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农业局20xx年度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台江县农业局20xx年度农业执法

工 作 总 结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按照中央、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大局,以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农资监管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局农业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已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开展的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为重点的农业执法工作,我局以《关于成立20xx年台江县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台农发[2012]5号)成立了以欧成忠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潘昌金、邰昌源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站、法制股、植保站、果蔬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台江县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台江县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农发[2012]6号),为我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局纪检组长龚德胜于3月26日组织农业、畜牧、农机执法人员对台拱农资市场进行了一次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对促进我县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州农委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华、市场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田爱民、土肥站副站长杨曼江等一行5人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于4月13日在我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工作;6月13日州农委副调研员欧 1

阳成、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华、市场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田爱民对我县润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台拱的供凯蔬菜基地等进行了巡查指导;6月19日州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魏永建、州人大农经委主任委员石庆高、州农委副调研员欧阳成等在我县开展了20xx年以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7-9月针对农药、肥料等重点品种开展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8月13日,州农委副主任刘泽安、执法支队副队长张华对我县的农业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10-11月积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对推进我县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30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13户次,检查农资企业51个次,印发宣传资料0.43万份,与县工商局、质监局于3月14在台拱等乡镇开展了3.15宣传活动。于3月14—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暨“12316,信息惠农家”宣传活动,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市场监管中重点对全县境内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户进行了排查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农作物种子: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深入各乡镇排查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种子、未审先推、不出示备案证明经营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包装标签不规范、不依法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检查种子市场43场次,检查 2

种子经营户233户次,检查种子经营企业17个次。

在市场准入方面,按照《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登记备案了北京奥瑞金种业、贵州红四方种业、贵州禾睦福种业、贵州联农科技、贵州大胜种业、贵州国豪农业、四川农大高科技等17家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对每个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把好种子进入市场源头关。登记种子经营户35户,网点65个。全县境内备案“两杂”种子品种(组合)204个,其中水稻品种(组合)119个,玉米品种(组合)85个。备案杂交水稻种子7.143万公斤,销售5.301万公斤;杂交玉米种子3.2305万公斤,销售2.511万公斤。

根据州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纠纷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178号),我局针对台拱镇政府来函反映长中村和大德村部分农户种植水稻品种Y两优5845发生稻瘟病严重情况一事,副局长李美辉等组织种子站、植保站等相关业务站与台拱农服中心刘昌成于20xx年9月6—8日一起深入到长中、大德等村实地调查,同时查阅了种子经营户杨虹的种子备案材料。此后,分管执法的局党组成员潘昌金也先后三次带领执法大队、种子站、植保站等相关业务站下到各乡(镇)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并走访了部分村寨农户。调查结果是:Y两优5845系我县台拱镇种子经营户杨虹调入,数量为1000公斤,分布于全县八个乡(镇),种植面积1000亩左右。种植该品种普遍发生稻瘟病,有不同程度的损失。鉴于该品种是经过我省审定,区域包括我县,说明在我县推广种植是合法的。经营户杨虹经营的Y两优5845已在我局备案,Y两优5845包装袋已标明在稻瘟病常发、易发区慎用。因此,从法律上无法追究其责任。经过我局及台拱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投诉群众进行耐心的解释后,广大农户表示接受,全县包括Y两优5845在内的所有品种都已收割完毕,没有群众前来我 3

局投诉。

2、农药: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和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以及生产经营劣质农药和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无证生产或冒用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等违法行为。根据省农委《关于组织对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进行市场排查的紧急通知》(黔农明〔2012〕3号)、州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69号)和《贵州省蔬菜、茶叶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安全用药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防止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和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流入生产环节,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局分管领导潘昌金率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一起深入辖区八个乡镇农药市场的经销网点对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在排查中没有发现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 和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在我县农药市场上流通。查处违法经营擅自修改标签的农药案件一起,罚没款0.012万元。

在市场监管方面,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农药市场44次,农药经营户249户次,检查农药经营企业17个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假冒农药“麦畏?草甘膦”、毒鼠强及高剧毒农药在市场上流通。

