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党委发[2012]59号 签发人:巩武霞

中共石门乡委员会 石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都区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

《武都区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

武都区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区“联村联 户、为民富民”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进一步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2】47号)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区委办发[201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为契机,以推动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广大群众增收致富为重点,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全面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把帮助农村妇女依法按章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解决创业发展资金困难,作为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要抓手,确保20xx年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量达到 600万元。扶持示范户156户,村级示范点4个,村级主导产业2-3个。受贷

妇 女人数达到120—160人。带动全乡妇女实现创业增收致富目标。

三、基本原则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商业化运作,项目对接,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贷收统一原则。遵守金融管理通则,坚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基本办法。客户经理负有调查,管理,收回责任。努力做到应贷尽贷,有借有还。

(二)坚持自愿信用的原则。在受贷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严格担保、统一审批、到期收回”的工作程序,依规审批、依约使用、依章管理、规范运行。受贷方应遵循自愿贷款、自觉还款、诚实有信、创业致富的道德行为准则。

(三)坚持产业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妇女意愿,重点扶持计划从事政府主导的设施农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旅游业等二、三产业的农村妇女。

(四)坚持服务便民原则。充分考虑妇女创业致富的实际情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贷款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贷款办理快捷高效。

(五)坚持资金风险防范原则。要用活政策,坚持原则、严格程序、项目对接、用途专一。执行农村妇女信用等级评定和经办单位连带责任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做到贷得出,管得住、用得好、收得回,确保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六)坚持权利统一原则。受贷户谁贷款谁使用谁偿还。 经办银行谁放贷、谁清收。职能部门及联村单位,发挥职能, 联动监管,不越位,缺位。强化措施监督审核。共同完成摸底、项目评估、信用户评议工作,协助经办银行清收到期贷款。

四、主要内容

(一)贷款对象。有辖区户口,有固定住所,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身体状况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从事的创业就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诚实守信,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创业妇女。对以妇女为主的花椒、蔬菜、油橄榄、中药材、经济林等产业,“妇”字号示范基地、致富女能人、村妇代会主任、妇女小组长、计划生育“两户”优先发放。

(二)贷款用途。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适用于农村妇女种 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家乐等“农”字号微利项目的发展。重点用于扶持区域内确定的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旅游业等主导产业、微利项目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创业就业项目。

(三)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所需资金确定。对符合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农村妇女,在规定的指标额度内,经办银行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银行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

(四)贷款期限。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创业成功、按期足额还贷且诚信度高的借款妇女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

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

(五)贷款贴息。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 238号)执行,即: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三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六)担保主体及担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经办程序按照担保中心的要求办理,对贷款额度较低、期限较短、有较强创业能力和较好的创业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被相关银行纳入信用评估档案的农村妇女,实行信用担保。新产生的信用担保对象必须经过村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公示公决为优秀等次的受贷妇女。

(七)经办金融机构。我乡在联村联户中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由农村合作银行承担。

(八)贷款流程。按照个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推荐—基层信用社审查信用状况—村委会集中公示—乡审查推荐—区妇联、人社、担保中心、基层信用社组成一站式服务点集中审核—基层信用社放贷,办理放贷期限为十天。

五、重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机制。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各村要将贷款项目与各自的重点产业,

新农村建设规划,巾帼示范基地建设及示范村,示范户,结合起来,立足提升水平创亮点、普遍推广促增收、扶持弱困解难题、分层次试点,认真研究总结,卓有成效的把联村联户和政策惠农资金的不同效能在同一工作主体上发挥到最大化。通过示范带动,为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探索模式、积累经验。

(二)建立和完善妇女信用评估机制。以经办银行的信用评估体系为基础,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参加建立妇女信用评估档案,实施对妇女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为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创造条件。

(三)建立目标管理和奖励机制。乡政府将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各村要将妇女小额担保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认真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做实做好,做出成效。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奖励。

(四)建立风险防范制度。遵循贷款损失代偿管理办法,执行依法追偿制度,贷款人自愿办理人身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属个人行为。权属自主,责任自负。

(五)执行分工协作制度。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岗位职责。以高效便捷,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对因失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将依照干部管理的相关制度给予处理。

(六)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月要向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贷款发放、资金使用及工作进展情

况,并由乡审核小组进行定期督查,确保资金放贷合理、合法。 六、20xx年阶段性工作步骤

5月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开展宣传摸底、业务培训阶段。

6月份:对申贷对象、项目等进行评估初审。审批发放第一批贷款,对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开展业务培训。

7、8月份:开展第二批申贷对象摸底,评估,初审工作。 9月份:集中审批,发放第二批贷款。

10月份:对前期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1月份:对扶持示范点、重点产业建设进行检查督查。

12月份:总结工作,兑现责任,安排下年度的计划。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助力,推动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用足用好用活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有效解决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帮助群众增收致富、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地位促进区域同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沟通与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使之成为惠及广大农村妇女, 推动全乡经济发展重要载体。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宣传、典型宣讲、发

放资料、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用途、流程、时限、利率和贴息额度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在广大贷款妇女中开展将全部贷款“保证用于主导产业、保证用于致富增收、保证按时全额还款”的“三个保证”承诺践行活动,增强贷款家庭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城乡信用环境。

