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提成工资发放规定(修改稿)

销售部提成工资发放规定

一、销售提成结算原则

1、基本原则

①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全款到帐后,该套住房的销售提成予以结算;

②按揭贷款购房的,交足首付款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后,该套住房的销售提成予以结算;

③分期付款购房的,交足首付款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套住房的销售提成予以结算。

2、退、换房销售提成结算原则

①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销售提成不予结算;若销售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销售提成提成从下月销售提成(或保证金)中扣除;

②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销售提成大于换房后的实际销售提成,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销售提成小于换房后的实际销售提成,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二、销售提成发放时间

销售提成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发放上月销售提成。

三、销售提成发放比例

销售提成发放比例为: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提成的80%,公司

暂留20%作为保证金在年终发放。

四、销售提成及暂留保证金发放原则

1、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30天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销售提成(含保证金)。

2、销售主管、销售人员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领取的销售提成(含保证金)不再发放。

3、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则未领取的销售提成(含保证金)不再发放。

4、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因公司行为而被辞退的,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销售提成(含保证金)。

五、基本工资发放

基本工资根据公司规定按期发放。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工资发放规定

洛阳乾坤置业有限公司工资发放规定

(补充规定二)

1、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实行一人一卡,每月到指定的银行支取。

2、严格执行基本工资满两年、岗位工资满一年后执行。

3、副总以下职工每月补助交通费50元,随工资发,平时外出办事不再派车。(暂执行五个月)

4、公司每人每月补助午餐费100元(暂执行五个月)。

5、副总及以下员工,在工地每天补10元、每月补300元。(请假按天扣除)

6、副总以上领导岗位工资中含工地补助和电话补助(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每月300元工地补助;董事长总经理每月话费补助300元;副总经理话费补助每月200元),另外董事长、总经理的第二部电话每月再增补300元话费。

7、部门领导每月补助话费100元,专职司机每月话费补助50元。

8、实习期间的员工不享受任何待遇和福利。

9、司机每月补助10—50元。(根据出车任务及车辆日常维护质量为参考)

10、财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

11、职工日工资平均标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之和除以实际工作日。

洛阳乾坤置业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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