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验材料

尊重民意抓办理 注重质量求实效

——区财政局在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近年来,樊城区财政局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做为接受民主监督,推动财政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建议办理是否落实、建议代表是否满意为标准,做到了“四不”:即勇于负责不推诿;落实责任不拖沓;兑现承诺不落空;严格程序不走样,提高了“办结率”和“满意率”。三年来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6件,按时答复率达100%,采纳率保持在90%以上,当年落实率在75%以上,建议办理代表满意率在80%以上。财政局机关连续三年获得全区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财政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做一汇报:

通过多年承办人大建议的实践总结,我局探索出“两段式”办理、“滚动式”落实的新方式,将建议分为书面答复和推进落实两个阶段进行办理,形成易办建议抓好落实、重点建议跟踪推进、难点建议现场办公的办理工作新机制。坚持实行“三定、四有、五制”,“三定”即定重点、定方案、定时间;“四有”即有领导、有专班、有考评、有奖惩;“五制”即办理责任制、现场督办制、办结回访制、考核评议制、落实回复制,确保了办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在具体办理过程,

我们做到了“六个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使办理工作思想到位、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年初,根据区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的内容,我们认真进行分类,提出分办意见,明确主办单位责任,做到认识上不模糊、行动上不迟缓、过程上不图简单、回复上不嫌麻烦,认真对待代表们提出的每一个建议,力所能及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力求达到办结率、回复率和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办理计划和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逐件审批函件,定目标,提要求;分管领导加强督办,把好政策关;承办科室负责具体实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分析研究,努力把握建议涉及主要问题。为了全面掌握代表关注的重点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办理工作,我们在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综合归纳分析,提出解决建议所涉及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拟定办理答复意见。对能够解决落实的,指定责任单位,纳入工作规划,认真解决落实好;对于年度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制定解决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年解决落实好;对于涉及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理解。

(三)加强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克服“文来文往”一般化的办理模式,通过电话联系、书面征询、面谈等方式,重点在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和正式答

复前、后,做好与建议人的“四次沟通”,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形成了“人来人往”的和谐局面。

(四)加强办文管理,提高答复工作质量。一是把好“五关”即对办理答复文稿层层审核把关。承办人员的拟稿关、处室负责人的审稿关、办公室的文字审核关、分管领导审批关和局长签发关。二是抓好三个环节:首先,抓满意率。建立承办人起草、承办科室讨论、办公室审核把关、分管厅领导审签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按复文规范要求负责会稿。凡是答复意见不全面、不具体、不规范的,一律退回重办。其次抓复文规范。对每件建议的答复,努力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每一份建议的办理都按规定署签发领导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抄送代表和有关部门,并随文分送办理结果征求意见表,力争不因某个细节的疏忽而影响建议的答复质量。再次是抓建议办理的跟踪落实。局领导亲自抓落实,要求有关科室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把建议答复作为督查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及时向有关代表通报,努力使办理建议落到实处。

(五)加强督办协调,完善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建议办理中的工作分工、分办交办、办理流程、起草答复文稿、督促检查、总结、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经过多年工作实践,建议办理工作中已经形成了交办制度、审核制度、总结制度、评比制度等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制

度。

(六)加强业务工作,注重提升实效性。我们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不图形式,不做虚功,不满足于书面答复,而是立足于“三个转化”继续提升实效,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上做文章,。

一是把办理过程转化为理清思路、推动财政工作的过程。我们不仅立足于解决代表们反映具体问题,更善于举一反三,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健全完善政府工作制度和机制。如我们接到李克君代表的统筹解决教师医疗保险费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向区政府谏言献策并征得同意后,将84所中小学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二是把办理过程转化为凝聚人心、为民办实事的过程。如刘光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太平、牛首两镇公务员30%津贴资金缺口”的建议。经我局专门组织调研后认为随着近几年全区财力的快速增长,已有条件解决这个问题,决定以该建议输为契机将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原由单位负担的30%津贴部分由区财政负担。经区政府同意后,已从去年元月份起实施。