在市场准入方面,县植保站开展了农药备案工作:审查农药品种67个,通过备案67个。局分管领导潘昌金分别于20xx年5月22日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全县农药从业经营人员培训会,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共计60余人,对进一步加强农药场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提高农药经营服务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3、肥料:根据州农委《关于印发<20xx年黔东南州肥料 4

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农通〔2012〕32号),严查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标明有效成分及含量与登记证是否相符,以及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及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在市场监管方面,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检查肥料市场43场次,肥料经营户131户次,检查肥料经营企业17个次。查处违法经营擅自修改标签的肥料案件一起,罚款0.3万元。

根据州农委《关于组织排查春季第一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64号)、《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组织查处春季第二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70号)和《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组织查处20xx年春季第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86号)要求。局分管领导潘昌金率领农业执法大队、土肥站、法制股的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肥料市场对春季第一、第二批、第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排查,并与县质监局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县质监局对成都市新都农得利化肥厂生产的严重不合格肥料复合肥料(总养分≥25.0℅,15-5-5 生产日期∕批号2011-10-21-01)的其他批次产品已抽样送检,其结果均为合格。在排查工作中未发现春季第一、第二、第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在我县肥料市场上流通。根据州农委《关于转发<省农业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茶叶叶面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

[2012]102号)要求,于5月28日至31日在全县辖区内开展了主要针对不合格茶叶叶面肥料的肥料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海藻茶叶催生素”、 “海藻极品茶”、“强力催芽剂”、“茶芽催芽灵”、“茶芽速发灵”、“茶之宝”、“催芽催长920”等不合格茶叶叶面肥在我县肥料市 5

场上流通。

根据州农委《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组织查处20xx年秋季第一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199号)、《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组织查处20xx年秋季第二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219号)和《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组织查处20xx年秋季第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农发〔2012〕222号)要求,10月至11月,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潘昌金率领农业执法大队、土肥站等的执法人员深入全县8个乡镇肥料市场,对文件所列的秋季第一、二、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的肥料产品进行了排查。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文件所列的秋季第一、二、三批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的肥料产品在我县市场上流通。

三、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农业部《农业部关于下达20xx年农业法制建设与政策调研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2]85号),我局承担了20xx年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为保障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我局于20xx年6月出台了《关于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农通

[2012]33号),通知规定:“项目实施由局统一组织管理实施。”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项目的管理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执法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履行工作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守则》、《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廉洁从政制度》、《罚没财物管理制度》等,极大地方便了农业综合 6

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农业执法信息统计方面,按时上报各项执法数据,已上报农资打假月报表10期,并与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交流执法信息。及时发布农业执法方面的农业简报8期,其中黔东南州农业信息网采用3期。

通过实施项目,使我县的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有了完善的执法制度,办公条件得到了改善,调查取证设备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增加了监管覆盖面,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切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四、存在问题

按照农业部、省农委的部署,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在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机构改革后还没有整合综合执法机构,在岗的综合执法人员太少,执法的力量不强。农业综合执法的经费也没有拿入财政预算使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等原因导致执法水平不高,执法力度不大,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台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府办发〔2011〕107号)规定:“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牧、渔、农业机械和农畜产品等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农药违法案件。事业编制23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20xx年7月16日,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印发《关于台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机构升格的通知》(台编办发

[2012]36号),将积极落实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到位以保障农业 7

综合执法机构正常运行,主动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根据20xx年3月16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积极争取将农业综合执法所需经费统一拿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推动我县农业更好更快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省农委、州农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全面落实《贵州省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见》(黔农发[2012]10号),紧紧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大局,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继续组织开展好对20xx年秋季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排查和查处工作。加强对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努力工作。

台江县农业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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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度九江县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xx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执法室在县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中心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会的精神,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快速搭建平台,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业务人员负责信息录入,并先后召开三次工作推进会,组织二次业务培训会,县工治办每个星期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出三次督办函,督促相关部门按质按量完成已接任务。目前,已经建立电子标签模式,进入了市级信息平台。

(二)、开展基本项目实行联审联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对在建的房地产项目欠缴规费的情况进行追缴,目前已发出监察建议,暂停了一家房地产项目办理房产证,督促其补交拖欠规费。目前追缴了50万元拖欠规费。 1

