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

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1〕96号

关于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我区服务业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区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9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把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为服务业标准化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服务业标准是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市场、增强服务企业自律和调整服务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诚信服务的具体措施,也是优化服务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内容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服务业的发展方向,以提升我区服务业的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推广,规范服务业管理,保障服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树立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典型,实现以点带面,为我区服务业的有序、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中介服务相结合。既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在全社会得到广泛认同和普遍实施,又要发挥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进程。

2、标准的制定与行业发展要求相结合。服务业标准的制定过程和实际内容要体现行业特点,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内容及时更新。

3、标准的实施与规范行业行为相结合。服务业标准的实施过程要立足于规范服务业行为,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维护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标准的实施方法与评价相结合。推广实施服务标准要讲究方法,要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考核,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将实施过程、实施方法与实施效果的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区政府通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的评定来带动服务层次的提升。

5、标准化工作效果与创建服务品牌相结合。将创建服务品牌作为衡量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引导服务业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成为服务名牌创建的基础。

(三)工作内容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近期,将选择以下几方面作为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和试点工作重点:

1、现代物流标准化。以发展第三方物流为重点,选择建立物流服务标准化工作;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建立满足工作单位需求的现代物流标准体系;重点抓好物流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动工作单位实施物流标准,使物流技术、装备、信息、管理、服务和安全等环节都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实施,为工业及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支撑。

2、商贸和餐饮住宿业服务标准化。发挥标准化在改造、提升传统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水平中的引领作用,实施服务标准,推广现代服务技术、经营方式,以标准化手段促使便利店、仓储超市等零售业采用连锁经营的组织方式,加快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规范化发展和老品牌企业的创新。

3、旅游标准化。大力实施推广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根据当地旅游业特色,制定和实施旅游地方标准;引导旅游企业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个性化的企业标准,增强服务提供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社区服务标准化。围绕社区服务中的居家养老、物业管理、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医疗保健、社区治安等内容,制定并实施符合实际需求的社区服务标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5、商务服务标准化。总结、推广承办会议的实践经验,制定实施会展服务标准;研究制定会展中介服务标准,引导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各地产业特点和行业发展需要,推广实施服务标准,积极培育一批企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商务服务品牌,提高各类专业技术服务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6、信息服务标准化。围绕电子商务服务、信息增值服务、信息服务业集聚区配套服务、服务外包基地配套服务、农村信息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息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信息服务行为,保障信息服务安全,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7、其他服务标准化。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代农业服务、工业产品售后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婚姻介绍及庆典、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不断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兼顾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

三、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要求

(一)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基础,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当地特色的服务业标准规范研制,努力建立黄岩特色的服务业标准体系。指导服务业企业研制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联盟标准,建立完善以服务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标准为一体的服务业标准体系。根据服务业发展要求,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确保服务提供有据可依;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生产者联合开展标准实用技术研究,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引导有条件的服务业生产主体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鼓励黄岩企业和科研单位设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抢占标准“制高点”。

(二)贯彻执行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区级服务业标准规范,从服务设施、标志、环境到服务质量、管理等全过程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广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区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机构负责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4个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省级、市级、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以及试点乡镇,带动全区服务业推行服务业标准化,逐步建立各级名牌产品出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的格局。

(三)探索服务业标准实施的新机制,为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区级服务业标准规范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为全社会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提供经验,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ISO9000、ISO14000 等管理体系认证,促进服务业与国际接轨,提高服务业生产经营水平。

(四)优化服务业标准化信息服务。整合全区标准化信息资源,建立完善服务业标准综合数据库,逐步建立黄岩特色的服务业标准体系,创建黄岩区服务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拓宽服务业标准化信息交流渠道。及时研究、评议和跟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预警与应对服务体系,有效应对技术壁垒。

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标准化工作领导,区政府建立黄岩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为组长,区发改局、黄岩质监分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局和人民银行黄岩支行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引导服务业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充分调动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和鼓励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广泛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抓住当前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契机,将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作为新时期贴近政府、贴近社会、贴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于获得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的单位,给予奖励。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工作,对服务业标准和服务业标准规范制定人员、服务业推广人员、标准化技术和管理人员、服务业龙头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一支服务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和推广队伍,增强业务能力,在标准研制、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了解行业情况的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核心力量,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服务业标准化知识。对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企业要加强宣传,以点带面,通过试点工作,推动我区服务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的服务业市场秩序,提升我区服务业的规模和效益,实现我区服务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_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_估工作的通知)

标委办服务[2011]104号

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提出的“继续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要求,促进我国服务业标准化进程,20xx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一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根据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09]30号)中确定的132个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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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项目。

二、评估内容

根据《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标委农联[2007]7号)、《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

[2009]47号)GB/T 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及各单位签订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重点评估试点单位在服务业组织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状况、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试点成效、标准化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评估工作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对试点进行独立评估,做出公正的评估结论。

(二)科学严谨原则。评估工作要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的评估程序和流程,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三)全面准确原则。通过制定全面有效的评估方案,将整体评价和抽样评价有机结合,准确体现试点的符合性与实效性。

四、评估要求

(一)评估工作方式。试点评估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具体实施。试点评估中要积极发挥相关部门、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评估工作应依据新修订的《服务业标准 — 2 —

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见附件)进行评分。具体评估流程主要包括试点评估申请受理、评估专家组组建、评估方案制定、试点现场评估、评估报告确认等环节。

(二)评估时间进度。评估工作原则上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7月31日前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划及各试点具体评估安排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如期开展评估的,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于20xx年7月31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具体原因。

(三)评估材料报送。评估工作完成后,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及时全面总结辖区内的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等,提出试点经验推广措施和建议,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各试点评估申请和评估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委服务业标准部。

对试点评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反馈。

联系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社会服务业处 许建军 屈昊

电话:010-82262632;010-82262962

传真:010-822607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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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 4 — 〇一一年七月四日二

附件:

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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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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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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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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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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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注:1.评估依据《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简称《细则》)、GB/T

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等。

2.本评估记分表包括四部分38个分项目,每项均规定了评分标准。评估组应按照评分标准和实际情况逐项填写评估得分,“评估记录”栏应填写评估中相关说明,未得满分项的须记录存在问题。

3.表中前三部分各项应具备而不具备的,不得分;不完善的可酌情扣分;因行业的不同,确属不需具备的项目,不扣分。

4.重点项(*)原则上要求得分应在该项目满分值的80%以上,评估总得分达80分以上为合格。

5.试点单位三年内如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或受过通报批评、处分、媒体曝光的,不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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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委办服务20xx104号关于做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主题词:服务业 标准化 试点 评估 通知

抄送:质检总局办公厅。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7月4日印发 录入:赵益昂 校对:许建军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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