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申请书1

客户须知:

1.  办理更名、过户业务,需原户、新户均在申请事由栏中签字(盖章);

2.  对于缴费方式涉及金融机构业务的客户需提供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一.用户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

二.业务杂项说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

1、减少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简称减容);
2、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的用电(简称暂停);
3、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简称暂换);
4、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简称迁址);
5、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简称移表);
6、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简称暂拆);
7、改变用户的名称(简称更名或过户);
8、一户分列为两户及以上的用户(简称分户);
9、两户及以上用户合并为一户(简称并户);
10、合同到期终止用电(简称销户);
11、改变供电电压等级(简称改压);
12、改变用电类别(简称改类)。

以上业务杂项规则说明可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三章。

三.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第二篇: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天河)-用电客户申请用电业务提交资料说明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用电客户申请用电业务提交资料说明

一、 用电申请包括以下业务类别,用户选择并作出申请。

□ 新装 □增容 □更名或过户 □分户 □并户 □减容 □暂停 □暂换

□ 迁址 □移表 □改压 □改类 □暂拆 □销户 □复用

二、 用电客户在办理用电业务时,应根据供电局要求份数、种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用电申请书》、《客户用电报装表》。

(二)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材料或用电项目批准文件。

1、用电地址已有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是指

(1)《房产证》或《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

(2)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3)载明房屋所有权、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生效裁判文书(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仲裁机关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4)登记备案的房地产或房屋买卖合同或该类合同的预告登记证明文件;

(5)载明房屋所有权、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内容的公证书;

(6)房管部门的租簿或租赁合同等。

2、新建建筑物权属证明材料。

新建建筑物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是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座标用地规划红线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报建工程审核书)。

3、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立项批文等批准文件或列入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

列入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省、市(县级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加盖行政机关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的文件等。此处所称的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一般指省、市(县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省、市(县级市)建设管理部门(一般指建设厅、委、局)加盖的绿色通道专用章。

(三)用电客户的身份证明材料

1、单位用电客户的身份证明材料

(1)公司、企业: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团体:《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机关、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2、自然人用电客户及用电客户经办人的证明材料:一般指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户口本、回乡证。

(四)有关用电设备的及时性资料和图纸

1、住宅小区用电:住宅小区用电负荷表、建筑规划平面图、住宅小区阶段实施说明、四至图、总平面图复印件(A3纸)。

2、非住宅小区用电:建筑规划平面图、四至图、总平面图复印件(A3纸)。

三、用户办理变更用电(新装、增容以外)申请,一般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用户申请办理过户的还应提交:1、原用户和新用户分别或者共同签署的过户申请书;2、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户主的证明文件;3、新用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二)用户申请办理分户的还应提交:1、分户各方共同签署的分户申请表;2、分户各方签署的同意分户并负担分户工程费用的协议;3、各新用电主体的身份证明资料;4、业主与租客之间的租赁合同。

(三)用户申请迁址的还应提交:1、新用电地址的权属证明材料;2、用户承担迁址工程费用的承诺文件。

(四)用户申请暂停的还应提交暂停的用电设备清单。

(五)用户申请移表的还应提交:1、承担移表产生的工程费用的承诺文件;2、用户书面承诺提供计量装置放置场所并承诺其对放置场所享有使用权,并愿无偿提供。

(六)用户申请该类的,还应提交新用电项目的证明文件或批准文件或用电地址物业用途改变的证明文件(如住改商的规划批文)。

(七)用户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的,还应提交:1)一户一表改造申请书;2)申请人与供电局签署的《供用电合同》及可证明存在供用电合同关系、专用变压器归其所有的其他证明文件;3)同意缴纳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承若书;4)统建楼房一户一改造住宅用户用电明细表;5)申请人确认的客户代表(一户一表住宅客户)《授权委托书》,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6)供电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用电客户提交上述资料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用电客户提供的资料应为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

(二)用电客户确认提供的资料。

(1)单位用电用户提交供电局保存的复印资料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用户单位印章。

(2)非单位用电用户提交供电局保存的复印资料,供电局申请人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由申请人签名。

(三)受托人办理报装业务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授权委托的权限、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的期限。

五、未尽事宜,按《电力营销业务法律指引》的内容及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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