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用地申请书

建房用地申请书

申请人:彭庆,男,侗族,19xx年9月11日出生,住

石阡县汤山镇城关村泗沟一组。

申请事项:用地建房

申请理由:

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在汤山镇城关村泗沟一组农村,一

家老少共四口人,直到至今,无论在任何地方都居无处所,常年租寄于别人屋檐。现为了改变这种无家可归的困境,让一家老少有一个安身之处,申请人特与本组居民王世明协商,将王世明承包的位于黄立佬的荒地一块大约111平方米的使用权转让给申请人建房。现特向上级部门提出建房用地申请,请求上级部门批准将该地划拨给申请人建房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彭庆

20xx年9月5日

 

第二篇: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

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盖章)

  工作单位:              

  现 住 址:       乡(镇)          村民小组

                         街道               

  申请日期: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监制

填 表 说 明

    一、凡符合个人建房条件的城乡居民新申请用地或利用旧宅基地扩建均须填写本表。

二、建房用地面积系指全部建(构)筑物垂直投影范围内占地面积。

三、个人申请住宅用地,应当持户口薄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已批准的建房用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超过一年未使用土地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撤销原用地批文。

五、居民建住宅应尽量使用荒杂地或利用旧宅基地,确需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批准用地。

六、本表一式三份,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土地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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