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

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学生,“一补”资助对象为“两免”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寄宿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对享受“两免一补”资助的学生,学校和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目收取教科书、教辅材料等费用,违者按乱收费处理。严格按“一费制”标准免除杂费,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

二、操作办法

1、“两免一补”对象的确定。

“两免”对象按照学生父母户籍均为农业户口的标准确定。“一补”资助对象按照扶贫工作确定的贫困标准界定,以下几种类型优先作为资助对象:持有农村低保证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第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等。 第二,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第三,学校负责成立有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学生来自较多村组的学校,可以成立若干个评审小组。

第四,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县财政、教育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在电视台向全县公布,及时查处有关问题。 第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20xx年秋季“两免一补”学生登记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 第六,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并上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

3、发放程序。

所有教科书由学校按“课前到书”要求统一发放。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直接免收受助学生的教科书费和杂费,在其教科书扉页加盖“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印章,向受助学生开具免收杂费证明,不得先收后退。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学校将花名册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备案。

县财政局按照确定的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人数和补助标准,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学校。学校将补助资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学校将化名册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备案。

4、资金管理。

“两免一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县财政局设立“两免一补”资金专户,资金按规定从专户中直接拨付。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实际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数,按照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确定的结算价格,据实结算,直接拨付县新华书店。免杂费资金,由县财政局在开学前先将资金预拨到有关学校,以保证学校运转,再根据实际落实免杂费学生数和补助标准进行结算。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因省下达资助人数与实际应补助人数所产生的资金差额,由县财政清算,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结余资金转到下一学期继续用于“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不得用于抵顶学生以前年度的欠费,各学校要将财政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不得挪做他用;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一次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不得变相截留。

三、实施步骤

各有关学校要在学期初,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资助名额,资助的申请、审核、监督和申诉程序等),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申请书。

发放前,学校成立有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20xx年秋季“两免一补”学生登记表》,将受助学生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确定。

四、有关要求

县财政局、教育局在“两免一补”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必须”,即政策宣传必须广泛深入,做到家喻户晓;评审小组必须建立健全,做到组成人员齐全、评审民主公正;资助名单必须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同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组织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处理到位。达到“一个确保”,即确保把“两免一补”工作办成“阳光工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学生当中。

李集二中

 

第二篇:两免一补发放办法

(1)加强宣传。根据“两免一补”宣传手册内容,利用板报、广播、图片、口号、标语及宣讲团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各校均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或主任任组长,学校校长任副组长,教师代表2人,村民代表1人任组员的5人评审领导小组。

(3)确立受资助学生名单。严格按照“客观公正、贫困优先”的原则, 根据各村经济状况确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受益比例,依靠学校、教师和村委会摸清需要资助的学生数,保证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子女、孤儿、单亲子女、烈军属子女及特困户子女作为资助对象,杜绝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进入享受之列,严禁“平均分配”和“轮流享受”的做法。

(4)评审和公示。学校组织希望获得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填写申请表,由领导小组进行评议,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村范围内进行七天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受助学生名单。

(5)发放。为落实好上级“两免一补”有关政策,规

范发放行为,减少工作纰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中小学要在规定的发放日期前做好发放花名册的登记造册、现金提取等准备工作。

第二条 各中小学在发放前要成立“两免一补”发放小组,发放小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负责此项工作的学校领导、义务监督员、分包责任人、学校经办人员(2—3人)。

义务监督员、分包责任人不到现场,学校不允许擅自发放。第三条 发放时,发放小组要进入班级,逐班逐人发放。

具体发放程序为:发放小组进入班级后,第一步,要求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留下,其余学生暂且退出教室;第二步,对照发放花名册清点人员;第三步,分包责任人要逐受助对象落实,看有无超标准收费,“一补”对象是否经常食宿在校,若无异议后再发放;第四步,按发放花名册顺序逐人发放,发放时,学校经办人员一人负责给免费课本盖章、一人负责发“一补”资金,分包责任人监督学生签名。分包责任人要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

第四条 发放结束后,有关人员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学校要及时将发放花名册上报 。

第五条 各分包责任人要将发放情况及时报学区,然后学区汇总并书面上报县两免一补工作办公室。

两免一补发放办法

莲花学区 200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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