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质:

地 址:

成 立 时间:

经 营 期限:

姓 名: 性 别:男 年 龄: 岁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第二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我单位董事长职务,。

特此证明

XX有限公司

20X年X月X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显忠 董事长

受托人:侯家齐,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现委托受托人在委托人与哈密市好好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中,作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侯家齐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起、

变更诉讼请求,参与调解等诉讼活动。

委 托 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20xx年3月23日

受 托 人:

20xx年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公 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所接

受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现指派律师 侯家齐作为讼代理人,参与哈密市好好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

代理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的诉讼活动。

特此函告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20xx年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专 用 介 绍 信

川双律( )刑证字第 号

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指派本所律师 前往你处会见在押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 ,请予以支持。

特此函告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川双律( )刑保字第 号

申请人: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申请事项:

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____取保候审。

申请事由: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

一案,于 年 月 日经 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拘留(逮捕)羁押。根据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

十六条的规定,特此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 (或保证金为 元)。请予批准。承办律师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

此 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 请 人: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聘请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涉嫌 一案的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委托期限从 阶段起至 阶段止。

承办律师 的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643100,电话 ,执业证号 。

委 托 人:

受 托 人: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四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川双律[ ]刑附、民、行、仲、非代字第 号

甲方: 乙方: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项,特委托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本委托事项。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本委托代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担任甲方办理本委托事项的代理人。

二、代理人必须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 益。代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继续履行代理职责。

三、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向代理人陈述 本委托事项相关问题,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借用代理人身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向代理人提供的与本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必须是复印件,不得提供原件;否则,因原件遗失所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确需代理人保存或者转交原件的,应由代理人向甲方出具收到证据原件的凭证。

五、甲方应当主动、及时、有效地配合代理人履行代理 职责;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代理人的工作内容: ,代理权限: 。

七、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甲方决定向乙方支

付代理立案费 元、标的费 元、差旅费 元、资打费 元,共计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根据案情需要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审计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即时支付。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时终止(在判决、调解、裁定、诉前诉中和解、撤诉、办结或放弃诉讼请求或非诉讼事项、发生难以克服的权利实现障碍等情况出现时,均视为代理人已完成本委托事项的代理工作)。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缴纳的代理立案费、标的费。但非因乙

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代理立案费、标的费不予退

还。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或拒不支付本合同

第七条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缴纳各项费用的;乙方

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利益冲突审查”和“律师回

避决定”, 并及时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收法

律服务费退还甲方。

十二、特别约定: 。

十三、乙方提交的《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为本合同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各持

一份。签章前,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给予了充分解释;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均表示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甲 方: 乙 方: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负责人: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附件

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委托人:

感谢委托人对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信任和支持。因为,任何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均存在败诉、部分败诉或无法实现其权利主张的风险;所以,在委托人与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书》之前,为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委托人提高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认识,避免律师法律服务的风险,提请委托人仔细阅读本告知书:

一、律师的地位与作用

1、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

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

2、律师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具有独立的地位,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独立进行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地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3、律师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能保证所承办的法律事务的最终结果对委托人是否有利。

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费用

1、委托人应当与本所就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进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并及时支付律师法律服务费用。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律师有权拒绝提供法律服务。2、律师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产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委托人另行 据实即时支付: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审计、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查档费、翻译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专家论证费、非法律专业问题咨询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有权要求选定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电 话: 电 话:

2、委托人有权知悉律师法律服务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按约定解除或终止律师的法律服务。

4、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费用。

5、委托人应当对所提供证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委托人应当为律师法律服务提供即时、有效、必要的协助。

四、律师的职责

1、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2、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所委托的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委托人约定的期间、时效、时间,办理法律事务。

4、律师确需保管委托人证据原件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相关凭证。

5、律师应当保守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6、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

五、律师拒绝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形:

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2、委托人所追求的权利主张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

3、委托人没有完全或部分履行委托代理合同义务的。

4、在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况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又不同意追加的,或给律师造成难以克服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6、其他合法的理由。

六、律师郑重声明:

1、律师绝不通过违法、违规方式承办该项法律事务。

2、律师绝不承诺该项法律事务的最终结果对委托人是否有利。

3、律师绝不同意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有利结果。

4、律师绝不向委托人提出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实现的意见和建议。

6、特别声明:

七、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签字确认后存本案卷宗备查。

委托人:

年 月 日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川双律[ ]刑代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涉嫌 犯罪一案,特聘请乙

