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海府通(2010)54号

海子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子街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整顿、大排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海子街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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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街镇人民政府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扎实抓好我镇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我镇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外来我镇投资者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投资环境。结合毕节市开展的“两创一建”工作。根据《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的通知》(毕市安通?2010?12号)文件和《海子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的通知》(海府通?2010?53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8月9日省、地、市、镇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整顿、排除,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排查安全生产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的意识,彻底扭转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实现安全发展。

二、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邓 涛

副组长:张金春

王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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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邓昭义 翟 俊

胡 界 张达春

罗向东 杨时军 袁忠益 张永志

彭 力 徐 峰

镇综合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由张金春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各村和单位在20xx年9月3日前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范围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及打击非法采煤采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38个村为单位,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率必须达到100%;以各行业管理部门为牵头单位,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以镇政府安排的综合督查组为牵头单位,开展全镇综合督查。

1、企业方面。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自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安全投入及安全“三同时”建设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2、镇各村方面。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辖区各村开展综合大检查。重点排查各村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3

建设行为,组织、指导、督促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3、镇政府综合督查组。镇政府组成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村、镇直单位和企业开展检查、整改和排除情况,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各行业管理部门履职情况,抽查部分企业。

具体工作如下:

镇安全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对煤矿的自然灾害防治、停建期间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安全工作组参加,对非煤矿山(含尾矿库、灰渣坝、矸石山)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安监站牵头,镇安全工作组参加,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使用、存储、运输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派出所牵头,会同镇交通运管站、农机服务中心,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派出所牵头,会同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对商(镇)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饭店、网吧、劳动密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的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派出所牵头,会同镇安监站对民爆物品及民爆器材使用、储存、运输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交通运管站牵头,会同镇派出所、城管办等部门,对道路、客运企业场所、设施设备及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城管办牵头,会同镇交通运管站、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对房屋建筑、城镇基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包括供水、公路、桥梁、隧道等的建设、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会同镇派出所、乡企站、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对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和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专项检查。 4

镇林业、农牧业、供销、粮食、烟草等部门对其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二)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大整顿。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努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发展。

(三)深入开展隐患大排除。要切实加大隐患治理、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详细登记造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加以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该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决不手软;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直至隐患已排除方能重新恢复生产建设;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要完善重大隐患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等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镇直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加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的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工作,抓好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5

[2010]23号)和《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的通知》(毕市安通?2010?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通过强抓重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整治的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公安机关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组织公安、国土、安监、乡企、电力、林业、水利等部门严格覆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

(四)营造整治氛围。

充分利用通知、张贴标语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形成全镇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调度,认真总结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上报工作动态。每月底前将本月开展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情况报镇安监办,11月25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镇安监站。

总之,通过上述有力措施,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互相配合,协调行动,切实把我镇的安全生产抓好抓落实,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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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13]132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 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 1

项行动。

组 长:钟筑鹰

副组长:王民生

组 员:周 斧、曲静波、黄青贵、向惠祥、曹 阳、

丁新亚、吴晨军、张莉君、陈 静、吴艳茹、

郑兴武、闫泽鑫

三、检查时限(20xx年6月8日至9月30日)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6月8日至7月10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8月 2

10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六)项目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的方案及措施。

(七)项目是否制定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 3

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

(八)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形成良好的安全环境。

请各处、项目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时每月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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