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与回复机务几个管理办法意见

关与回复修改机务几个管理办法的意见

XX集团机务部:

关于修改集团《机务几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邕宁汽车总站已经获悉。经总站主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开会讨论无异议。

XXX总站

20xx年6月9日

 

第二篇:机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保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及维修设备。

第三条安全运营部、维修中心、行政事务部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及维修设备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机务管理应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建立设备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机务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应加强相关设备的技术管理,并作为任期内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分管领导负责制的机务管理体系;公司机务分管领导为公司机务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行政事务部为机务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各分部、维修中心为设备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部分管经理助理,机务员、分队长,维修中心技术检验员、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

第七条总经理机务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下达机务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组织体系,签发管理文件,审批技术改造工作经费。

三、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

四、对公司设备选配、更新、报废进行审批。

第八条分管领导机务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公司设备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作为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制定设备技术管理的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对总经理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汇报设备技术管理的工作情况。

五、组织安全法规教育和有关技术培训,以及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维修工、驾驶员的素质。

六、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组织先进经验和技术交流,开展爱车、节油、节胎、节料等竞赛活动。

第九条安全运营部机务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定额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 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公司设备启用、检测、日常维护、证照的管理、技术档案更新、新车上户#b@2等综合技术管理;

三、 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

四、认真做好公司计量、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管理、定额管理、轮胎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以及设备检验、维护制度,积极开展爱车、节油、节胎、节料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技术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组织实施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六、及时组织技术责任事故的分析、处理,开展质量评优活动;

七、制订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技术管理的岗位职责。

第十条维修中心技术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发布的技术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制订维修中心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确保工作质量;

四、推广现代化技术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搞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不断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职工劳动强度;

五、认真落实公司的计量、标准化以及定额管理、质量管理,以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按时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管理目标;

六、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七、及时分析、协助处理技术、质量事故,并按程序上报 。

第十一条行政事务部机务管理主要职责

一、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零配件、维修设备实行择优选配、选型、购置、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二、根据运量的需要,调查研究后,提出采购计划,向董事会申报。申报同意后,按程序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购车手续。

三、选购车辆应根据运行条件,对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以及维修方便性,尾气排放标准进行选型 论证。

四、通过招标办法进行车辆采购。

第十二条分部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发布的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组织、实施并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管理目标;

三、对分管领导负责,接受安全运营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及时收集、分析、整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领导的参谋;

四、 正确处理运输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关系,按月上报车辆维护计划,督促驾驶员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任务,确保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五、组织开展群众性爱车、节油、节胎、节料和技术革新活动,推荐先进典型;

六、及时分析,协助处理技术、质量事故,并按程序上报。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节 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新车采购后,应按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申请机动车号牌。同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车辆购置税证、车辆技术参数、车辆维修记录、车辆驾驶员记录、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异动记录等。

第十三条新车在接收使用前应做到:

一、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箱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等;

二、新车在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

三、新型车辆在投入使用前,组织驾驶员和维修工进行培训,在掌握车辆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后方可使用;

四、新车在投入使用前,机务部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

五、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六、在索赔期内,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于制造厂责任的,维修公司配合,机务部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第二节 车辆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营运车辆维护贯彻定期检测,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第十五条 公司营运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个类别。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实施,一、二级维护由维修中心实施,一、二级维护车辆质量保证期分别为 500 公里 、 2000 公里 。

天子山分部的车辆在天子山维修点由派驻维修人员执行一、二级维护;索溪峪分部的车辆一、二级维护在维修中心进行;森林公园分部的车辆一级维护由维修中心按计划派出维修人员进行,二级维护按计划将车辆调回维修中心进行。

一、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维护,驾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的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和故障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详细的检查登记记录。

日常维护要求: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位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

全部位和装置及发动机运转状况进行检视、紧校,确保行车安全。

分部、安全运营部应经常对车辆日常维护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录入《车辆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单》。同时,公司不定期举行爱车例保竞赛活动,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日常维护。日常维护纳入驾驶员个人考核。

二、一级维护周期间隔里程 XMQ6890GB 、 XMQ 6891G 金龙客车、 ZK6896HG 宇通客车规定为 1500— 1800 公里 ;SCT6700RZB 54L 柯斯达客车规定为 2000— 2500 公里 。一级维护由维修中心维修工负责实施。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作等安全部件;按规定扭矩检查紧固汽车外露各连接机件的螺栓、螺母;按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油和润滑脂,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

三、二级维护周期间隔里程 XMQ6890GB 、 XMQ 6891G 金龙客车、 ZK6896HG 宇通客车规定为 12000— 15000 公里 ;SCT6700RZB 54L 柯斯达客车规定为 18000— 21000 公里 ,行始9500 -10500 公里 更换机油、机油格,视情更换钢板吊耳衬套。二级维护由维修 中心 维修工负责实施。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翻面换位,检查和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及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等。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不解体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了解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磨损情况,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作业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季节性维护也结合二级维护一起进行。

