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监管记录

医学伦理委员会对部分医疗技术监管总结会议记录

时间:20xx年11月18日 地点:大会议室

内容:召开对部分医疗技术监管总结

参会人员:医疗伦理委员会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记录:

一、副院长宣布会议召开,介绍今日会议的主要内容。

二、主任宣读《医疗质量伦理委员会章程》、《医疗质量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回避制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三、全体委员讨论

20xx年我院伦理委员会共审批新技术及新业务二十多项,现就其开展的情况展开讨论。

四、医疗质量伦理委员会对新业务、新技术进行追踪监管

妇产科、耳鼻喉科、骨科、口腔科、普外科等科室主任介绍新技术新业务的临床应用情况,就其安全性、患者反馈信息及临床使用效果作了总结汇报并递交医疗质量伦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全体委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各项目开展顺利,适合本院的临床发展的需要。

五、副院长对此次会仪进行总结,医疗质量伦理委员的成立是医院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批及监管各项新技术、新业务,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鼓励各临床科室不断开展自己的新技术新业务,为医院的发展添枝加叶。

 

第二篇:伦理委员会

上海市儿童医院伦理委员会简介

[2010-06-24 14:51:47]

上海市儿童医院伦理委员会于20xx年建立,当时由10名委员组成,至20xx年6月调整为16名委员。伦理委员会直属于上海市儿童医院,下设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伦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包括本院专业人员(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护理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社区代表、医学伦理专家、律师组成,丁俭书记担任主任委员、奚益群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候补委员兼秘书1名。

伦理委员会以《赫尔辛基宣言》等国际指南和我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审查原则,其使命是保护医学研究中受试者的尊严、权益、安全和福利,促进生物医学研究在符合科学性和伦理规范的原则下高标准、快速地发展。

伦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尊重、不伤害、公正这三大生命伦理基本原则,高质量地开展有效的伦理审查和促进医学临床伦理建设。通过为研究者和医学专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向研究者和医学专业人员提供生物医学研究和医学临床中的伦理问题咨询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自身教育和知识经验积累,不断提高伦理审查能力和倡导医学临床伦理环境建设。

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涉及人体受试的生物医学研究等项目的审查,以及临床知情同意文件审查、临床伦理咨询等。

伦理委员会审查的类别包括初始审查、新(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学研究)项目审查、修改方案审查、持续审查、研究结束报告审查、违背或偏离行为的审查、严重不良事件或非预期不良事件审查等,以及接受研究者和受试者咨询、受理受试者申诉等

伦理委员会在建设过程中,尤其注重能力建设,通过不断改进建立了伦理委员会工作手册,包括伦理委员会章程和操作程序、各项伦理审查申请表、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表、伦理审查遵循的国际指南和国家法规等。建立完善了审查工作流程,实行主要审查者制度和维护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开展了自身能力建设的各项培训和面向医院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的各项培训及咨询等。

展望未来,我院希望通过共同努力,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证成为儿科临床药物试验基地,为儿科医学和药物研究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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