三是把办理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服务创新的过程。我们不满足于把建议办理当作简单的“你提我办”、“你问我答” 的过程,更多的是把研究落实代表建议与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局开展的“三评两比”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建议的办理,进一步发现和弥补了工作中的薄弱

环节,促进了财政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建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落实和解决问题,而建议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办理质量。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应做到“五到位”。

首先,思想认识要到位。对建议办理的认识程度,决定了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办理好建议不仅是财政部门的义务,也是坚持理财为民的具体体现 ,更是理财科学化、民主化的客观要求。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把建议办理答复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其做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改进部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列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其次,组织领导要到位。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每年接到人大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研究分析建议,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再次,工作责任要到位。我局从细节入手,规范办理工作业务流程,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办理程序和责任,做到办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做到“五定”、“四结合”,即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效果,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与工作计划结合、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结合,高效率、高质量办好建议。

第四,措施方法要到位。措施和方式。近年来,我们在建议办理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开门办案。做到办理前走访,逐个约见建议者,详细了解建议所提问题的背景、原因和意图;办理中与建议者面对面协商,通过采取集中面复、邀请代表现场视察等形式,共同研究办理措施;办理后及时向建议者通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落实意见。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我们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找准问题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三是加强联动协作。对代表们提出的涉及多个科室的建议,实行主办科室牵头、局办公室协调、协办科室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收到了办案环境不断优化、办案氛围更加和谐、办理质量明显提高的效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局建议办理专班专门负责建议督办,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决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决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决不放过;对答复不规范的决不放过。五是严格考核。我们将办理人大建议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相应考核分值,年终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第五,落实承诺要到位。建议答复阶段仅仅是办理工作的开始,而落实阶段既是解决问题的阶段,又是办理建议的最终目标。我们主动把建议办理的工作重心从“强调按期答复”转变为“认真落实问题”,狠抓落实率,做到: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予以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

较复杂的问题,及时纳入各部门的研究课题,通过专题调研、组织论证等方式,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对因当前条件限制议事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并随时将有关落实情况反馈给建议者;对代表提出的一些当前确实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建议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建议者的理解。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虽然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都能按时高质量地办理答复,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由于受财力限制,许多建议难以落实;有的科室涉及的建议较多,且事务性工作繁忙,人手较少,建议的办理还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等等。我们深知,把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财政改革的决策和措施、转化为财政发展的动力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与改进办理方法,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让人大代表的建议在促进我区财政改革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谢谢大家!

 

第二篇: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李振安代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建议》议案由我局主办,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协办。我局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协调部门,就你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征询了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主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协办单位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几年来,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着力理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较好地保障了我市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04——20xx年期间,我市未发生一起四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先后数次荣获全省食品安全先进市,井冈山市还被评选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市。

一、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重心逐步向农村延伸。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一直比较薄弱,为解决这一根本性难题,我市井冈山、泰和、吉水、遂川、安福、永丰等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乡(镇)一级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聘请了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和农村药品“两员”担任乡村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和监督员,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我市各县市区自20xx年起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 1

入县市区政府对部门、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区政府与部门、镇乡(街道)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依据,部门、镇乡(街道)已以多种形式与科室、村(社区)签订责任书,实施目标考核,从考核机制上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质监部门在政府的推动下大力开展乡镇、村级基层监管体系的建设工作,构建了管理机构、检验机构、稽查机构和基层监督(乡镇设监管员、村设协管员)四位一体的食品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综合行政管理、检验机构的技术检测、稽查执法机构的执法打假和乡村监督(协查)员“知根知底”优势,达到四位一体、有机结合、运行高效、协同有序、闭路循环的监管效能。在乡镇(街道)设监管员213名、村(居)委会设协管员2046名,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工商部门层层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乡镇工商机构与农村食品经营业主都签订了责任制;积极推广了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做法,在农村聘任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责,搞好监督员的培训,逐步形成了群控群防的综合治理格局,提高了基层工商工作的监管效能。为了方便农民投诉举报,我市“12315”的投诉点已设立至基层分局,农民投诉做到脚不出村,并做到了及时、有效地调解农民投诉,近几年,全市受理和调处农村消费纠纷数千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减少了因农村消费纠纷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工商部门同时还创新了监管方式,开展了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将工作与群众 2