二级维护车辆进场后,应根据该车维护记录本的记录,结合驾驶员反映的该车使用技术状况,确定检测项目,检测完后,依据检测结果和该车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进而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作业项目,在维护作业时一并进行。

在二级维护过程中要进行过程检验,并做检验记录。在检验过程中,维护项目的技术要求要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或原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级维护作业完工后,检验员应进行整车竣工检验,有不合格的项目需返工。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应在维护记录本上签章,维修 中心 做好登记记录。

第十六条车辆行使里程超过相应间隔里程上限,未提出维护申报的为漏报,未实施维护的为漏保。维护申报应在车辆确需进行维护或达到间隔里程下限后提出,不得随意申报;二级维护申报应在车辆行使至距间隔里程上限差 1000 公里 前提出,否则,视为漏报。

第一十七条驾驶员应掌握所驾车辆的运行情况,根据车辆行使里程适时向分部提出一、二级维护申报。一级维护由驾驶员凭维修申报单到维修中心直接实施。各分部须拟订本部二级维护计划并报维修中心 , 维修中心统筹调剂全司二级维护计划,并及时反馈给分部、维修中心执行。分部应将一、二级维护申报、执行等情况立帐成册,以备查阅 。

第一十八条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遇特殊情况,分部与维修中心协商后可灵活安排车辆实施二级维护计划。

第一十九条驾驶员随车携带车辆维护登记本,一车一本,本随车走,一年一换。每次做完一、

二级维护后,须在本上记录维护项目、行使里程数等信息,并由维修中心检验员签字且加盖维护专用章,无签字或未盖章的记录无效,涂改无效。因休假、调车等因素离车的,应在离车前将记录本转交接车驾驶员或分部。驾驶员应妥善保管维护本,年底须交至安全运营部存档。

第二十条实行车辆一、二级维护签章及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底,安全运营部逐车检查一、二级维护完成情况;同时,分部、安全运营部不定期对一、二级维护完成情况进行抽查。以上两项检查结果合并计入当月分部个人考核。

第二十一条安全运营部不定期进行维修质量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责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车辆维护奖优罚劣,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安全运营部每月对运营车辆例行维护检查,受检率须达到运行车辆的 100% 。未达到 100% 的,每漏检 1 辆车,扣除安全运营部直接责任人月奖 10 元。

二、按照《车辆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单》的标准,车辆日常维护检查 85 分以下的扣除责任驾驶员的月奖 50 元。年内车辆日常维护检查满分达 6 次以上且无处罚记录的奖励 200 元。

三、驾驶员每漏报一次一级维护扣个人月奖 20 元,漏保一次扣月奖 20 元;驾驶员每漏报一次二级维护扣个人月奖 50 元,漏保一次扣月奖 50 元。

四、分部每漏保一次一级维护,分别扣分部经理、机务助理、机务员、所在分队分队长月奖 10 元;分部每向维修中心漏报一次二级维护,分别扣分部经理、机务助理、机务员、所在分队分队长月奖 20 元,分部每漏保一次二级维护,分别扣分部经理、机务助理、机务员、所在分队分队长月奖 20 元。

五、因维修中心原因造成漏保的,每漏保一次一级维护扣直接责任人月奖 20 元;每漏保一次二级维护扣直接责任人月奖 50 元。

第三节 车辆维修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汽车维修的目的是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车辆技术性能,节约运行消耗,延长其使用寿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四条正常维修管理

一、车辆维修的申报

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先报告所属分部,并在分部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申报单上须注明故障部位及现象,经分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由当班驾驶员凭车辆维修申报单送车至维修中心修理。

二、车辆故障的诊断

维修中心检验员依据车辆维修申报单、该车维护记录本,结合驾驶员反映的该车使用技术状况,对车辆故障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方案,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签发维修派工单,派工单上须注明派工时间、维修项目、维修工时及承修人等情况。

三、车辆的维修

(一)维修人员在拆卸故障部件时应边拆边检,零件清洁后由检验员检验,视情况确定维修方案;

(二)维修人员在拆卸检查的过程中若发现有超出派工单注明的维修范围之外的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检验员,并告知当班驾驶员,以便调整维修方案;

(三)确定维修方案后,检验员须填写车辆维修方案,维修方案须注明故障现象、诊断结论、维修方式及换件记录等项目;

(四)换件审核程序应严格按照公司汽车配件的领用与发放制度执行;

(五)维修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完成维修任务,严格遵守维修操作规程,注意维修安全;

