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常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

“十一五”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五年来,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不断上升,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获得“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省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省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 五型机关”、“县级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历年的市局考核中都名列前茅,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常山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食品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完善。成立了县乡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岗位,在行政村及社区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督联络点,聘用了基层公共安全(食品)监督员,实现了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全覆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常山县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县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乡镇和有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实施统一考核,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乡镇和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二是农村食品安全进一步保障。始终坚持把农村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督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着力保障农村食品安全。20xx年对农村基层监督网进行了整合,实现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经贸等部门基层群众监督员的“多员合一”。全面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开设连锁超市和连锁便利店359家,累计在314个行政村建成连锁便利店335家,覆盖面达91.8%,全县

乡镇一级连锁超市的商品统一配送率已达到98%,村级连锁便利店的商品统一配送率达80%。培育行政村、校园、社区等放心店349家,纳入星级评定工作的农村示范店达47家,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100%。

三是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推广和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及“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积极推进农产品认证。加强产品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大力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在全县15个已登记的农贸市场开展市场准入工作,城区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准入率达到90%以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县农贸批发市场和200个摊位以上农贸市场每日开展快速检测,其它市场每周开展一次以上检测。全面推进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20xx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有效保障了校园食品安全。加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全县取证单位卫生监督量化率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厨师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申报和监督指导管理,30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率、现场指导率均达到100%。

四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与集中整治,着重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奥运食品安保、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乳品和含乳食品、世博食品安全、酒类市场、农资市场、餐饮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国内其他地区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应对,果断行动,先后开展了含苏丹红食品、问题乳品、“瘦肉精”、地沟油等重大问题的专项检查和联合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五是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功创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注重统筹,标本兼治,立足长效,全县14个乡镇都通过了县级示范乡镇验收,其中9个乡镇成功通过了市级验收,全面完成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各项创建任务,20xx年9月通过了省级验收,成为浙江省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六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五年来,我们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应急管理、检验检测等三大体系为依托,努力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开通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促进监管部门之间、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先后在生猪养殖、大型食品零售(批发)和常山胡柚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先后成立了流通领域食品行业、餐饮行业信用促进会,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常山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管理培训,20xx年10月,在全市率先举办了常山县Ⅳ级、衢州市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处理应急工作的调查、协调、判断能力。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出台了《常山县食品检测资源整合方案》,组建了常山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行了统一制定检测计划,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发布的“六个统一”。同时,通过督促种植养殖基地、食品企业和市场建立食品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企业自检、委托送检、监督抽验“三位一体”的食品检测体系。

七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体系,按照“三贴近”原则,多形式、有计划地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真正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家庭。特别是20xx年以来,深入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育内容, 编印了《常山县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免费发放给全县中小学生,制作了《吃的安全,吃出健康——浙江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常识》电视专题片,开展食品安

全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等,得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充分肯定,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狠抓监管责任落实。根据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保障全县药品安全的责任,确保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和实施。定期评估和分析我县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对药品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监督检查,每年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面达100%。五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大力开展各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了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五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类药品专项整治行动46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02件,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药械广告的整治力度, 五年来,移送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共计72个,移送率100%。通过大力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是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GMP、GSP的监督检查力度。药品生产环节,建立了药品生产品种、数量、销售流向和库存档案、药品原辅料供应商资质档案、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档案,充分利用档案,实施动态监管。药品流通环节,对药品经营企业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执行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标准和GSP检查验收标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在药品使用环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终端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了药械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药品在线监管网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等基本建立。五年来,全县累计监测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031例。加大对各环节的药品抽验力度,五年来共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500批次,快检药品1500多批次,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药品134

批次,确保了各环节药品的安全、有效、可控。

四是成功创建省级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20xx年初,根据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验收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有序地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强化乡镇部门责任,建立创建机制;健全监督网络,加强管理和利用;规范基层药房,保证药品质量;增设供应点,拓宽药品供应渠道等举措,全面完成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率达到100%,当年11月顺利通过省局验收。

五是全面开展“小药店”整规工作。2008-20xx年,在全县全面开展“小药店”整规工作,全面推行小药店“七档四统一”,即建立统一的药品凭证档案,教育培训、健康档案,供货商资料、企业资料档案,药品拆零、养护、不合格记录档案,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档案,温湿度记录档案,统一服务公约、举报电话、各类标识、表格,对通过整规的药店,优先受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优先安排GSP认证现场验收,进一步提高业主积极性,规范小药店管理。到20xx年末,全县小药店整规率达100%,全面完成三年整规任务,获得20xx年度衢州市唯一的“小药店”整规工作先进单位。

