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范本 改

监 理 日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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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监理日志记录范本1监理日志记录范本1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监理细则

荆门市东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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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一节 概况

1.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第二节 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2.1监理范围

2.2监理工作内容

第三节 监理目标

3.1投资目标

3.2进度目标

3.3质量目标

第四节 监理控制及措施

4.1监理控制

4.2监理措施

第二部分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1.1特征简介

1.2适用规范

1.3质量预控点

1.4主要监理预控事项

第二节 主体工程

第三节 建筑装饰装修

第四节 建筑屋面

第三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第二节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一节 概况

1.1编制依据

⑴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勘察资料,设计变更及其它文件资料。

⑵国家颁布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⑶《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

⑷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1.2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荆门市兴鑫商贸综合楼荆门市兴鑫

⑵建设单位:荆门市兴鑫商贸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荆门市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荆门市宏夏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⑶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178㎡

⑷结构类型:人工挖孔桩基础(设计等级乙级),主体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四级) 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

主体——框架结构

⑸建筑等级

① 工程类别:重要性丙级,安全二级,抗震三级,耐火三类二级,放水三级; ② 工程等级:2级;

③ 抗震设防裂度:6度;

④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

⑹装饰标准

① 地面:水泥砂浆地面

② 外装饰:外墙涂料

③ 内墙:混合砂浆墙面

④ 顶棚:混合砂浆

⑤ 门窗:普通木门、塑钢窗

⑥ 屋面:SBS卷材屋面。

⑺建筑设备

① 给水设施:PPR铝塑管、热度锌钢管

② 排水设施:PVC管、地下涵管排水

③ 电气设施:铜芯线、PVC阻燃型管暗敷。

弱电控制部分钢管暗敷

第二节 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2.1监理范围

⑴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2.2监理工作内容

详见《监理合同》

第三节 监理目标

3.1投资目标

以20xx年定额为基价,总投资为 108万元。

3.2进度目标

工程建筑总工期:180日历天

3.3质量目标

该工程应达到合格,争创优良。

第四节 监理控制及措施

4.1监理控制

详见《监理规划》相应部分第4.1、4.2、4.3条。

4.2监理措施

详见《监理规划》相应部分第6.1、6.2、6.3条。

第二部分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1.1特征简介

地质状况:强风化泥灰岩。

1.2适用规范

⑴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⑵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⑷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3质量预控点

1.3.1施工定位与放线

⑴符合规划红线要求。

⑵轴线正确,角度方正,桩位符合设计要求。

⑶标志点准确,牢固,保护措施得力。

1.3.2土方开挖

⑴场地自然地面标高测量并做好记录。

⑵支护技术与安全措施。

⑶排水与降水。

⑷基底按设计持力层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做好计量记录。

1.3.3砼结构工程及基础砌体工程

详见2.3.1和2.3.2。

1.4主要监理预控事项

1.4.1施工定位放线

⑴红线定位测量应有规划部门参加。

⑵定位测量及标高确定应经业主认可。

⑶建筑物施工放线测量应符合GB50026-93第七章中的有关要求,其控制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7.2.13的规定,施工放样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⑷施工定位放线以后进行检验复核,并做好记录。

⑸检验控制网及水准点的标桩建立和保护措施。

⑹测量自然地面标高并做好记录。

1.4.2土石方开挖

⑴审批乙方的土石方施工技术方案。

⑵基槽基坑土石方开挖应检查轴线位置、几何尺寸、表格、施工作业宽度和基底土质情况等, ⑶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基底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出隐蔽工程记录。

⑷土石方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1.4.3基础工程

⑴柱下钢筋砼独立基础,电梯井处为墙下片筏基础。

⑵基础工程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范发规定。

第二节 主体工程

2.1特征简介:框架结构,框架柱截面尺寸400×500、600×600、600×400、700×700、800×800、配筋12?20、4?25+12?20、6?20+4?16、20?25,框架梁截面尺寸250×500、250×600、250×850、350×750,配筋见图。地下室四周为剪力墙300厚配筋双层?12、混凝土为?30、±0.00以下墙体用MU15蒸压粉煤灰砖M5水泥砂浆,一至七为框架结构楼面为现浇楼板、混凝土强度为C30,±0.00以上、采用加气混凝土块M5的混合砂浆砌筑。

