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目标及思路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目标及思路

发布时间:2005-8-3 信息来源:黄科舫

进入新世纪,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与发展将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更加严峻的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企业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将产生深刻的影响。世界各国经济上的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与配置,使得每一个企业都置身于全球性竞争的大格局中,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竞争中,对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势必不断增长,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要求必将进一步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紧迫的摆在我们面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今后五到十年必须着重研究和解决的重大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问题,明确提出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对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具有重大意义,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1.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围绕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核心服务能力,大力提升中小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竞争力”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下几个发展原则:

(1)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相结合,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的原则

数量是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网络化、服务产业化的基础,但在目前政策法律不配套、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数量的快速增长,势必影响到生产力促进中心质量的提高,因此“十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应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

(2)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原则

在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集成有限资源,重点培育出一批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它们的辐射作用,带动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提高。

(3)坚持政府推动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政府要在营造外部环境上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进行引导与扶持,对生产力促进中心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的服务给予经费支持。与此同时,生产力促进中心要通过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未来几年内,政府和中心自身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环境建设

营造有利于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外部环境。深入研究非营利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政策与法律问题,在部分地区开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非营利机构的试点工作,努力争取其“非营利机构”的法律地位,改善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外部环境。

加强宣传。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专题报道、研讨会、展览会、书籍和电子出版物等多种形式介绍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性质、任务和功能,宣传中心的服务业绩和成功服务案例,使更多的人了解生产力促进中心,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

(2)组织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点省行动”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经验,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重点省的示范作用,推动其它省份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快速发展。

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西部生产力促进行动”。通过舆论宣传、政策引导、人员培训、经费倾斜等措施,加速西部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组织东西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合

作与交流,有计划地解决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地域、业务范围、工作条件等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矛盾。

(3)能力建设

进行机制创新。各生产力促进中心要研究、学习国际同类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按照市场经

济规律,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内部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

(4)业务建设。深入开展争创精品服务活动,积极开拓新的服务市场,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意识,认真总结典型服务案例,不断积累服务经验。在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倡导建立质量保证体系,10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部通过ISO9000认证,努力实现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的跨越式发展。提高人员素质。选派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进行管理素质方面的系统培训,迅速提高其管理能力;继续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骨干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逐步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来自国内外的师资队伍和针对性较强的系列教材,尽快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积极引进人才,吸收国内外高水平的专家加入生产力促进中心队伍,改善从业人员结构。

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诊断师制度的经验,在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中,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企业诊断师执业资格认证制度。(5)信息网建设

继续推进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网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导入ASP和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使信息网真正成为满足中小企业信息传递、虚拟开发、虚拟生产、网上交易等需求服务的网络。3.发展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措施建议

(1)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

依据《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政策,科学技术部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

依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定期评估、考核,滚动支持,并推动重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工作。 中央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的重点服务项目,对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网建设、政策研究、人员培训等给予必要的资助。科学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果。

(2)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作用

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五”发展计划纲要》,制定本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计划,加强对本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领导,并将条件和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进一步规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培训统计工作人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为加强各级政府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要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同类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国际化水平,并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合作渠道、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篇: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产生原因及对策思路 ding

水磨沟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产生原因、对策及20xx年工作思路

一、 瓶颈问题及产生原因:

1、各项工作不够统筹协调发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工作没能引起各级各部门的足够重视,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尤其是司法调解衔接不够紧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2、编制不足,人少事多的问题突出。司法局工作人员少、普遍存在身兼数职,面对基层各项繁重的工作任务,眼下社区矫正工作刚刚铺开,人手可谓捉襟见肘。

3、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认定难、监控难、管理难现象。目前,全疆各级法院对所判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司法手续没有和司法行政机关有效衔接,造成司法局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认定难,摸底底数不清。辖区普遍存在社区矫正人员 “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成为矫正工作瓶颈。当前对于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行政机关只能要求他们每周通过电话汇报的方式掌握信息,然而这部分人流动性较强,场所不固定,有的过一段时间就没了音信,而另一部分人即使保证每周都能够电话联系,但也都是全凭矫正对象自己说了算,是真是假,难以考证,请假和会客制度根本无从落实。这种现象,使社区矫正工作无法真正管理到位,导致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控难、管理难现象。

二、对策:

1、做好“三个调解”的对接。与诉讼调解对接,包括“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未经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向当事人讲明人民调解具有快速、简便、不收费等特点,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司法所)进行调解;对于法院进行诉讼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工作室派员协助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 1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和劳动仲裁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做好两个结合:与综治办、信访办结合,建立完善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和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明确职责。应该通过立法,明确政法系统四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各自的职能、职责和权限,要从法律的层次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法律地位,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在矫正对象无故不参加矫正活动、脱管或违法对抗时,可以行使必要的强制管理手段,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其次,对社区矫正衔接环节要有详细规定,包括交接环节的衔接和监管环节的衔接等;第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和日常管理等诸多细节要有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参加矫正的对象明确具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

3、抓好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抓好安置帮教对象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与司法局、公安、检察院、信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及时掌握回归人员信息,做好一人一档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两头接管,指导司法所、社区(村)专责人员做好衔接及日常帮教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跟踪帮教;加强与劳动、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做好对回归人员的就业介绍和培训。

4、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争取区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社会稳定和谐,经济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只有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困,才有立足之地,才能突显职能作用,赢得党和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解决人手、经费不足、机制体制问题。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执行“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律宣传载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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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各类民间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大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调处力度,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三)围绕保民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健全网络,加强法律援助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法律援助“申请不出街道,咨询不出家门 ”成为可能;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案源,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四)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健全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坚持以人大工作审议意见为指导,对司法行政干警、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切实提升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水磨沟区司法局

20xx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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