二、“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十二五”期间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核心,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能,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努力开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思路: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通过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加快食品产业快速发展,通过食品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力争在“十二五”末,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健全监管体

系、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工作重点:一是建立健全高效、健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做好对全县各乡镇、部门食品安全考评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为确保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积极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监管。继续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评定等级确定相应监督频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企业自律。督促餐饮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台账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等。实施动态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开展重点环节及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学校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和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三是积极完善保健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市场保健品、化妆品抽检力度,重点打击违法添加药物、禁用物质以及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行为,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行政处罚工作。四是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我县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综合能力和处置水平。

(二)药品安全监管

工作思路:坚持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全程监管、长效监管、和谐监管,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安全风险控制为重点,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抓手,以强化科技支撑为基础,着力提升监管能力,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高安全水平,奋力打造药品安全的先行区、实验区和示范区,力争在强化风险控制、加强技术支撑、提升监管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工作重点:一是严格规范药品生产。 强化药品生产的日常监管,监督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规范》,加强高风险品种的监管,确保药品的生产质量;加强中药材源头监管,保证中药材生产质量;加强对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管,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二是监督药品流通企业依法经营。全面加强药品流通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和认证后监管,重点把好药品购进环节、仓储环节以及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关;严格要求药品流通企业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加强对特殊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杜绝药物流弊事件发生。三是严格监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医疗器械生产的跟踪检查,建立科学的安全评价体系和制度,定期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分析和评价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加强对重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力度,对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安全。四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建立举报投诉平台,加强举报投诉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大监控和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行为的力度;积极探索查处网络违法售药行为和虚假药械广告行为的有效机制;加大稽查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大药品抽验的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性抽验的靶向率。

三、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一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切实做好“三定”方案落实工作。在机构改革未到位之前,按照原有职责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强化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农家乐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调味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监管,切实做好建党90周年庆典、县“两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做好实施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活动。在监管职能交接后,认真开展餐饮服务业监管工作,推进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制度化、科学

化、规范化。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督促餐饮单位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台帐等制度。三是注重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启动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质量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公布等工作,依托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等资源,继续完善上下级、部门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机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取得实效。

(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一是以抓大案要案为重点,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注射剂、原料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非药品冒充药品和“节日打假保健康”等专项整治。继续完善稽查办案机制,不断强化稽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联合打假力度。二是以实施新版GMP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体系,特别要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推进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深化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和“小药店”整规成果,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和配送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四是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以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契机,帮助有关生产企业完成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的改造,确保通过《规范》验收。要加大对高风险和植入介入类、免费体验类、眼镜企业、助听器等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五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技术监督支撑作用,对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全覆盖抽检,提高药品监督抽验的阳性率。完善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利用省ADR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科学处置,确保药品安全不出事、不出大事,出事能及时正确有效处置。

 

第二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假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人群聚集、流动人员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做到认识上和组织上的“双到位”,要本着对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认真总结历次节假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制定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措施和方案,并落实好责任,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周密部署,加大假日期间市场检查和整治力度

元旦春节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专项监督和检查,对那些容易在节假日期间出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容易在节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要作为检查、打击和整顿的重点,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假日期间市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结合我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把在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的重点。要针对元旦春节假日期间消费特点,重点检查粮、油、肉、蔬菜、水果等品种和酒、饮料、酱卤食品等节日性消费量大的品种,以及城乡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地方性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旅游景区餐饮店、酒店(饭店)等重点场所。尤其要加大城郊结合部小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加大对节日消费量大的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监督抽验力度,防止过期变质食品、不合格食品以及“三无”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在药械安全监管方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守一方疆土,保一方平安”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通过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重大药害事件的发生,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特点,组织对辖区内药械市场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检查;加强对涉药单位和企业的毒性药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检查;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骨科植入物、血管内导管、支架等高风险器械的检查;加强对滋补类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检查。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点药品市场的专项检查;要重点做好城镇社区和乡村小诊所、小药店的药品管理并加强对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尤其对那些趁节日期间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不法分子,要追根溯源,严厉

打击;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广告发布媒体的监听、监看工作,特别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期间,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和在广场、集市、墟镇等群众聚集较多的地方,借“义演”、“义诊”、“健康咨询”之名,实为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和非法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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