2.2适用规范

⑴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⑵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

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⑷设置钢筋砼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94)

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⑹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⑺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2.3质量预控点

2.3.1钢筋砼工程

⑴原材料质量:工程所用材料符合现行材料规范。

⑵模板工程:轴线、高程、截面尺寸、垂直度、强度及稳定性。

⑶钢筋工程:数量、位置、直径、接头焊接、锚固要求。

⑷砼工程:配合比、坍落度、试块及强度、振捣和养护。

⑸其它:预埋件位置、数量、预埋管线型号、位置、数量。

2.3.2砌体工程

⑴原材料质量:工程所用材料符合现行材料规范。

⑵砂浆:配合比、试块及强度。

⑶砌筑:轴线位置、灰缝饱满、墙面平直、砌筑方法、门窗洞口尺寸位置,预留和预埋。

2.4主要监理控制事项

2.4.1模板工程

⑴模板设支必须保证结构构件的轴线、相互位置和几何尺寸准确。

⑵检查模板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措施,当支撑支承在基土上时应将基土夯实并加设垫板,并有排水措施。当采用钢管支撑时必须上紧铁和螺丝,防止浇灌砼时发生沉降变形。 ⑶模板不应漏浆,对可能引起漏浆的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填塞。

⑷梁、板跨度≥6M时,应起拱1/1000——3/1000。

⑸模板应刷隔离剂。

⑹预埋件及预留孔洞位置正确,安装牢固。

⑺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表4.2.7的规定。

⑻检查浇灌砼时模板的变形状况。

⑼底模拆模时所需砼强度应严格执行(GB50204-2002)表4.3.1的规定,其中大于8米跨的梁板和大于2米的悬挑构件砼强度必须达到100%。

⑽重复使用模板时需检查其维修情况。

2.4.2钢筋工程

⑴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各种规格的钢筋必须查验出厂合格证和外观检查后方可卸料。 ⑵监理和甲方代表参加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⑶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其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其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一级抗震时不应大于1.25,二级抗震时不应大于

1.4.

⑷钢筋代换应征得设计同意,并符合规范规定,

⑸油污应清除干净,带有粒状、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⑹钢筋弯钩或弯折的圆弧直径:I级钢为2.5d,II级钢为4d,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非抗震为5d,抗震为10d。

⑺钢筋焊接时,应检查焊工的考试合格证,并进行试焊,检验合格后方可施焊。

⑻电弧焊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合理选择焊条牌号;

②绑条焊时两主筋端头之间应留2-5MM的间隙;

③绑条焊和搭接焊的焊缝长度,I级钢单面焊≥8d,双面焊≥4d,II级钢单面焊≥10d,双面焊≥d,焊缝宽度B≥0.7d,焊缝厚度h≥0.3d.

④ 外观质量应满足JGJ18-84表4.4.2的规定。

⑼钢筋绑扎接头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 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受拉钢筋应符合GB50204-2002表B0.1的规定;

② 绑扎接头位置应错开,错开长度为中心至中心间距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

③ 同一截面内接头钢筋数允许占钢筋数值:受拉区为25%,受压区为50%;

④ 绑扎接头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应加密。

⑽梁、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内不宜有钢筋接头。

⑾钢筋焊接接头位置应错开,错开间距为35d且不小于500MM;在该段内接头钢筋占总钢筋数不超过50%。

⑿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⒀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表5.5.2的规定。

2.4.3砼工程

⑴水泥应有出厂证明,并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⑵砂石料应现场取样送检,对含泥量超规,有粘土块和有其它杂质的砂石料不宜使用。

⑶砼开盘前,应对模板、支架、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记录。

⑷砼拌制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 严格控制配合比,不定时地检查计量情况,称量允许偏差为:粗、细骨料±3%,水泥、水、

外加剂、掺合料±2%;

② 检查砼坍落度,梁、板、柱结构砼坍落度为30-50MM。

⑸砼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杂物,堵塞缝隙和孔洞,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检查钢筋上有无油污,保护层垫块,上层钢筋的支架等准备工作。

⑹砼浇筑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 运至浇筑作业点的砼不应离析,当出现离析现象时应进行二次搅拌;

② 控制每层浇筑厚度;

