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讯通杯”第十二届辽宁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总结及表彰通知

集通“2011” 号

“中国移动校讯通杯”第十二届辽宁省中小学电

脑制作活动总结及表彰通知

各市分公司:

随着各级别奖项的陆续颁布?中国移动校讯通?杯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已圆满结束。通过省移动公司的政策激励以及各市移动公司的宣传动员、到校征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全省共征集?校讯通?专项作品5272件,作品上传量全国排名第一;获得投票总次数603929次;投票总人数:77037人;参赛学生总数:5489人;投稿学校总数:921所:取得了综合排名全国第六的较好成绩。同时经省电教馆筛选上报中央电教馆参评的作品也分别获得了不同组别的国家级奖项。

校讯通杯第十二届辽宁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总结及表彰通知

校讯通杯第十二届辽宁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总结及表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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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历时30余天,通过活动的宣传与推广有效的促进了?校讯通?业务的普及与应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此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省移动公司及各市公司与教育系统的合作关系,提升了辽宁移动在教育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对提高省内中小学生的电脑应用水平及网络应用能力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针对本次活动,省公司及各市公司分别开展了如下工作,有效的推动了活动的进程。

一、领导重视,部署扎实。接到集团部署文件后,省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及时下发了《关于联合举办?‘校讯通杯’第十二届辽宁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并组织全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市移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提出了以活动带动应用和确保高质量、多数量上传作品的工作要求。同时在各市公司领导的重视与项目负责人的积极配合下活动得到有效的推动。

二、政策激励,广泛宣传。为了确保活动效果,省公司及部分市公司分别设置了不同级别的学生奖、指导教师奖及组织单位奖等鼓励政策,通过?校讯通?网站和客户经理、SA对学校学生进行了广泛的落地宣传和动员,充分激发和调动师生热情。

如本溪公司、营口公司、辽阳公司在与教师进修学院联合召 2- -

开市级工作部署会议的基础上,又分别选取了重点部署学校的入校推广、管理员与教师进修学院指导教师共同入校培训等方式推广活动,既保证了作品上传数量又保证了作品质量。

沈阳公司、大连公司、葫芦岛公司、锦州公司则采取指标层层下发及到校征集的方式广泛收集作品,同时由客户经理协助配合各校作品上传,在有限的时间内保证了作品的上传数量。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上传数量,完成指标的是:

大连(王维)、本溪(梁宝强)、营口(石贤超)、辽阳(袁钦来)、葫芦岛(李东)

按照作品质量(获奖人数)排名的是:

本溪(梁宝强)、营口(石贤超)、辽阳(袁钦来)。

三、借势推广、业务发展。由于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在推广活动的同时带动?校讯通?业务发展是本次活动的主要目的。通过活动拓展?校讯通?增量用户,并对?校讯通?用户普及率较低的学校进行有效延展成为本次活动的重点。

希望各市公司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勇创佳绩,进一步做好全省统一营销活动的落地组织工作,推动集团客户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加1. 电脑活动各市上传作品数量及获个人奖人数

附件2. 辽宁省?校讯通?专项制作个人荣誉获奖名单

附件3. 各市电教馆上报 ?校讯通?专项制作?优秀学校组织奖?获

奖名单

附件4.电脑活动校讯通专项作品明细表

附件5.电脑活动校讯通专项作品学校汇总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抄报:

抄送: 联系人:张伦毓 联系电话:158xxxxxxxx

4- -

 

第二篇:扬州市“校讯通杯”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要求

附件: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制作要求

1.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五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应反映“校讯通”应用服务,作品容量在5MB以内。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并不超过六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利用三维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动画作品中如需嵌入二维动画影象,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应反映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作品表现手法不限。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4)网页设计制作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

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5)计算机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软件。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

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

作品需编译成可执行程序,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根据需要可选择提交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帮助文档)。

(6)手机动漫创作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使用角色、色彩、场景、动作、音效、叙事等动漫艺术语言完成的、并适合在手机终端播放的动漫作品。包括手机多格漫画(连续播放四格以上)和手机动画。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等手法来体现主题内容。

提交的播放文件格式为SWF、3GP、 MPG、AVI或MOV。应提交两份文件:一份为播放文件,分辨率为240×3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一份为原始文件,分辨率不小于720×576像素。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7)微博英语创作(请按照《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补充通知》教电馆[2011]120号文件要求由学生自愿参与全国比赛,并将相关链接发布在市级比赛平台上)。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3)作品中不能以链接网站或其他网页的内容作为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具体内容以本次市级活动网站

(.cn/BiSai/GameIndex.aspx)以及中央电教馆活动网站(.cn)的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