(六)公司实行陪修制度,原则上车辆维修时当班驾驶员应在现场陪修,因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能陪修的,分部应在维修申报单上注明原因;

(七)车辆维修时间较长或无驾驶员陪修时,维修中心应与当班驾驶员做好随车物品的交接工作;

(八)车辆外修时,须经维修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共同确认,签发车辆外修确认单,确定一名外修责任人执行;

(九)车辆维修需一个工作日以上时间,维修中心应向车辆所属分部书面告知,便于生产调度。

四、车辆维修的出厂验收

(一)车辆维修完毕后,由检验员进行维修质量检验,和车辆主要安全部件的检验,须保证车辆维修方案表上记载的故障得到排除,且不可引起其他故障;

(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将车辆交予当班驾驶员检查,驾驶员应仔细检查,确保车辆故障得到排除,确保车辆的安全部件的技术性能完好,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上路;

(三)经检验员及驾驶员检验合格后,维修中心开具车辆维修竣工单,维修竣工单上须注明原有故障现象、维修方式、处理结果及承修人等项目,报修人 ( 当班驾驶员 ) 、承修人及检验员须在维修竣工单上签字确认,重要维修项目和安全部件的检查需在维护记录本上记录。

第二十五条 应急维修管理

应急维修是针对运行车辆在路途抛锚进行的紧急抢修。发生车辆在路途抛锚的情况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驾驶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分部和维修中心,准确说明故障现象,并初步评估损失情况,以利维修中心准备抢修;

二、维修中心接到抛锚情况报告后,应根据驾驶员报告的情况初步确定维修方案,立即开出派工单并派出维修人员备齐必需的配件和工具及时抢修;

(一)现场能完成抢修的,由派出的维修人员现场完成抢修,故障排除后,由驾驶员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维修人员根据驾驶员签字确认后的派工单向维修中心值班经理汇报抢修情况,完善原始记录和配件领用手续;

(二)现场不能完成抢修的,由维修中心值班经理制定施救方案,及时将车救回维修中心后按正常维修程序组织抢修。

第四节 车辆的检测诊断管理

第二十六条车辆检测诊断技术,是检查、鉴定车辆技术状况和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维修技术发展,实现视情修理的重要保证。

第二十七条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包括:新车投入营运前的技术状况检测诊断;车辆二级以上维护,总成件大修竣工出厂前的检测诊断;发动机尾气排放检测诊断;改装、改造后的车辆的检测诊断;封存车重新启用前的检测诊断;肇事车修复后的检测诊断;车辆报废前的检测诊断。

第二十八条车辆检测诊断的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的安全性(制动、侧滑、转向、灯光等)、可靠性(异响、磨损、变形、裂纹等)、动力性(车速、加速能力、底盘输出功率;发动机功率、扭矩和供给系、点火系状况等)、经济性(燃油消耗)及噪声和废气排放等。

第二十九条车辆在检测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修理,并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引发的事故属维修质量或车辆驾驶人责任的按《机损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五节 车辆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一人一车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主车驾驶员因工作需要轮岗时,原则上车随人走。特殊情况主车驾驶员交车或离开公司时(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责任分部必须将车辆配置的工具清点登记,并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鉴定。配置的工具有差异,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能满足运营条件的,应将车辆进行修理,主车驾驶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视情况需要安全运营部派人参加。

第三十二条车辆在一般条件下的使用

一、车辆的经常性装备应符合国标 GB7258-8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4785-84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和交通部 JT3111-85 《公路客运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并保持齐全、完好,不得任意增减。

二、 车辆的装载必须符合额定的载人数,严禁超载。

三、 车辆在通过危险的路段、渡口、桥梁、涉水和遇有临时开沟、设线、水毁、冰雪、翻浆等情况时,必须采取确实有效的技术措施,保障安全行车。

四、新车、大修车以及装用大修发动机的汽车走合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选择较好的道路并减载限速运行;

(二)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保持发动机正常工作温度。

(三)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经常检查、紧固各部外露螺栓、螺母 , 注意各总成件在运行中的声响和温度变化 , 及时进行调整。

(四)走合期满后,应进行一次走合保养,其作业项目和深度参照制造厂的要求进行。

(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群众性的节油、节胎、节约维修费用的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时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第三十三条车辆在特殊条件下的使用

一、车辆在低温条件下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车辆在低温条件下停放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使用前应预热。发动机更换标准比例的防冻液。

(二)各总成与轮毂轴承换用冬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冬季制动液。柴油发动机使用低凝点柴油。

(三)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充电电流。注意保持蓄电池电解液的合适密度和蓄电池的保温。

