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制度措施

民族小学“两免一补”管理制度及措施

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两免一补”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

2、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填写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3、学校成立有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和班主任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4、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单、资助程序等。

5、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两免一补”学生登记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当地教育、财政部门。

7、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讲究效益原则,建立管理、使用档案,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审计。

8、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以更高的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使相对薄弱环节尽快得到改善。

9、继续落实“三保一扶助”和“两免一补”政策,巩固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第二篇: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制度措施

落实“两免一补”制度措施

黄羊镇严庄小学

20xx年8月26日

严庄小学落实“两免一补”制度措施

(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

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步伐,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农、优农”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两免一补”对象的界定

“两免一补”对象为我校范围内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尚未入学、辍学和面临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困学生,应予重点资助:

1、父母双方或单方亡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家庭依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

3、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军烈属子女;

4、特困残疾人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5、父母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6、天灾人祸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要优先予以资助。

二、“两免一补”的工作程序

1、对持有农村低保证、计生优惠证的学生,先由专干在开学时查验有关证件,然后由学校直接确定为资助对象。其他资助对象确定的程序为:(1)由贫困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助学申请表》;

(2)由贫困生所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由学校调查核实;(3)班主任在班上民主评议初审 (4)“两免一补”工作小组终裁(5)张榜公布。公示7天以上;(6)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在开学初报名时直接免除教科书费用及杂费

2、在每学期后期各班主任必须对贫困生生进行再次摸底审核,对已脱贫的要取消其免费资格。对新致贫的,不能遗漏。

3、学校应将经审核后的《助学申请表》及花名册建档保存,有关档案数据必须准确准时上报到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三、具体要求

1、必须成立由校长挂帅、分管主抓、班主任、协同配合的日常组织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监督机制、学生动态管理机制和学生“两免一补”资金发放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资助对象档案

2、抓好遴选。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学生和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进入救助范围;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两免一补”资金,坚决杜绝轮流享受“两免一补”资金或将“两免一补”资金拆开分摊到不同学生的做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确定、公示、审批、发放和上报工作。

3、按时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延期

4、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得再向“两免一补”受益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教辅资料的费用、杂费和其他费用,并不得因贫困家庭学生未交费而采取歧视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和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加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两免一补”专项资金专款

专用。对在“两免一补”工作中出现的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行为,要对当事人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6、抓好宣传。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走访等活动,大力宣传“两免一补”工作的政策,增强社会透明度。动员大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求助贫困生工作,筹措更多资金用于“两免一补”工作。通过宣传,充分反映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贫困学生,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