③ 浇筑竖向构件时先在底部填50-100MM厚相同比例的砂浆,浇筑高度超过3M时应设串筒; ④ 砼浇筑出现间歇时,其允许间歇时间应符合GB50204-92表4.4.11规定,当超过规定时要留

设施工缝;

⑤ 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规范规定;

⑥ 施工缝处后浇砼时应清理浮石、冲洗干净、铺垫水泥砂浆,并细致捣实抹平。

⑺砼浇筑过程中按规定制作试块。

⑻砼浇筑完毕后12小时以内进行覆盖或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抗渗砼14天),对大体积砼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⑼现浇砼结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表8.3.2-1规定,并做出记录。

⑽模板拆除后,对砼表面存在的符合规范合格标准以内的缺陷,应做出修补处理方案报监理方审签,并进行监督处理,对超过规范合格标准的缺陷,应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⑾当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应采用冬期施工措施,冬期施工措施应单独编制并经监理审签同意。

2.4.4砌体工程

⑴检查主要材料质量,水泥、红砖必须有出厂证明并送检合格方可使用。

⑵检查砌体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砂浆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 砂子应过筛,含泥量不大于5%;

② 生石灰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

③ 严格控制配合比,计量应正确;

④ 拌和时间不少于2分钟,并控制出料至使用完的时间;

⑤ 掺微沫剂时,其掺量、稀释、拌和时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

砂浆不得少于3分钟;

⑥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⑷砖墙砌筑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 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

② 砌筑时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应填塞饱满,实心砌体水平砂浆饱满程度不低于80%; ③ 砌体留槎 应正确,拉结筋留置应符合规定;

④ 填充墙顶部砌体应预留一定空隙,在抹灰前采用侧砖斜砌挤紧;

⑤ 配筋砌体的灰缝厚度应保证钢筋上下各有2MM厚的砂浆层;

⑥ 空斗墙砌体的局部位置应按规定砌成实砌体;

⑦ 蒸压砖自生产之日起,应放置一个月以后,方可用于砌体的施工。

⑸不得留设脚受淹的部位:空斗墙、120厚砖墙、独立砖柱、宽度小于1米的窗间墙、梁下两侧各500MM范围内、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⑹砌体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3-2002表5.3.3的规定。

⑺构造柱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 先砌砖墙后浇构造柱,墙体留马牙槎 ,高度为300MM,每层柱底砌筑时先退后收; ② 构造柱底部应先将落地灰清除干净,用水冲净,然后封闭模板;

③ 构造柱主筋绑扎搭接长度为35d,箍筋加密区范围为:圈梁上下450MM或1/6层高,主筋搭接

处,加密箍筋间距为100MM;

④ 构造柱与墙体之间的拉结筋每500高设2Φ6,锚入墙内1M长;

⑤ 构造柱主筋保护层厚度为30MM;

⑥ 其它要求按GB50203-2002执行;

⑦ 构造柱允许偏差应符合JGJ/T-94表6.0.12的规定。

⑻当连续10天内平均气温低于5℃时,应按冬期施工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建筑装饰装修

3-1 门窗工程

3.1特征简介

⑴门:一层大厅门为铝合金门;楼梯间门为乙级防火门;其它门均为夹板门。

⑵窗:浅蓝色玻璃、乳白色塑料窗

3.2适用规范

⑴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6-2002)。

⑵铝合金窗参照推拉铝合金窗(GB50210-2001)。

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3质量预控点

⑴原材料质量。

⑵制作及安装质量。

⑶有关性能要求。

3.4主要监理控制事项

3.4.1木门窗

⑴木材的品种、材质等级和用料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木材的含水率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⑵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结,并用胶楔加紧。

⑶胶合板(纤维板)门,应在横愣和上下冒头上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

⑷表面应干净,不得有刨痕、戗槎、毛刺、锤印、缺棱和掉角,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裁口起线顺直,交圈整齐。

⑸门窗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⑹做好防腐、防虫和防火处理。门窗框与砌体接触面和预埋木砖必须作防腐处理。

