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事件经过

20xx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17岁的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 6月28日16时,死者家属邀约300余人在瓮安县城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 游行者和警方发生了激烈冲突。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烧毁,刑侦 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 在瓮安举行的群众座谈会,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将“6·28事件”定性为: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在贵州省委今天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7月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同时,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和局长已被免职,新任政委和局长已于4日就职。

 

第二篇:贵州瓮安“6·28”事件始末

贵州瓮安628事件始末

贵州瓮安628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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