2、开展对《九江县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联审联批的管理办法》(县府办发[2007]96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今年,共有18个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联审联批,37832462.99 元规费及时足额征缴到位。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一些违规投标企业处罚40 万元。严把招标形式关、公告媒体关、资格预审关,扩大竞标的随机性和科学性,客观、公正地选择投标人,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全县共招标项目31项,工程造价60839.7万元,其中应公开招标项目21项,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率达100%。

2、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和监管措施,保证土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土地效益最大化;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等“六公开”制度。对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活动实行告知制度,今年共有13宗土地实行公开挂牌,成交额85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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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出台的《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九江县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国有(集体)产权转让行为,建立了在市相关部门备案的中介组织随机抽取的模式选择中介组织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拍卖,促进国有(集体)资产的合理流动,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今年,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项目 2宗,交易额为 72000元。

4、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依法采购、规范采购、扩大规模、稳中求进”的原则,不断拓宽采购范围,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政府采购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今年政府采购77宗,交易金额8552178元,资金节约率为10.2%。

(四)、开展对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整治方案,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摸排线索,对有关部门上报和群众举报的6名党员干部职工涉嫌“两违”建房进行了初核,同时对涉及小产权开发的党员干部职工线索进行了摸排。

(五)、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有关中心工作的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县重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并依 3

法依规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认真开展“三项专项”清理检查工作。

1、加强对四项财政资金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九江县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及农机补贴等三项财政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在家电下乡方面,共追回家电下乡骗补资金1226860.39元,其中财政、商业部门追回资金726860.39元,公安追回500000元。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期内,没有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兑付符合要求的6492台(件)家电补贴资金共计2005606.48元。通过自查销售网点主动退回51181元补贴资金。农机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累计利用国家、省财政农机补贴资金513.355万元(中央501.5万元、省11.855万元)。农民购置农业机械总投入达到1440.9748万元,补贴农机具8216台(套),受益农民2581户。

2、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九江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清理。按照市里任务目标的部署安排,前期已完成了项目自查阶段工作,自查的项目清理对象为128家。根据我县上报情况,市里反馈我们重点核查的项目为32家,其中,部分履约项目为19家,未履约项目11家,县政府要求搬迁项目2家,对未履约项目中闲置的8宗土地进行了收回。 4

3、加强对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作组按照“三项清查”文件要求,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核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全县房地产开发所有项目的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的情况进行清查检查。全年共清查了47个物业小区,就目前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自报情况来看,有30家用房面积符合要求,用房面积未达标的有8个物业小区,其余均为在建项目。根据企业自报情况,经过逐一核查用房面积,有25家符合要求,10家用房面积未到标准,其中一家项目转让,未作开发项目,其余12家均为在建工程。并督促10家未达标的房产公司按相关规定配置物业用房。

(七)、认真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由县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了8人组成2个检查组,负责日常的专项清理工作。还及时制定下发了《九江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九县建治办[2012]1号)。同时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会议,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布置,确保专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相关要求和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今年在资格预审关中共取消了32家不符合条件投标公司的投标资格,在开标评标关中共废了9家投标公司的投标,在中标公示关中, 5

接到举报,中标公司用假建造师证进行投标,经查实,取消该投标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该公司在我县6个月的投标资格。今年,对全县20xx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29个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一些5类问题:1、一些项目经常性存在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不能到岗的现象。2、一些项目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没有经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就擅自更换,建设单位也没有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一些项目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违规开工。4、少数建设项目拖欠规费。5、有些项目的资料归档不够完整。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召开了整改工作会,并下发了29份整改通知书,限期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一、紧紧围绕市监察局20xx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委局安排的工作目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二、继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以水利薄弱环节工程建设为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管,着力治理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低劣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挂靠借用资质 6

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土地审批、规划调整、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水平。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规范交易和监督行为,理顺中心管理体制。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督网络平台,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督促和指导,提高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参与“两违”建房的查处力度,严肃纪律,强化措施,开展对党员干部职工参与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参与小产权房开发。

纪委执法监察室

20xx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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