⑺制作允许偏差符合GB50210-2001表5.2.17的规定。

⑻门窗框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固定点符合要求。

⑼刨面平整光滑,裁口顺直,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和倒翘。

⑽五金齐全,位置适宜,启闭灵活。

⑾盖口条、披水条、压缝条、密封条等安装应结合牢固严密。

⑿安装允许偏差及留缝宽度应符合GB50210-2001表5.2.18的规定。

3-2 地面与楼面工程

3.1特征简介:水泥砂浆地面

3.2适用规范

⑴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⑵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3质量预控点

⑴回填土密实度。

⑵找平层施工质量。

⑶用水房间的地面排水坡度和防渗漏措施。

⑷面层施工质量和变形缝隙的处理。

⑸成品保护。

3.4主要监理预控事项

3.4.1基土

⑴土方回填必须待地面以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⑵原土层为淤泥或杂填土等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进行更换或加固。当设计未作要求时,应及时提出建议。

⑶控制用于回填土的质量。

⑷人工回填时,检查填土虚铺厚度(人工夯——200MM,蛙夯——250MM,机械压实——300MM)和压实质量,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

⑸加强墙、柱基槽处的填土质量控制。

3.4.2砼垫层

⑴砼垫层厚度和砼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砼施工要求执行相应规范。

⑶砼垫层应分区段进行浇筑,设置分仑缝,并进行处理。

3.4.3找平层

⑴铺设找平层前,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尤其注意砌筑和抹灰时的残留砂浆),湿润基层并先刷一遍水泥浆(随刷随铺)。

⑵水泥砂浆找平层的砂浆配合比不宜小于1:3(体积比),当(预制)板面平整度较差时宜配制不低于C15强度的细石砼找平,适当加厚找平层厚度,并碾压密实。

⑶用水房间找平应按设计做出排水坡度,并做好水管、地漏口处的防漏、防渗处理。 ⑷加强养护,并保持其清洁干净。

⑸浴厕等用水房间,设计中不单独设计隔离层时,宜在找平层砂浆(或砼)中掺加防水剂,其掺量和施工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⑹预制板板端处应按设计采取防裂的构造措施。

3.4.4隔离层

⑴按设计要求铺(涂)隔离层。

⑵隔离层在墙面处应上翻200-300MM,在套管处应做至套管上口,在穿板管道(或套管)根部应加强铺涂。

⑶作蓄水检验。水深宜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并作出记录。

3.4.5面层

⑴施工面层时,下层的抗压强度应不小于12MPa,并在下层表面刷一遍水泥浆,随刷随铺。⑵水泥砂浆面层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材料检验合格,水泥标号不低于32.5级,宜用中砂,含泥量低于3%;

②面层厚度不小于20MM,砂浆体积配合比为1:2,稠度不大于35MM,强调等级不小于M15;③砂浆拌和均匀,随铺随拍实,初凝前抹平,终凝前压光不少于两遍;

③ 因埋设管线而局部厚度减少时应有防裂措施。

3-3 装饰工程

3.1特征简介:内墙天棚面混合砂浆、外墙涂料。

3.2适用规范

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⑵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3质量预控点

3.3.1抹灰

⑴表面平整。

⑵边角处理符合标准。

⑶无裂缝、抹印和空鼓。

3.3.2饰面板、砖

⑴分缝弹线,预排编号,控制色差。

⑵镶贴牢固平整,分缝平直均匀,严禁空鼓。

⑶割砖和接缝合理。

3.3.3油漆

⑴施工工序符合规范。

⑵表面质量达到标准。

3.3.4涂料

⑴表面光滑洁净。

⑵边角部位处理细致。

3.3.5玻璃

⑴安装平整牢固。

⑵油灰施工符合规范。

3.4主要监理控制事项

3.4.1抹灰工程

⑴清理基层表面,铺钉金属网片,做好标筋。

⑵检验材料质量,当采用块状生石灰时,其熟化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用于罩面时不少于30天,当采用磨细生石灰粉用于罩面时不少于3天。

⑶检查暗埋管线盒的位置和埋置深度,并做好记录。

⑷先做样板间,经验收确认后再进行施工。

⑸门窗口、洞口、阳角处应做1:2水泥砂浆护角,高度不小于1.8M,每侧宽度不小于50MM。⑹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腰线,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做滴水槽(线),其深度、宽度均不得小于10MM,凡室外挑出部分均做50滴水线。

⑺一般抹灰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抹灰层厚度:内外墙20MM,预制板底18MM,现浇板底15MM;