(四)视情使用发动机罩、散热器保温套,注意保持正常工作温度。

(五)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第三十四条车辆在高温条件下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汽油发动机供油系 , 采取隔热、降温等有效措施,防止气阻。

二、加强冷却系的维护,清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行车注意勿使发动机过热。

三、各总成与轮毂轴承换用夏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夏季制动液。

四、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减小发电机充电电流。调整蓄电池电解液密度,保持液面高度和通气孔畅通 。

五、行车途中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 , 不得采取放气降压或冷水浇泼的方法降低轮胎的气压和温度。

第三十五条车辆在傍山险路条件下使用时应注意 :

一、加强制动系和操纵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纵装置可靠,工作正常。

二、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挡。

三、下坡前,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挡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

四、对点火系和供油系作适当调整。

五、风沙严重地区注意车辆密封。加强发动机、机油和燃油滤清器维护工作。

第六节 车辆的租赁、外借、停驶和封存管理

第三十六条租赁、外借车辆的技术档案和技术状况由公司与承租方、外借方签定协议时予以明确,以保证车辆技术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车辆技术状况的完好性。

第三十七条因部分总成和部件损坏,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解决,但不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维修中心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作停驶处理。封存由维修中心和分部落实。

第三十八条技术状况良好,主车驾驶员临时休息( 5 天内)需要停驶的车辆,必须清洁车辆、选好停车位、挂好排挡、支好三角木、锁紧车门、关闭电源总开关。并将车钥匙交分部统一管理。

第三十九条技术状况良好,因淡旺季运量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驶 5 天以上的车辆作封存处理。封存期间除按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外,并 3—5 天启动一次车辆。车辆封存管理由车辆所在分部执行落实。

第四十条启封使用时,由分部会同维修中心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视其情况应进行一次一级或二级维护作业,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运行。

第七节 车辆改装、改造、更新与报废

第四十一条为改善车辆性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经过设计、计算、试验,改变原车辆的零部件或总成,称为车辆技术改造。车辆改装和改造必须事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符合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对车辆的改装和改造,由行政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呈总经理审批。主要审查: 1 、运输生产是否需要; 2 、改装改造的数量是否合适; 3 、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第四十三条以新车或高效率、低消耗、尾气排放等性能先进的运输车辆更换在用车辆,为车辆更新。车辆更新应提高运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原则。

第四十四条我司营运车辆采用五年“直线折旧”法提取车辆折旧。

第四十五条更新下来的营运车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车辆经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尾气排放超标,物料超耗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不安全、不经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应以报废。

第四十七条我司营运车辆报废依《财产管理办法》按程序报董事会批准,再报主管部门鉴定、审批。对需要报废而尚未批准的车辆应妥善保管,禁止拆卸或挪用其任何零件和总成。

第四 章 燃油管理

第四十八条燃油的计划采购

一、正常情况下的计划采购

在保证日常运输生产需要的情况下,行政事务部每天要掌握加油站的库存,协调石油公司及时补给库存,并留有充分的、应付特殊情况的( 如 道路中断)库存准备,天子山油库应留有 1 个月以上的库存准备。

二、特殊情况下的计划采购

特殊情况是指有大的运输任务或由于气候变化而对能源特殊要求的计划采购。

(一)在春节、五一、十一旅游运输高峰来临之前,行政事务部在一个月前提出用油计划,督促加油站并协调石油公司提前一个星期做好库存储备工作。

(二)每年的十月中旬,行政事务部要向加油站提出冬季用油计划,并报送石油公司按计划

采购低凝固点的燃油。

行政事务部应关注冬季气候情况,正常情况下,低凝固点的燃油应在每年的 12 月 10 日 以前入库储备。特殊情况下,行政事务部根据气象预测提前做好低凝固点燃油的入库储备工作,确保运输生产。

第四十九条燃油的领用管理

一、对公司用燃油实行加油签字制度,由驾驶员根据车辆需要自行到加油站进行加油,加油后驾驶员在公司统一印制的加油表上签字确认数量,以便月底结算。

二 、油库每月 20 日关账,并于 21 日向所属分部报送个车加油统计表,分部办公室文员(或油料管理员)必须将加油站报表进行核对。每月 20 日收班后,各分部对所属车辆油箱存油进行盘存,登记个车油箱存油量。

三 、各分部于每月 23 日出具个车当月( 20 日前)的以耗油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报表,与驾驶员核对后,于 25 日上报公司计划财务部。

四 、财务部根据个车运行里程、燃油定额标准,对个车做出的燃油成本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对主车驾驶员奖优罚劣。节约、亏损皆实行节、每亏节 1 升 油奖罚 1 元。

五 、各线路车辆的燃油定额,根据车型、道路、环境标定耗油量,结合实际测定的情况确定,考核标准如下:

第五十条燃油定额标准

一、基本油

(一)索溪峪分部金龙 XMQ6890GB 、 XMQ 6891G 和宇通 ZH6896HG 客车 23.5 升 / 百车公里,丰田柯斯达客车 15.8 升 / 百车公里; 索部生活车 24 升 / 百车公里。

(二)天子山分部丰田柯斯达客车 19 升 / 百车公里;宇通 ZH6896HG 客车 36.4 升 / 百车公里。

(三)森林公园分部金龙 XMQ 6891G 客车 30 升 / 百车公里;

二、空调补偿油

根据本地气候和车型,分季、分月、分车型补贴。

(一)金龙 XMQ6890GB 客车 1 月、 2 月、 4 月、 12 月按 1 升 / 百车公里补贴, 7 月、 8 月、 9 月按 3.5 升 / 百车公里补贴, 5 月、 6 月、 10 月按 2 升 / 百车公里补贴。

(二)丰田柯斯达客车 1 月、 2 月、 4 月、 12 月按 1 升 / 百车公里补贴, 7 月、 8 月、 9 月按 3.5 升 / 百车公里补贴, 5 月、 6 月、 10 月按 2 升 / 百车公里补贴。

第五章 轮胎管理

第五十一条轮胎的采购与翻新采用招(议)标制,择优选择轮胎供应商,并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一、每月 25 日,由维修中心材料主管(或胎管员)提出维修中心、行政事务部审核的采购

计划,经分管领导与财务总监会签并报总经理审定后,按计划通知供应商供货。

二 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结合我司实际使用情况,本着“安全第一、充分利用、节约资源”的原则,实行公司分管领导把关,维修中心经理或胎管员具体操作的报废制度。 外胎报废标准 :

(一)胎侧有连续裂纹,已不堪使用和修复者;

(二)胎面胶已磨光,并有大破洞,已不能继续使用和失去翻新条件者;

(三)胎体帘线层有环形破裂及套圈分离者;

(四)胎圈钢丝断裂或趾口大爆破,无法 修复者;

(五)其它损坏不堪使用和修复者。

内胎报废标准:

(一)有折迭、破裂现象,不堪修复者;

(二)裂口过大,不堪修复者;

(三)老化变质或严重发粘者;

(四)变形过甚者;

(五)被油料或有害溶液浸蚀不堪修复者。

第五十二条轮胎库存管理 :

一、新胎、翻新胎和修补胎应按相应的技术和合同要求由维修中心技术员验收后入库、记账。并实行电脑编码分类管理。

二、新(翻新)胎,修补胎应分类立放在库房内特制的胎架上,禁止平置堆叠,避免变形,库房应远离电器、热源、易燃品、强酸碱类等物品,加强库房的防火防盗措施。

三、每月 23 日前,维修中心应组织材料主管、胎管员对轮胎进行盘存。并于 25 日前向公司财务部、行政部报送当月的轮胎个车消耗月报表。

四、每季度末月 28 日前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联合对轮胎进行盘存。

五、维修中心胎管库凡因保管原因导致轮胎损耗的,根据经济损失的大小,按第六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轮胎使用管理

一、新胎装配到个车时,必须通过编码器对轮胎进行编码登记 , 编码形式为: 0 ×(代表年限) 5 ××或 6 ××(代表车号)×××(代表编号)。

二、实行定车、定胎、定人的责任制度,不得随意拆装调换,便于个车对轮胎消耗的考核。

三、建立车辆轮胎使用台账,跟踪轮胎使用情况,评定轮胎的质量,掌握轮胎动态记录,车辆轮胎的更新换装的同时登记在车辆维护记录本上,便于驾驶员掌握知晓轮胎使用情况。

四、整车换胎必须是同规格、同结构、同层级、同花纹的轮胎,以求负荷、磨耗均匀,便于保养换位。

五、合理搭配,新胎应成双更换,同一车轴上安装同一规格、结构、层级和花纹的轮胎;成

色不同的旧胎混合装用时,应选择磨耗程度相近的轮胎进行配装。公司车辆前轮不得装用翻新胎, 前轮的胎冠不能低于 3 毫米 ,胎冠低于 3 毫米 的轮胎换至后轮继续使用,但驾驶员要防止此轮胎早期报废。

六、驾驶员要做好爱车例保工作,防止机械伤胎,车辆起步要求平稳,加速均匀,中速行驶,选择路面,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急转向。了解轮胎使用特性,经常检查轮胎气压状况,及时修补小伤、小洞、小裂口。

七、财务部根据个车运行里程,轮胎行驶里程定额,对个车进行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对责任驾驶员奖优罚劣。节约、亏损皆实行节、亏总额的 30% 对奖对罚。

第五十四条轮胎行驶里程定额:

根据车型、道路、环境标定轮胎行驶里程,考核标准如下:

索溪分部和森林公园分部: 1. 新胎:客运车辆 900R20 米其林轮胎为 3 - 3. 5 万公里 / 胎; 700R16 正新轮胎为 2. 1 万公里 / 胎;生活车 900R20 轮胎为 2.7 - 3. 2 万公里 / 胎。 700R16 轮胎为 2. 5 万公里 / 胎。

天子山分部: 1. 新胎:客运车辆 700R16 轮胎为 2.8 - 3. 2 万公里 / 胎;生活车 700R16 轮胎为 2.1 - 2. 4 万公里 / 胎; 2. 翻新胎 :700R16 轮胎为 3. 5 万公里 / 胎。 为了节约、将耗所有新轮胎要预留翻新胎底,由公司组织翻新厂家进行轮胎翻新。 注: R 型翻新轮胎为冷翻(预硫化)胎。

说明:

1 、所有行驶轮胎一律统计考核;

2 、新胎至送翻的标准为甲级胎体;

3 、行车事故,属于质损而供应商已确认赔偿损失的轮胎(委有供货商赔款证据)未达到定额里程不按此定额考核。

第五十五条采购管理零配件管理流程:

维修中心提出

备料计划

招 标

( 或议标 )

( 大额 )

询价、核价

( 行政部、 ( 计划财务部 )( 小额 )

机务管理办法

一、年初由维修中心材料主管提出经维修中心经理审核的汽车配件年度采购申请单,行政事务部复核后报分管领导、财务总监会签并报总经理审定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确定汽车配件供应商。月初维修中心材料主管提出维修中心、行政部审核的计划,经分管领导与财务总监会签并报总经理审定后,行政事务部按计划通知供应商供货。

二、临时紧缺配件的采购,由材料主管按维修方案的换件要求提出采购计划,按汽车配件的领用与发放的审批权限签字后,按零星采购程序执行采购。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及时通知班组领料。

三、零配件采购回厂后,必须交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技术员出具验收报告。

四、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时,必须认真地清点对所购物品与申请单中所列物品是否相符,并据实填制入库单登记入帐。

五、采购人员必须凭有效申请单、购件凭证、入库单、验收报告等,按程序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账事宜。

第五十六条配件仓库管理

一、对进库配件认真检查、验收、入库。采用科学方法,根据配件不同性质,进行妥善的维护保管,配件存放应科学合理、整齐划一、有条不紊,便于收发查点、检查和验收,并保持库容的文明整洁。

二、每月 25 日前,维修中心应组织材料管理员对配件仓库进行盘存,行政事务部不定期对配件仓库盘存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末月 28 日前由维修中心组织、行政事务部参加对配件仓库进行盘存;每半年由维修中心、行政事务部、计划财务部联合对配件仓库进行盘存。

三、每月 23 日前材料管理员向计划财务部、行政事务部上报当月个车配件消耗月报表。 第五十七条配件的领用与发放实行按审定个车维修方案分级审批制度:

一、更换灯炮、螺丝等常用易损配件,由主车驾驶员、责任维修工共同签字领取。

二、更换总额在 1000 元以下的配件,凭维修中心值班经理签字的维修方案,由主车驾驶员、责任维修工共同签字领取。

三、更换总额在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配件,凭分管领导签字的维修方案,由主车驾驶员、责任维修工共同签字领取。

四、更换总额在 2000 元以上的配件,凭总经理签字的维修方案,由主车驾驶员、责任维修工共同签字领取。

第五十八条所有配件的领用实行交旧领新登记发放制度。材料保管员对回收的旧配件应妥善

保管,对换下的总成件进行造册登记,由行政事务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已更换的废旧配件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对因误检原因使不应更换报废的配件报废的,根据损失大小对责任人进行考核,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可以拼装修复的要利用,无修复价值的由行政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参与,定期进行鉴定报公司批准后处理。

第五十九条责任追究:

一、 仓库保管员违反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现一次扣罚 50 元,造成仓储损毁、亏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月内连续出现 3 次的报请人力资源部作停岗停薪处理,情节严重报请公司作相应处理。

二、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引发的事故按《事故处理办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七章 车辆维护与小修费用考核管理

第六十条计划财务部根据个车当月运行里程, 车辆维护与小修费用考核 行驶里程定额,对个车进行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对出车驾驶员奖优罚劣。节约、亏损皆实行节、亏总额的 30% 对奖对罚。

根据车型、道路、环境标定 车辆维护与小修费用 ,考核标准如下:单位(元)

