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力调度室远动专责工作标准

Q/ZXGD-3-09.06-2008

电力调度室远动专责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调度室远动专职岗位职责,岗位人员资格要求、工作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调度室远动专责岗位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该岗位人员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负责调度自动化系统(包括调度模拟屏)远动设备的运行与检修工作。

2.2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指令、标准、规程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3负责编制年度、月度生产、工作计划及备品、备件材料计划。

2.4组织新建扩建自动化设备施工,参加自动化设备的投运验收。

2.5组织做好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处理自动化设备故障;负责变送器的定期校验工作。

2.6负责自动化设备不间断电源的维护工作。

2.7组织落实“两措”计划;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组织做好防雷、防火、防小动物设施管理。

2.8组织自动化设备运行率考核的统计,按规定上报。

2.9完成部门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3 质量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职责

3.1 参与部门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和实施、保持的协调工作。

3.2 参与部门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参与部门重大风险评价及其控制措施的策划。

3.4 参加部门内部与体系相关的培训。

4 任职条件

4.1文化程度:中专及以上学历。

4.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级职称及以上。

4.3工作经历与能力:从事电力生产与技术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5 工作内容与方法

5.1负责建立健全自动化技术方面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

5.2负责及时准确掌握现场和设备变更情况,各种技术资料、记录、图纸、台帐、卡片的填写、更改,审查和分析。组织制、修订本班有关工作流程,并提出自动化设备现场运行管理规程中有关条文的修改意见。

5.3负责全面掌握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和处理。并负责协调与其它专业班组的配合工作。制定本班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完成,对安全情况和设备大修、小修、消缺、检测、调试、校验等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

5.4了解和掌握调度自动化应用和发展动向及运行维护方面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作,提出技术开发和新技术应用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5.5 负责制订自动化工程安装和设备检修的技术、安全措施,并负责技术指导及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工作质量,解决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5.6 检查审核安装、检修记录、起草技术报告。

5.7 负责自动化设备的电源可靠性及防雷工作,组织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8 每月5日前负责统计分析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情况,考核运行指标,组织技术攻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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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参加新建自动化站的方案设计和设备选型工作,并提供有关自动化运行技术资料。负责组织新、扩、改建自动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投运工作。

5.10 参加日常检修及运行维护工作。

5.11 负责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包括考察是否满足保护要求和制订相应的措施对策,并组织实施。

5.12 负责自动化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包括上技术课,出技术问答,开展事故(故障)预想和演习。根据设备特点,制订两措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6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6.2 考核的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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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调度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前    言

本标准在桂林供电局颁发的《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正值班员工作标准》(Q/GG-305-01-01.03-2001)、《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副值班员工作标准》(Q/GG-305-01-01.04-2001)基础上,结合桂林供电局实际特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Q/GG-305-01-01.03-20##、Q/GG-305-01-01.04-2001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本标准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具体的规定了职责、基本技能要求,规范地提出了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在考核与检查部分新增了检查与考核周期,明确了考核内容,修改了考核的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Q/GG-305-01-01.03-2001《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正值班员工作标准》、Q/GG-305-01-01.04-2001《调度管理所调度运行班副值班员工作标准》作废。

本标准由桂林供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桂林供电局调度管理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吉。

本标准审核人:张琼。

本标准批准人:李昌富。

本标准由桂林供电局调度管理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调度管理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度管理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桂林供电局调度管理所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岗位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GG-301.03-2005操作(生产)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桂林供电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3   职责

3.1  职权

3.1.1  行使Q/GG-301.03-2005中第3章3.1条所规定的职权。

3.1.2  具体行使电力调度助理工程师的职权。

3.2  责任

3.2.1  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遵守局规章制度。

3.2.2  根据供电生产任务、客户负荷的变化所制定的运行方式以及中调所的调度命令,负责做好本电网的生产调度运行工作。

3.2.3  负责对县级电网生产运行实施调度。

3.2.4  负责做好网区内主设备检修及事故抢修的生产调度工作。

3.2.5  对因自己工作过失而给公司及本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负工作失误责任。

4   基本技能

4.1  基本条件

4.1.1  具备Q/GG-301.03-2005中第4章4.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4.1.2  了解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熟悉局规章制度。

4.1.3  热爱本职工作,有相当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1.4  恪尽职守、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4.1.5  具有中专或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1.6  从事电网调度工作1年以上。

4.1.7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4.2  能力要求

4.2.1  具备Q/GG-301.03-2005中第4章4.2条所规定的技术知识。

4.2.2  具有电力系统和输变电基础知识。

4.2.3  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网调度规程、输变电现场运行、检修规程以及有关电力网和输变电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4.2.4  熟悉本电力网区结构、主结线图及其配置的主设备容量、主要技术数据,熟悉电网的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

4.2.5  具有一定的电力调度运行技术水平和电网调度工作经验。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执行Q/GG-301.03-2005中第5章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的要求。

5.2  认真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管理规程》及有关电力标准、规程、规范。

5.3  按照调度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和运行方式,认真做好对网区各变电站及县网的运行调度工作,根据电网负荷、有功无功、电能的电压、频率质量等指标进行精心调度,实现电网经济调度,安全稳定运行。

5.4  对中调下达的调度命令,严格执行复诵、录音、执行并做好记录。重要调度命令按局汇报制度汇报。

5.5  当运行方式改变时,及时通知保护、自动装置、电压等各有关专责进行调整,按新的运行方式进行调度。

5.6  在调度运行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桂林电网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工作。

5.7  当电网负荷受限时,按局规定的限电顺序表及时下令拉闸,调整负荷。

5.8  根据调度所下达的设备检修、缺陷处理计划、新设备投运计划,负责检修的停送电及新设备投运调度工作。

5.9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正确地听取和下达调度命令,事故处理做到迅速、准确、及时。做好调度运行事故预想。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

5.10 认真填写调度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日志和记录字迹工整、无涂改、数据准确。各种统计报表按时填报,及整理归档。

5.11 按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5.12 参加安全大检查、事故预想、事故调查分析活动。配合做好全局反事故演习的调度工作。

5.13 参加班组QC小组活动。

5.14 做好本班卫生区域及调度室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

5.15 参加班组每周一次政治学习、安全学习活动,每月一次民主生活会活动,参加创建文明班组活动。

5.16 完成班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本部门领导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一次。

6.2  考核的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与要求。

6.3  考核根据《桂林供电局绩效考核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