(三)密切配合,规范运作。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审核小组工作人员及金融机构要在做好贷前调查、评审、贷款发放和贴息申请的同时,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提高放贷比例,扩大贷款规模,为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四)严格管理,保证质量。要严格规范贷款程序,按照“集中申报、集中审查、集中核批、集中办理和定期监督”的“四集中一督查”审批程序,加强和规范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贷款办理公开、公正、公平。建立贷后回访制度,定期跟踪核查贷款使用情况,确保贷款用于政府确定的主导 产业,严格按照协议用途使用贷款,对于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将贷款挪作他用者,立即终止协议,依法收回贷款,确保资金用途专一。

(五)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为确保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实效,乡上成立了由政府乡长和伟任组长,纪检书记张宏旭和分管副乡长李坚任副组长,其他计生、农财、民政、社保、农村合作银行等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的石门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乡行政办,李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李明、王婷婷、林志坚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其他小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办理工作流程

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3、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

4、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摸底表

5、承诺书

6、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各村资金和扶持人数分配表

主题词:妇女贷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区妇联、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党委各成员、政府各领导 中共石门乡委员会、石门乡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印发 存档(二) 共印32份

 

第二篇:当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尊敬的包组长、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州县委有关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好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整合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职能为契机,大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发展。现将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6月底,我县共有公务员编制374名。实有公务员363名,今年共考录11人。人才流动均通过县人事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通过编制部门办理交流手续。上半年公务员交流11人,其中从外县调入1人,县内流动10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交流16人,均为县内流动。批准辞职1名。

目前,我县共有专业技术人才950人(教职员工498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03人)。其中:少数民族340人,占35.7%;大学学历275人,大专学历596人,中专学历79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工作人员总数的91.6%;高级职称135人,中级职称512人,初级及以下职称303人,中级以上职称占61.4%。

全县登记未就业大学生531人,今年实现就业142人。其中企业招录13人,志愿者13人(三支一扶5人,青南计划5人,

村官3人),公益性岗位59人,自主创业14人,灵活就业53人。

培训就业工作:共安置就业195人。其中,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75人,其他失业人员就业20人。全县实有登记失业人员378人,登记失业率为3.3%。培训各类人员441人。其中,失业人员培训93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48人。

社会保障工作中除生育保险没有启动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工作已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和各类用人单位,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100人(城镇4938人,农村8162人),享受人数3202人(企业1400人,农村1802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430人(城镇6697人,居民4596人,合作医疗21137人),支出749万元(城镇723万元,居民26万元,合作医疗363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5353人,享受人数累计达60人次,今年共支出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741人,今年上半年享受人数为2人。

劳动监察处理投诉举报24批次,参与处理突发事件3起,为29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77.8万元。预存农民工保证金124.7万元。

二、围绕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管理,锐意创新,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了公务员队伍管理。我们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开展了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全面提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转发

中组部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并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进行了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今年共上报公务员考录人数11人。

2、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州局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指导事业单位设置管理人员岗位。结合岗位设置情况,大力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抓好了聘用合同签订和聘后管理,随时解决聘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把好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关”。今年共上报事业单位考录9人(不包括教育系统)。

3、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校毕业生就业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关系到人才强县战略的顺利实施,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政策引导和推进力度,严格执行省州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多方位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岗位适应能力,面向市场就业。

4、不断深化军转安置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军转安置渠道,改进安置方式,规范安置程序。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耐心接待企业军转干部来信来访,搞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认真落实了4名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不断加大军转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军转工作良好环境。

三、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政策,提升效能,全面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1.统筹发展,强化责任,努力搭建广阔就业平台,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落实《就业促进法》,努力创造公平就业、充分就业的良好环境。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壮大,抓住重大项目开发、招商投资的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增就业岗位。一是想方设法搭建就业平台。县公共职业介绍所按照“服务企业解决招工难,服务百姓解决就业难”的宗旨,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坚持为企业招工和群众求职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搭建广阔的就业平台。二是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全县整体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发商贸、餐饮、物流等传统服务业的岗位,把开发岗位作为就业增长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发挥就业安置主渠道作用,广泛介绍就业。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业安置主渠道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咨询、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开展一站式办公。加大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力度,增加就业信息保有量,发布信息12条,提供岗位1310个。有195人次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加大与开发区等经济发达地区联系,挖掘域外就业信息,向外输出就业453人次。1-6月全县累计输出劳动力924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3632.02万元。其中,跨省外出就业453人次。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xx年末的2024元提高到20xx年末的4002元,其中劳务收入2480元,在农牧民纯收入中的比重从38%提高到20xx年末的62%。提高了24个百分点,农牧民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

3.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一是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走访、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援助,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等形式,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对需要援助的困难就业家庭提供免费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等优质服务。先后举办了以“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援助就业134人;以“开展就业服务,传递就业关怀”为主题的新春首场招聘洽谈会;以“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有775名农民工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二是开展“春风行动”。在农民工主要集散地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外出入工指南等宣传材料,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营造就业环境。