车 型

XMQ6890GB 金龙车

SCT700RZB 54L 考斯特 耗用定额(元 / 百车公里) 索溪峪分部 24 8 天子山分部 25 10 森林公园分部 21 7

一、索赔期内“三包”件不计单车当月考核 。

二、交通、机损事故车恢复修理费用不计单车当月考核。

三、总成件大修(更换)费用一次超过 2000 元的按 2000 元考核 , 低于 2000 元按实际发生额考核。

第六十一条当月维修费用发生额低于预提标准的个车维修耗用按月行驶车公里预提, XMQ6890GB 金龙客车标准为 0.15 元 / 公里 ;SCTOORZB 54L 丰田考斯特客车索溪峪分部、森林公园分部标准为 0.04 元 / 公里,天子山分部标准为 0.06 元 / 公里。预提部分冲减次月维修超标费用,半年结算一次。

第六十二条代班驾驶员代班整月的, 车辆维护与小修费用考核管理 按第六十三条规定核算 ;不足整月的,与主车驾驶员统筹核算。

第八章 维修 设备管理

第六十三条维修设备的 合理使用

一、根据维修中心现有规模及维修需要合理配备设备。

二、合理配备操作工人。

三、新工人在独立使用维修设备之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的构造和操作要领,使

其具备“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基本功。

四、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五、对员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爱护维修设备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制订维修设备规章制度。

第六十四条维修设备的 维护

一、日常维护:每日由设备操作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润滑,操作时严格按作业规程使用设备,下班前 15 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擦试,做到清洁、整齐、无油污,无杂物,无灰尘,并将运行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二、一级维护:每月对维修设备进行一次一级维护。维护内容:对设备进行局部或重要部位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设备内部,疏通油路,清洗或更换滤油器,调整各部间隙,紧固各部位,并作好维护记录。

三、二级维护:每季度对维修设备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护内容:对维护设备进行局部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器部分,使设备局部恢复精度,满足汽车维修工艺要求。二级维护后要作好维护记录。

第六十五条对维修设备维护奖优罚劣,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对违章操作维修设备的责任人一次处罚 50 元,造成维修设备损坏的按公司《财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维修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维修不及时,或未按要求进行日常一、二级维护的;一次处罚维修中心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各 100 元。

三、自行研制,经质量领导小组验收有效,能节约成本,保证安全,缩短维修作业时间的维修设备制作者,视其贡献大小,报请公司进行奖励。

第六十六条设备的更新

维修设备更新原则:

一、经过大修已不能达到维修生产要求的维修设备。

二、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很差的维修设备。

三、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汽车维修设备。 维修设备报废原则:

一、已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主要部件磨损,已无法恢复的老、旧设备。

二、因灾害和意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使用、修复和改造的维修设备。

三、严格污染环境,已超过法定标准而又无法改造治理的维修设备。

四、自制非标准的汽车维修设备,经维修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确认已不能使用,也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的维修设备。

五、型号过于老旧,性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又失去修理与改造价值的维修设备。

第九章 维修 中心管理

第一节 组织结构

第六十七条维修中心负责承担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任务,在机务分管领导下开展工作。维修中心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机务分管领导负责;维修中心经理下辖配件仓库、维修班组、技术员、检验员及综合事务助手。

第二节 工作任务及职责

第六十八条维修中心经理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维修中心的工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维修中心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贯彻“以人为本、管理创新”的管理方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推广相关的行业标准;

三、经常征求分部、驾驶员意见,与分部、驾驶员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控制,改善工作环境,保证安全生产;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五、严格成本管理,对配件耗损原因定期分析,不断调整、完善管理措施、生产工艺;

六、严格维修安全、维修质量管理,杜绝维修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七、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务培训;

八、推广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维修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十九条技术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计划维护、视情修理”的维修工作方针和行业技术标准,协助经理进行维修技术管理,掌握维修人员的维修作业技术能力,合理组织维修生产;

二、不断学习、掌握、推广维修新工艺、新技术,开展维修员工现场技术培训,全面提升维修中心员工的维修技术;

三、准确诊断车辆疑难故障,组织疑难故障的检修,跟踪维修作业进度及维修质量,实施维修质量管理;

四、负责、组织配件(含外加工配件)入库验收、质量鉴定,规范仓库配件存储管理,掌握配件质量信息,做好配件质量调研,为公司进行配件采购提供准确的质量信息;

五、负责维修设备管理,制定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制定并组织实施维修设备维护计划和管理规定,确保维修设备正常运行;

六、参与维修定额标准的制定、修改,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按维修难度、技术含量分类指定维修作业计划时间,进行维修作业效率考核;

七、协助日常维修进出厂检验,确保维修质量;

八、参与机损事故鉴定分析会,提出整改意见,实施整改方案。

第七十条二级维护检验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维护检验标准,推广、使用维修检验新技术;

