,深化“三结合、五关爱”,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 丰富拓展“幸福工程”的活动内涵和救助范围。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落实“生育关怀”项目,深入开展“双万”活动。

13.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 11

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14.加大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政策落实力度,开展奖励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摸清底数,研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奖励政策落实办法,力争解决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奖励资金兑现问题。

15.深化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融入新农保之中。研究探索农村新型养老保险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有效衔接的办法。

(五)推进宣传教育先导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6.启动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计生政策进农家、生殖健康进村屯、优生优育进军营、青春期教育进校园、计生帮扶进农户”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继续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创建活动。开展优秀宣传品(专栏、专题)评比活动。

17.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县(市、区)监测和调度制度。深入开展打击“两非”活动,指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在修改村规民约中增加对独女户、双女户的相关优惠政策和规定。加大对“关爱女孩行动”的典型宣传,为女孩成长和家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 12

境。

18.深入开展军地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开展“双管双助”活动。在军人家属和营区流动人口中实施“亲母、爱婴、敬老”三大绿色工程,针对不同育龄人群的需要,提供良好的宣传和服务。

19.继续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街)要建设一个较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和生育文化长廊。村级人口计生农家文化书屋建设率要达到65%以上。

20.大力开展人口计生社会宣传活动。做好《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工作,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继续同各级党校联合开展人口理论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人口计生专栏、专题,县以上要全部开办栏目。开展好读报用刊活动,县(市、区)计生报刊覆盖面达到70%以上。

(六)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和支撑

21.完成吉林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加强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培训。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22.着力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确定年度全员人口数据质量标准。通过入户核对、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对全员人口数据质量考核,并进行数据质量通报。 13

23.继续推行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强化对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人口信息相关部门共建共享。加强人口分析、预测,提高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应用水平。

24.联系实际,有的放矢,确定专题,组织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七)认真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

25.落实《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xx年)》。重点培养拔尖人才及领军人物、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人才、人口信息咨询师、家庭计划指导师等。

26.积极推进“生殖健康咨询普及工程”。扩大生殖健康咨询普及工程示范点,指导示范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员)培训,为市、州及县(市、区)培养200名师资、5000名咨询师(员),推动全省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27.继续开展“一岗多能”岗位练兵。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南》读书用书活动。组织省、市、县、乡、村五级人口计生干部全员参与当行家里手,做服务标兵“一岗多能”知识竞赛活动,表彰树立学习标兵。

28.抓好人口计生干部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初任、任职培训。与吉林大学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和实践基地。抓好人口计生干部学历教育,逐步改善人口计生领导干部知识结构,提高文化层次,优化计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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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坚持依法行政,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

29.继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开展以创建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明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人口计生干部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树立人口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30.继续抓好“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诚信计生”活动,继续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社会各界人士评计生”和系统内开展的“下评上”活动,推动系统政行风建设。

3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将其纳入“一岗双责”,实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立人口计生系统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

32.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开展好“两个纪律”( 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以及全省服务站建设项目、奖励扶助“两项制度”等中央专项资金和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乱收费、弄虚作假、党员干部违纪超生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解放思想、改 15

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推动吉林振兴发展,服务群众、改善民生,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结合起来,同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人口计生干部工作热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主题词:计划生育 通知

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xx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90份)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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