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xx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SRC-636发布时间:2006-03-17 16:10

20xx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北京市于20xx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北京市常住人口的样本量为2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89%。在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xx年11月1日零时,北京市常住人口为1536万人,与20xx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1382万人相比,增加了154万人,增长11.14%;年平均增加31万人,年平均增长2.14%。20xx年底常住人口为1538万人。

二、自然增长

调查时点前一年,即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为6.29‰,常住人口死亡率为5.20‰,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9‰。

三、城乡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8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3.6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5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38%。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77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0.63%;女性为75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9.3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55。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21%;15-64岁的人口为121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7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6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67%。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41万人,增长了10.6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3万人,增长了22.03%。

七、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362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372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76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12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29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52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22万人。

八、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2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42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集体户人口为115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2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乡村为2.92人。

注:

1、本公报为根据调查结果的初步推算数。

2、调查登记标准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零时,调查登记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的常住人口。

3、常住人口指居住在本市,户口登记地在本市的人和居住在本市,户口登记地在外省,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第二篇:北京市20xx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市20xx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05-05 | 发文单位:

北京市20xx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xx年5月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xx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1961.2万人,同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9%。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 668.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人减少了0.4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51.6%;女性为94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下降为106.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7%。同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 [4][3][2][1]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82.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1.6万人。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61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416.2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615.7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95.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6839人上升为3149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 23165人下降为212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380人下降为3139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6963人下降为9956人。

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3万人,文盲率为1.7%。同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5万人,文盲率下降2.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0%。同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33.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3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5个百分点。

八、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东城区 91.9万人 (其中,原东城区57.3万人 原崇文区34.6万人)

西城区 124.3万人 (其中,原西城区67.4万人 原宣武区56.9万人)

朝阳区 354.5万人

丰台区 211.2万人

[6][5]

石景山区 61.6万人

海淀区 328.1万人

门头沟区 29.0万人

房山区 94.5万人

通州区 118.4万人

顺义区 87.7万人

昌平区 166.1万人

大兴区 136.5万人

怀柔区 37.3万人

平谷区 41.6万人

密云县 46.8万人

延庆县 31.7万人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机器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xx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市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xx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