机务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二级维护的维护质量,严格执行维护标准;

三、对二级维护车辆进行严格的进场检验、过程检验和竣工后的全面质量检验,杜绝维护不合格的车辆出厂,确保不出现一、二级维护质量事故;

四、对维修不合格的车辆,做出责令责任人整改的决定,及时召开现场质量分析会,制定、实施防范措施;

五、不断学习、推广维修检验技术,实施“三级检验制度(自检、班组检、检验员检)”;

六、协助技术员解决维修中疑难问题及员工现场技术培训;

七、参与配件质量鉴定和维修质量事故的分析鉴定。

第七十一条班、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经理开展工作,负责班组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维修生产,对本班员工合理调配,在维修作业中用其所长,保质保量完成维修生产任务;

二、带头执行质量标准,执行班组质量自检、互检制度,防范质量事故发生;

三、团结、爱护班组成员,掌握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为班组成员排忧解难;

四、负责当班日常维修生产的组织管理,及时向经理反馈情况;

五、参与质量事故的鉴定,执行整改措施,实施整改计划;

六、开展班组员工教育,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第三节 维修作业流程

第七十二条维修作业流程图

简要说明:

一、热情、亲切的接待每一位车辆送修人员;

二、仔细倾听驾驶员对车辆的报修项目叙述,做好记录;

三、技术员进行故障诊断,确认修理项目;

四、值班班长、经理合理安排维修任务,组织维修;

五、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按程序领取配件;

六、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作业,遇到问题及时向班长、技术员报告,技术员、班长及时现场解决问题;

七、核对并检查维修项目及维修作业的质量,进行竣工检验;

八、对因维修影响清洁的部位搞好清洁卫生;

九、向驾驶员嘱咐在维修后车辆正确的使用方法;

十、对车辆进行质量跟踪,若有质量问题立即实施返修程序。

第四节 绩效考核

按维修工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十三条维修管理

一、实行班(组)分车包干维修责任制。

天子山分厂派驻一个维修班 2 名维修工,对天子山分部营运车辆维修包干负责;另二个班(组)负责维修索溪峪分部、森林公园分部营运车辆。特殊情况如:大型接待准备、事故车营救抢救、零部件总成大修等,由维修中心经理统一调配。

二、实行“优质服务”。要求做到:小修、二级维护不过夜;抛锚车从接到施救电话起,山下线 30 分钟到达现场;其他维修项目按照预定时间交车(特殊情况如:维修车间断电、待料等顺延)。

三、维修中心应做好原始记录,要求记录真实、详细、准确。机务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作为考核维修中心的依据。

第七十四条维修质量考核

按照 ISO9001 认证要求,根据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配件采购入库验收、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制度、跟踪服务制度。每月实行质量目标考核。

一、返修率控制在维修台次的 3% 以下。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奖励维修中心集体当月奖金 100 元;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扣维修中心集体当月奖金 100 元。

二、更换配件误检率不超过 3% 。低于或等于 3% 不奖罚;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扣维修中心集体当月奖金 100 元。

三、维修质量重大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元以上的维修质量责任事故)为О;维修质量一般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元以下)控制在每月 2 次以内。维修质量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一次,扣除维修中心集体当月奖金的 10% 。维修质量一般责任事故月发生 2 次的,且 2 次的总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元以内的,不奖不罚;超过 1000 元的,按每 1000 元扣维修中心集体当月奖金的 5% ;月发生超过 2 次(不含 2 次)的,且多次的总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元以内的,每超过 1 次,扣除维修中心集体当月奖金的 5% 。

四、一、二级维护质量保证分别按 500 公里 、 2000 公里 考核。达不到质量保证里程的,按质量事故处理,同时考核返修率。

五、维修质量考核由行政事务部分管领导负责,每月实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维修中心经理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然后送人力资源部在核准当月奖金总额时兑现奖罚。

六、对维修责任机损事故的责任人,按公司的《机损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五节 安全管理

第七十五条成立维修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其经理为组长,经理助理、技术员、检验员为副组

长,班组长为成员,领导、组织、实施维修中心的安全生产。

第七十六条分岗位、区域、设备、维修项目等制定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七十七条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专项维修生产安全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十八条安全考核控制目标

一、消防安全事故为О,维修作业安全事故导致 10 级以上伤残的事故为О。发生一次,取消维修中心行管人员(含技术员、检验员、班长)当月奖金。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维修作业安全事故导致人员受伤而未达到致残的,年度内控制在 2 次以内。每超过一次,扣除肇事当月维修中心集体当月奖金的 10% 。年度考核达到 3 次或 3 次以上的,公司安委会对维修中心经理实行“问责”,根据情节给与处理。

第 十 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运营部和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条本办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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