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12号)及溪政办发

[201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精神,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目标,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目标任务:在全乡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和完善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保障机制,形成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为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体要求:一是构建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各部门协同工作

的管理体制,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学生实名制信息

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确保营养改善资金专款专用,廉洁高效;三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是认真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评估工作,做到跟踪监测,及时改进。

二、实施范围、标准及形式

(一)实施范围:我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xx年春季开始,实施范围包括7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970名学生。

(二)标准及形式:按照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3元、每年200天的标准执行。供餐形式根据各校实际实行以学校供餐为主、课间加餐为辅的模式推行。具体分两种模式:一是通过学校食堂向学生提供完整的营养早餐或午餐,二是实行课间加餐,即每天在课间休息时间免费向每生发放一盒牛奶和一个熟鸡蛋(也可以是其它等值的营养品,并轮流交换品种)。

(三)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按标准全额划拨,专户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中心学校、财政所、工商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校

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职能职责

乡人民政府:是农村学校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制定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学校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落实。

中心学校: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财政所: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配合县相关部门监督、审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卫生院: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工商所: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市场整顿,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四、供餐方式及流程

(一) 供餐方式。全乡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7所,在校中小学生970人。其中:初中学生298人,小学生672人,在校寄宿学生649人。根据本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现状和供餐能力,全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的营养餐(早餐或午餐)为主,以提供课间加餐(牛奶+鸡蛋或其它等值营养食品)为辅的方式进行,逐步过渡所有学校由食堂提供提供完整的营养餐(早餐或午餐)。其中,现阶段全乡有73名学生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餐,有897名学生由学校提供课间加餐。待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完善后,全部采用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方式。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学生食堂供餐方式工作流程:营养食谱→市场采购→食堂加

工→食品留样→试餐→分餐→就餐。

课间餐供餐方式工作流程: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加工烹饪

→食品留样→试餐→分餐→就餐。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供餐、课间加餐所需食品的验收、储存、加工、发放、组织学生食用、台帐档案、食用安全、食品留样、保鲜、宣传教育、废料回收等专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各种制度及流程要张榜公布和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五、保障措施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农村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很薄弱,任务繁重。各部门和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乡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教育、财政、卫生、工商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集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二)创新供餐机制。各学校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蛋奶计划为辅,偏远学校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营养早餐、营养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建立学校蔬菜基地,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降低学生伙食成本。

(三)保障食品安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务必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统一配送制度,确保原材料的卫生安全,严禁“四无”食品进入校园。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食品储藏、储存场所;建立健全食品入库、出库和储存管理制度;严禁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使

用亚硝酸盐。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卫生部门要对原料供应、加工制作、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落实监管措施。三是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严格规范管理。中心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应范围,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行社会公示。财政补助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及家长。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菜食谱、数量和价格,严格克扣和浪费。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相关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学生信息、学籍异动信息、学生毕业信息,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各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五)加强营养教育。各学校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六)实施学生营养干预措施。乡人民政府继续为学校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逐步落实寄宿制学校蔬菜基地面积,确保生均15平方米的省定标准;各学校要继续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小猪栏”等副食基地产业建设。结合国家推行“学生饮用奶计划”精神,采取营养干预措施,推行学生营养食谱,提高学生营养膳食水平。

(七)做好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要高度重视社会舆论情况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八)强化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学校要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乡政府办举报电话:

中心学校举报电话:

 

第二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桃坪完小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黔 府办发【2011】134 号)文件的精神,我校根据文件精神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布置,积极宣传动员、认真落实,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 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 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 况, 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

二、营养午餐实施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实施范围:我校在读学生。

(二)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 3 元、 全年学生在校 200 天计算, 每生每学期 300 元; 合计每年补助 600 元。

(三)供餐方式:由学校食堂供餐。以完整的午餐、课间餐、或者提供蛋、奶、肉、 蔬菜、水果等。定时与不定时的进行调换,做到营养搭配。 供餐食谱搭配:饭、炒菜(肉菜)+蔬菜+汤菜。

(四)物资的采购与管理:严格执行食堂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登记、食品留样、安全检查等制度。

三、目标任务:学校(食堂)对原材料的采购、烹饪、分餐,教师组织班级学生有序到食堂用餐。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少年儿童的营养水平和健康素质。

四、具体工作:依据我校食堂为基础,以统一提供改善营养计划方式,由学校食堂统一供餐。学校加强对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制定科学、安全、高效的操作规程,科学配比膳食营养。确保每生每天 3 元钱的营养补助落到实处。制定食品配送、 监督等环节的规范流程和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冯进强

副组长:龚正友,李文江(负责食堂采购与管理)

监督员:张天明,张华强(村主任),刘万伦(老校长),王有科(家长委员会委员) 成 员:食堂工人及各班主任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制度、原料采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营养监测跟踪制度、岗位责任制、校领导付费陪餐制度等。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做的收支两条线,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廉洁高效。

(三).建立学生健康和营养档案:学校计划在营养午餐计划开始前,建立学生健康和营养档案,详细登记学生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 状况等信息,及时反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出科学依据。 对学生人数、 补助标准、 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四) 、加强资料建设与管理 及时分类归档,做好相关信息的整理使用工作,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建立学生健康和营养电子信息档案,做好备查与反馈工作。

桃坪完小

20xx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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