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运管分局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彭泽运管分局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

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运管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道运管安字

[2014]68号)文件的要求,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我分局决定在辖区范围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多起已发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县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集中整治道路危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从依法运输、持证上岗、安全装卸、车辆安全可靠、路面监控等环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从源头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道路危货运输市场秩序,从严查处道路危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我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德才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661749。

四、整治内容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货运输企业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力量深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逐一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式安全检查,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进行通报,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二)严格整治道路危货运输违法行为。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

(三)严格整治道路危货违法托运行为。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改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四)严格整治危货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问题。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清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车辆改装和维修记录,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

五、实施步骤及具体措施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1月25日前)

要在11月25日前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货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货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要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对联合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组织明查暗访。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运输和违法托运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专项整治期间,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通报,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三是严格督导。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类汇总,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进行督导,掌握整治动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当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危货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分局下发的《工作方

案》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要统筹好“打非治违”等各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到检查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现场整改,现场难以整改的,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同时记录在处理台帐上,并加强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实效。要做好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衔接,注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强化宣传,加强监督。要积极组织学习,使全体企业管理人员和运政执法人员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组织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合法、安全运输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彭泽运管分局

20xx年11月24日

 

第二篇:彭泽运管分局关于开展道路客运

彭泽运管分局关于开展道路客运、危货运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道路客运、危货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清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道路客运、危货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九道运管客货字[2014]3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和危货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治活动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为重点,严格审核业户经营资质、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操作人员从业资格、车辆营运证年审有效期,落实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坚决杜绝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分局成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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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肖昌如

副组长:汪习法、朱德才、郭建平

成 员:凌 伟、蔡立欣、王 勇、王水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德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一)长途客运安全管理

1、开展长途客运车辆调查摸底工作。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梳理登记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夜间运行情况、休息点或接驳点地址、休息或接驳检查责任人,并填报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运行信息表。

2、开展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长途客运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立即对辖区单程运距在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及其参营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台账,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限定期限,逐一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对各企业监控平台加强监控,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GPS监控平台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及处理情况基础档案,加强旅游客运管理,确保旅游客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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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合理调整长途客运班车发班时间,尽量避免凌晨2-5时运行;确实难以避免的,必须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对于不能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要逐车制定途中休息方案,确定停车休息点,明确停车休息检查责任人,确保客运车辆严格执行停车休息制度。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严格查处凌晨2-5时运行的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对于交警部门抄告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现的不执行停车休息规定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恢复运营。

4.严格包车客运管理。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审核,认真审查包车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对包车实际运营情况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开展抽检核查。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学校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注明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运输企业要每一季度定期汇总旅游包车的违规运营情况,并抄报我分局办公室。对一年内违规行为3次以上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对其的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工作,待整改结束后,再恢复发放;对于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以及长期在异地违规 3

运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范围。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加大对旅游包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危货运输安全管理

1.加大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臵监管。严格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数量、已安装紧急切断装臵的罐车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臵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要求,确保年底前为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臵。认真做好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臵的核查、登记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起,仍没有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臵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收回道路运输证或公告注销道路运输证。

2、严格查处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协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充装企业(单位)的目录。要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梳理出高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本次整治工作检查企业(单位)名单。要根据抽查名单,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中,要对企业(单位)1年内与危险货物托运有关的台账等资料进行核查。对发现 4

托运人委托的承运人不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承运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经营范围不符等非法行为,要立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对托运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告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严格整治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存在的问题。

1.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加强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臵和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于设备运行情况不良,无法确保行驶过程中车辆实时信息的有效上传的,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各运输企业要将自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我分局。我分局结合运输企业上报的自查情况对 “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和接入情况进行梳理清查,凡应装未装、应接入而未接入的车辆,或者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2.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按照《道路运政系统基础数据》格式要求,在20xx年底前完成“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清理和上报工作。

四、整改步骤。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整治方案制定阶段(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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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印发《九江市道路客运、危货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九道运管客货字?2014?3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二)深入排查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

我分局对各道路运输客运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各企业于每月1日前将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件)报我分局办公室。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

各运输企业要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巩固整顿成果,形成改进和加强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长效机制,并将相关总结评估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我分局。

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彭泽分局

20xx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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