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业开业申请表(三类专项维修)

机动车维修开业申请表

(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申请维修类别                          

填报日期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根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1692.3—2010《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制定,用于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的开业申请许可。

2、本申请表填写一式两份,可下载或复印。

3、请一律用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提交本表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核准名称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维修作业场所使用权的合法证明;

3)有关岗位人员的名册及从业资格证书(交通运政机构核发);

4)维修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证明;

5)经营管理、质量管理、配件管理等制度文本;

6)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制度、措施文本及其相关设备、设施证明材料;

7)提供统一格式的电子版《江苏省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


一、基本情况

二、通用条件

三、人员条件

三、组织管理条件

四、设施条件

五、主要设备条件

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名册  

(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

 第   页共  

机动车维修设备清单

(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

 第   页共  

 

第二篇: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附表3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企业全称 经营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制

(注:与附表1相同的表格略)

申办指南

一、递交本申请书时,需同时出具下列资料:

(一)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验正本,并交1份复印件备存);

(二)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验正本,并各交1份复印件备存);

(三)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验正本,各交1份复印件备存);

(四)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

(五)新开业的,提供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消防、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变更经营类别的,提供原经营许可证原件;增加经营范围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正本,交复印件备存)。

二、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发动机修理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 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车身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120 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电气系统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120 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自动变速器修理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 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车身清洁维护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涂漆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1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m2;轮胎动平衡及修补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四轮定位检测调整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喷油泵、喷油器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曲轴修磨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6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气缸镗磨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60 m2,停车场面积不

少于30 m2;散热器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空调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汽车玻璃安装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场地应能满足所规定设备的工位布置和正常作业要求,消防通道畅通,不同性质的作业工位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维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

三、维修设备按照《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主要机具仪器设备一览表》的要求配备,配备的设备应与生产作业规模及生产工艺相适应,其技术状况应完好,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检测设备及量具应按规定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四、人员条件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五、组织管理条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二)应具有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章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三)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等。(四)应具有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六、环境保护措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二)使用、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废油、废液、废气)、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七、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质量保证承诺及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及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八、申请从事车身清洁维护,应配备节水或少水洗车设备,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九、此申办指南中所提到的要求,如遇国家更新条件、要求或标准,则按国家最新的条件、要求或标准核准。

十、请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业户基本情况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注:选填项目在相应栏内的□打“√”,填写项目在相应栏内填写。

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主要作业设备一览表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注:如国家更新标准,则按最新国标要求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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