工作结合起来,延伸监管维权触角,紧密依靠农村基层干部,协助监管市场和调解农村纠纷,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农资市场秩序。在执法力量、经费、政策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积极协助、配合商务部门推行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规范农村商品销售的设施和渠道,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与扶助并重,农村食品市场既繁荣又安全。

农业部门以农为本,竭力保障农产品安全。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全市农业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80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点8000多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400余个,保障了全市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近年来在生产基地、农户共抽检果蔬样品3800个,其中20xx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叶菜类、豆类、瓜果类、茄果类等13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样品642个,有效保障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服务活动。今年3月,在新干县举行了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启动仪式。我市、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农村自身情况与特点,采取现场宣传培训、媒体宣传、散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近年来共向农民印发宣传资料65000余份,举办讲座培训班39期 3

(次),进一步提高农民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种养殖技术水平。

质监部门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思路,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一是对358家小作坊进行了规范生产,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二是帮扶吉州糯米粉、吉水腐竹、井冈山红米酒、永新酱腌菜等127家小企业小作坊,使其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三是取缔和关停并转小作坊435家;四是对具有历史传承、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本着“既要有利传承特色,又要保证食品安全”的精神,要求各县级局每年抓一类食品小作坊整治,通过区域整治、集中生产、股份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专业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如安福县的火腿整治、永丰县的纯净水整治、吉水县的腐竹整治、吉州区的糯米粉整治、遂川县豆制品、吉水天意食品、井冈山市的红米酒整治、永新县的酱腌菜整治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转化473家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安福县的火腿整治经验还在《中国质量报》和国家总局《质检信息》上刊登。

卫生部门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镇小餐馆和农村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频次,在每个乡镇都配备了助理卫生监督员,并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添置了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目前,全市农村餐饮业持有卫生许可证85%,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82%,对餐饮从业人员100%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商务部门大力推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城乡市场生 4

猪进点屠宰率,达到了城区市场销售猪肉100%的来自定点屠宰厂、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开创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新局面,保证了猪肉市场供应和猪肉质量安全。通过定点屠宰,去年共检出各类病害生猪 514头,全部实施了无害化处理。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城区建成15座机械化屠宰厂,吉州区兴桥镇的思倍得生猪屠宰线具有较高水准,体现环保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安福、遂川等县在农村乡镇还建成4座机械化屠宰场,其他各县(市、区)也新建和改造了一批布局合理,施工规范,基本符合卫生、防疫、环保要求的乡镇屠宰场。

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xx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食品安全法》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加大在农村宣传力度。 一是发放宣传材料。在前期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的基础上,针对农村是食品安全工作薄弱环节,组织市、县相关部门印制了5万份《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就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 二是送法到生产经营户。通过乡镇、群众工作站、农村广播等多途径多措施,把《食品安全法》送到农村第一线,发放到广大农村食品小作坊、餐饮经营户、小卖部和村民手中,强化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中的责 5

任意识。

连续六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 在农村安排了食品安全知识咨询、集中销毁一批假劣食品等一些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开展了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送进社区、农村、学校和企业,做到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食品安全宣传,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广泛参与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同时,有关部门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宣打并举,如,卫生部门采取送卫生知识下乡的方式,组织卫生监督员到乡镇、农村集贸市场和中小学校为广大农民群众及中小学生讲授食品安全知识;质监部门组织人员将食品生产加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汇编成《食品生产加工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印发至每个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工商部门把农村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宣传的重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普及食品、农资消费维权知识,提高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全市发放到乡镇的各种宣传资料近10万份。

我市的食品安全经过连续多年的努力,总体上呈稳定、可控、持续好转状态。但是,近年来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深层次的问题正在暴露,外地食害事件随时可能威胁农村食品安全。在初级农产品污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隐 6

患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正如您在议案中提到的:在广大农村,尤其在偏远地区,食品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按照您的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管社会化、加强宣传教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卫生。我们也真诚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使我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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