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江乡幼儿园校车及安全检查的情况小结

七江乡幼儿园校车及安全检查的情况小结

为吸取甘肃“11.16”事故教训和贯彻落实隆回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针对我乡目前幼儿园大部分有校车的现状,11月21日和22日,县教育局、药监局及中心学校对幼儿园校车及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幼儿园有19所,已办理校车手续的6所,共有校车9辆,校车司机9名,其中:蓝月亮幼儿园1辆、新大地幼儿园2辆、中心幼儿园3辆、石背幼儿园1辆、富家幼儿园1辆、小博士幼儿园1辆。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各幼儿园普遍存在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分工不够明确现象,所有检查的幼儿园均未制定《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大部分幼儿园未制订任何安全管理制度。

2、校车管理方面。校车台账资料不全,校车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幼儿园校车超载现象普遍存在,此次检查时超载的幼儿园有:蓝月亮幼儿园、新大地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石背幼儿园、富家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其中蓝月亮幼儿园1辆湘E3D985载学生17人、新大地幼儿园2辆(湘3D837载学生 32 人,湘E38392载学生22 人)、中心幼儿园1辆湘3D853载学生 38人、石背幼儿园1辆湘E35759载学生15人、富家幼儿园1辆湘E33471载学生 34 人、小博士幼儿园1辆湘E32399载学生37人。未统一校车标识的有新大地幼儿园校车湘E3D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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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方面。除中心幼儿园外其他幼儿园均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4、食堂卫生方面。所有开中餐的幼儿园均未办理好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隐患极大。

5、有违规载学生现象。据群众反映五星完小和中心学校辖区内有非校车运载学生及幼儿园校车运载小学生的情况。

三、采取的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中心学校与民办幼儿园签订了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幼儿园首要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研究、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使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确保幼儿园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和幼儿园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出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2、全面开展安全情况排查。发放了《七江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情况登记表》,填写了《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调查表》,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幼儿园内用水用火用电、校舍、安全教育、食堂食品卫生、校车、幼儿园周边环境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3、全面做好校车管理工作。对全乡所有民办幼儿园校车车型、车号、购车日期、核载人数、车况运行公里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 2

驾龄、每日接送次数、接送路线、统一校车标识、安全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与车辆、驾驶员见面,并与驾驶员面对面交谈,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各幼儿园与校车司机签订安全行驶责任状,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和有关证件;不疲劳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切实做到校车证照齐全,严控车速,严禁超载,对车况不好的校车,坚决不能上路,中心学校随时派人上路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4、全面加大整改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中心学校下发了检查整改通知书7份,限定幼儿园于20xx年11月22日前立即整改,完善校车台账资料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中心学校将把各单位整改情况报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逾期不整改者,后果自负。中心小学及各完小对辖区内存在隐患的幼儿园要立即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七江乡中心学校

20xx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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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心小学检查幼儿园校车记录

中心小学检查幼儿园校车记录

中心小学检查幼儿园校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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