为把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我县认真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做好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深入人心。同时,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使下岗再就业人员切实享受到实惠。

筹集和使用再就业资金75.45万元,其中:职业介绍培训补贴使用11.75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0.17万元;岗位补贴53.53万元。为11名下岗职工减免税费2175元,工商部门为25户21人减免各项费收。认真审核,规范程序,全面落实“4045”灵活就业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严把社保补贴资金支付关。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力度,实行上岗人员考核制度,严把公益性岗

位入口关,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大龄困难群体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5.加强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为方向,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重点推行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内容的特别免费培训计划,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努力使培训内容贴近市场、培训机构贴近基层、培训手段贴近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树立培训意识,增强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对职业学校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合理设置专业,增加培训设施,提高师资水平,夯实培训体系。提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共培训5个专业的农村劳动力348人。

四、围绕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广惠民生,服务群众,有序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根据《海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西政[2009]116号)文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顺利启动,新农合医疗保险移交工作也全部完成。二是自今年元月1日起,我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县把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在年初对全县年满16至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参保对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措施,坚持边实践、边创新,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参保氛围。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情况。截止目前,我县参加养老保险单位有99户,其中:国有企业15户,行政单位9户,事业单位

62户,其他企业13户;参保人员4938人,实际缴费4478人;应收养老保险金1349万元,实收701万元(其中:补缴历年115万元)。我县有企业离退休人员1400人,其中:离休人员有19人,退休人员有1364人,享受遗属生活费10人。全部通过社会服务机构实行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并且有283人进入社区管理。今年,应发放养老金1052万元,实发1052万元,发放率100%。

3、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今年元月1日起,我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县把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在年初对全县年满16至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参保对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措施,坚持边实践、边创新,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参保氛围。与此同时,会同残联对全县城乡重度残疾人进行走访入户,以上门服务的方式对重度残疾人免费办理了养老手续,进一步加快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共有4镇38个行政村,符合参保条件的12332人,其中:16至60周岁9624人,60周岁以上2708人,截止目前,我县已有8162人参保,(其中:16至60周岁6360人,60周岁以上1802人),参保率为66%,共收缴农保养老金260万元(其中:财政补贴100万元),上级补助242万元,共为1802人发放养老待遇200万元,一次性支付和丧葬费支出为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0万元,结余63万元(含上年结余22万元)。

4、工伤保险发展态势良好。今年我县工伤保险任务为6415人,在我局积极协调下、相关部门的有力参与和配合下,工伤保

险工作继续稳步推进。截至6月底,已参保5353人,完成任务的83%。在工作中,县社保部门在认真做好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及处理工伤事故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工伤调查及工伤性质认定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目前,我县参保企业有46户(其中:一类企业3户,二类企业19户,三类企业24户),事业单位68户;参保人员5353人;企业4240人(其中:一类企业187人,二类企业2311人,三类企业1742人),事业单位1113人。1-6月应缴保险费9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应缴12万元;实缴4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实缴0.14万元,上解上级基金49万元,滚存结余基金24万元。支出8万元。

5、失业保险发挥了保障生活的作用。今年全县参保单位85户,参保人数为3741 人,其中:企业19户、2252人;行政事业单位66户、1489人;到目前共征收失业保险基金61.67万元。享受人数2人,每月发放740元。累计发放4440元。根据青人社厅发(2009)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切实减轻了该企业的负担,稳定了职工队伍,稳定了就业局势,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基金的调控作用。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截至到20xx年6月底,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97人,其中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185人,基金应征缴1134万元;实际征缴1392万元;本年基金支出72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5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289万元;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出3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86万元,单建统筹支出9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万元。20xx年上半年,县财政应拨医疗保险费628万元,实际拨付700万元; 20xx年6月底

结余基金669万元,累计结余3818万元。

截至到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4596人;实参保4492人;基金收缴 52万元;其中:个人收缴19万元;县财政补助33万元。基金支出26万元;累计结余45万元。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运行。

截至6月底,农村合作医疗实际参保21137人,基金收入42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73万元,县财政补助84万元,基金支出363万元,其中待遇支出98万元,累计结余102万元.

五、围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障权益,依法行政,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做好信访仲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接待政策咨询200人次,处理来信来访10件,承接县政府交办复查信访事项1件,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为100%。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件,不予受理1件,按期结案率为100%,为当事人追索经济损失1万元。

2.做好劳动工资,加强合同管理。上半年我们加大了《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宣传,认真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建立劳动合同卡片、台账工作。发放劳动合同文本1000多份,2户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涉及职工800人。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名册,并指导企业进行微机录入。有85户企业实现劳动用工备案,涉及职工3408人,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数据库打下良好基础。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指导线制度。

3.强化劳动监察,保护劳动者权益。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37户。处理投诉举报24批次,参与处理突发事件3起,为29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77.8万元。立案12件,结案12件投诉举报案件依法受理和按期结案率均为100%。开展专项检查3次,责令5户企业补签劳动合同1200份;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21户。预存农民工保证金124.7万元。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劳动者技能素质水平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适应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困难;培训覆盖面小,持证上岗率低;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过低;劳动合同制度基础薄弱,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方面的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依然存在。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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