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申请(审批表)

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退学审批程序

为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严格学生退学审批手续,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退学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1、学生通过“教务在线”下载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见附表),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

2、学院通过OA办公系统 “公文处理”的“请示报告”,将学生的退学申请(审批)表和附件材料(相关材料扫描为电子文件附后,附件材料包括学生家长意见及签名、辅导员与该生的谈话记录及签名、学院主要负责人与该生的谈话记录及签名。)提交教务处负责人审核。

3、教务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4、教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纪要精神,拟定学生退学通知由学校发文,学生凭退学通知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

注:1、本表一式二份,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各一份;    2、退学学生不得复学。

 

第二篇:江西师范大学20xx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

江西师范大学201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江西师范大学20xx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

江西师范大学20xx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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