方律师为其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本委托代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

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意接受甲

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资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辩护;

□ 2、二审上诉及辩护。

(三) 其他: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法律服务,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甲方决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法律服务费人民币现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根据案情需要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审计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即时支付。

五、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缴纳的法律服务费。但非因乙方原因导致

本合同解除的,所收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或拒不支付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缴纳法律服务费的;乙方

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利益冲突审查”和“律师回

避决定”,并及时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收法

律服务费退还甲方。

十二、特别约定: 。

十三、乙方提交的《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为本合同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各持一份。

签章前,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给予了充分解释;甲方对本合同条款均表示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甲 方: 乙 方: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负责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质量信息反馈表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改

善工作态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表。请委托人根据承

办律师 的具体工作表现,客观真实地填写本表。

一、服务态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二、服务效率: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三、业务水平: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四、整体评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五、意见和建议: 。

六、委托人基本信息:

住址 ,邮编 ,电话 。

委托人:

年 月 日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收立案登记表

委托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对方当事人: ,委托事项: ,案由: ,案号: ,代理权限: ,代理费(或辩护费) 元 ,资料打印费 元,差旅费 元,合计 元,承办律师收立案意见: , 收案日期: 年 月 日 ,所指派(或委托人特指)律师 ,所指派律师待遇 主任审批意见: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承办律师入卷,一份由行政办存查)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结案登记表

委托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对方当事人: ,委托事项: ,案由: ,案号: ,代理权限: ,收案日期: 年 月 日,实际收取代理费(或辩护费) 元 ,资料打印费 元,差旅费 元,合计 元,收案日期: 年 月 日,承办律师结案说明: ,行政办对卷宗验审意见: 主任审批意见: , 行政办接受案卷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承办律师入卷存查,一份由承办律师保存)

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定稿文本

川双律顾( )第

甲方:

乙方: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第一款的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由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甲方单位性质及甲方要求,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十七个方面:

第一条 参与甲方内部事务

(1)协助甲方策划、制定经营管理规程和运行机制;

(2)协助甲方制定和修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则等法律文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3)协助甲方修订和完善有关章程,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

(4)根据甲方要求,担任其董事会秘书或者独立董事。

第二条 参与甲方投融资建设策划

(1)根据甲方委托,对拟投资环境(包括自然资源、基础设施、优惠措施、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

(2)根据甲方委托,对合作伙伴的资产负债、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合作条件等背景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3)根据甲方委托,对拟投资创办新项目进行法律论证、发表法律意见;

(4)参与项目前期合同的洽谈、草拟,为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5)参与有关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标条件、投标人主体资格,拟订招标文件,协助开标,参与评标、定标;

(6)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

(7)代表甲方与工程伙作方洽谈、拟订、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具备可正式签约的条件;

(8)起草、修订、确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9)起草、修订、确定工程财务监理合同;

(10)代表甲方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订、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11)审查、修订、确定甲方购销、代理合同;

(12)督促、检查甲方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保管;

(13)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工程造价增减审查;

(14)参加甲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5)会同甲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 参与甲方经营事务

(1)合同事务

A、协助甲方建立或完善有关购销原材料、设备、产品台账制度;

B、对甲方拟签订购销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法性、风险性进行形式审查,对其中可能产生法律问题的合同条款提出法律预警性建议;

(2)债权保护

A、对甲方应收账款进行梳理归类,指导建立应收款台账登记表,避免应收账款债权丧失诉讼时效;

B、对甲方债权具体情况及债务人偿债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和调查后,提出实现债权的可行性步骤和方案;

(3)知识产权保护

A、协助甲方对其享有的专利、商标、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等进行归类整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B、协助甲方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C、协助处理侵害甲方知识产权的有关纠纷。

(4)员工管理

A、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制定员工守则;

B、协助甲方依法处理违法违纪员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C、协助甲方搞好人力资源开发,调动员工积极性。

D、根据甲方具体需要,由乙方每年为甲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增强甲方员工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E、根据甲方具体要求,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5)金融事务

A、协助甲方建立、完善金融借贷合同台账制度;

B、为甲方经营中对外设臵担保、抵押或甲方为第三人提供担保或抵押提出法律意见;

C、对甲方已形成的或可能形成的金融借贷纠纷提供法律意见,代表甲方与金融借贷纠纷协商或代表甲方参与诉讼、仲裁;

D、为甲方对外投融资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6)市场营销

A、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建立营销网点;

B、甲方出现营销危机时,协助策划危机处理方案;

C、应甲方需求,为甲方建立营销绩效机制;

D、应甲方要求,对可能产生的赔偿和索赔金额进行有效估算。

(7)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帮助甲方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A、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代表甲方申请执行或代表甲方与法院及债权人进行协调,协助甲方以最优的方式实现债权或妥善处理债务纠纷;

B、协助甲方制定措施,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代办有关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事务。

(8)根据甲方委托,代表甲方参与各类诉讼或仲裁,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9)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税务策划。

(10)协助甲方办理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法律事务;

(11)其他属于乙方业务范畴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法律帮助的有关事务。

第二章 法律顾问

第四条 甲方同意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五条 乙方根据甲方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可适时增派或调配相关专业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六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特殊需要,可组建5人左右的法律顾

问团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团成员为

第七条 乙方应当主动收集甲方对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 工作方式

第八条 法律咨询

(1)对甲方一般性法律事务或需要及时解答的法律问题,可分别采取电话或当面解答方式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如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资料的,应当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作出解答;必要时,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咨询意见时,可以将解答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递送甲方相关人员签收或通过传真方式递送甲方,便于甲方准确理解法律顾问建议;

(2)对重大法律事务的咨询,甲方应尽可能提前预约乙方法律顾问。乙方可在了解甲方意图并查阅相关资料后向甲方提供口头初步意见或建议,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正式递送法律意见书,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递送。

第九条 草拟、审查、修订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1)甲方交乙方草拟或审查修订的较简单的合同或其他文件,乙方应尽可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迟不超过24小时完成;

(2)重大复杂的合同或其他文件的草拟或审查修订,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与乙方法律顾问预约,如实介绍该法律事务相关背景情况,并及时提供其它应当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等;

(3)乙方根据承办事务的具体情况,在了解甲方意图并查阅相关资料后,尽可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成;如因所涉事务的特殊性,乙方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应书面向甲方说明其理由。

第十条 参与甲方投资、商务谈判或其他事务

(1)甲方需要乙方参加与有关方面的投资、商务谈判等工作,应尽可能提前与乙方预约;

(2)乙方应尽可能为甲方的谈判成功和获得最大权益提供法律帮助,但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影响甲方实体权益的决定。

第十一条 诉讼或仲裁

(1)根据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参与诉讼或仲裁,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在诉讼或仲裁中代表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实提供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十二条 定期或不定期服务

(1)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不定期上门服务,原则上乙方法律顾问每月应当不少于1次到甲方主办地进行工作联系;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可直接与法律顾问联系,或通过乙方客户事务部联系。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指派其他法律顾问履行职责。

第四章 禁止性保密性条款

第十三条 禁止性条款

(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法律顾问不得代表任何第三方参加与涉及甲方投资、商贸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谈判;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法律顾问不得代理任何第三方参与涉及甲方有利害关系的诉讼或仲裁;

(3)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有关“利益冲突审查”和“律师回避”安排。

第十四条 保密性条款

法律顾问对在受聘期间了解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五章 法律文书签收

第十五条 为了便于甲、乙双方了解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职责分明,甲方对乙方递送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顾问函、顾问工作报告、取证资料及诉讼文书等复印件或原件,应当及时签收。

第十六条 甲方应将其性质职能、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基本情况及时完整地提交乙方。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作资料应当签收,妥善保管,依法归档。

第六章 法律顾问酬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顾问酬金 元,年末视乙方工作情况给予奖金 元。考虑到双方友好合作关系,除代

理诉讼和仲裁案件外,乙方不再收取法律服务酬金。

第十八条 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发生的一切差旅费、生活补助费、查档费等实际开支由甲方全额承担。

第十九条 于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期限的法律顾问酬金 元。

第七章 诉讼或仲裁代理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涉及诉讼或仲裁纠纷,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但乙方应给予优惠。

第八章 法律顾问违纪违法投诉

第二十一条 甲方认为乙方未尽工作职责或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客户事务部投诉或直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第九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 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收顾问酬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三条 如因乙方不能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甲方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或作用未达到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乙方已实际工作的期限支付顾问酬金。

第二十四条 如因乙方法律顾问过错,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经查证属实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修订、续签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电 话: 电 话:(0813)5605555

传 真: 传 真:(0813)5605558

邮 箱: 邮 箱:643100

网 址: 网 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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