②分层涂抹厚度:水泥砂浆5-7MM,混合砂浆7-9MM,纸筋灰不大于2MM;

③砼表面上手工抹灰时,宜先凿毛,并刮水泥浆一遍;

④抹灰面不得有爆灰和裂缝,不得有脱层和空鼓等缺陷;

⑤外观质量应达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灰线平直方正,无抹纹;

⑥允许偏差按GB50210-2001表4.3.9执行。

⑻装饰抹灰按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检验。

3.4.2油漆工程

⑴检验材料质量,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和过期材料。

⑵基层表面应干燥。

⑶按照设计要求,分清普通、中级和高级三个不同的级别,其主要工序应符合规范规定。 ⑷油漆工程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表10.3.6的规定。

3.4.3涂料工程

⑴检验材料质量: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必要时进行复验。

⑵先制作样板间,并取得认可后方可施工。

⑶表面光滑洁净,边角部位处理细致,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

⑷质量要求应符合GB50210-2001表10.2.7的规定。

3.4.4玻璃工程

⑴检验材料质量,重点检查玻璃和油灰的质量。

⑵玻璃安装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的现象。

⑶固定玻璃的钉子和钢丝卡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边不得少于2个。

⑷油灰应粘贴牢固,四角成八字形,表面不得有裂缝、麻面和皱皮。

⑸木压条嵌装玻璃时,压条与裁口边紧贴平齐,连接紧密,不露钉帽。

第四节 屋面工程

4.1特征简介

4.2适用规范

⑴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⑵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3质量预控点

⑴找平质量及坡度。

⑵排气孔设置。

⑶卷材铺贴质量。

⑷细部构造及加强部位处理。

⑸架空板及排水系统。

4.4主要监理控制事项

⑴审核设计图纸,审签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⑵审查施工队伍,屋面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伍施工。

⑶检验进场材料的出厂证明和质量,并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屋面为预制结构时,其板缝填嵌要求同2.4.5第(7)条,但屋面灌缝砼中宜掺加微膨胀剂。 ⑸找平层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找平层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宜为20-30MM,配合比为1:

2.5——1:3;

②找平层上表面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流向和坡度(结构找坡宜为3%,材料找坡宜为2%);③泛水和穿管部位应做成圆弧形状;

④铺抹平整,待收水后应压光,并充分养护,不得有酥松,起砂和起皮现象。

⑹保温层按设计要求施工,当采用水泥膨胀蛭石或水泥膨珍珠岩做整体封闭式保温层时应做纵横连通的排汽道,间距不大于6Mⅹ6M,并在交叉点处设防水排汽孔。

⑺基层处理剂应与卷材的材性兼容,涂刷前要求基层干燥,在节点部位应加强处理。 ⑻卷材防水层施工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首先铺设节点部位的附加层;

②卷材铺设方向一般宜平行屋脊方向,当屋面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震动时,采用沥青防水卷材时应垂直屋脊方向;当卷材为两层以上时,上下层不得相应垂直铺贴;

③卷材搭接的接缝位置应错开,搭接的顺序应满足:平行屋脊铺设时,按流水方向;垂直屋脊铺设时,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搭接宽度宜符合GB50207-2002表4.3.7的规定;

④节点处的细部构造做法,当图纸未标明时,应按GB50207-2002第9条规定执行。

⑼防水层完工后可利用下雨天或连续淋雨2小时后检验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需要做蓄水检验的屋面,蓄水时间为24小时,试验后作出检验记录。

⑽架空隔热板施工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铺设平整,稳固;

②女儿墙边应留250MM以上空隙部位;

③架空层内气候流通,不得阻塞;

④支座处应对防水层采取加强措施;

⑤板面宜勾平缝;

⑥整个操作不得损伤防水层。

⑾水落管施工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水斗制作时接缝不得有开焊和裂口;

②钢制水斗应刷防锈漆和沥青漆;

③水落管铺设顺直,接口紧密无渗漏,管箍间距和固定方法正确,确保水落管稳定、牢固;④排水口离地宜为200MM,并用45°弯头收头。

⑿验评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300-2001有关规定。

第三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1.1特征简介:上水采用PPR铝塑管、下水采用PVC塑料管、消防栓采用热度锌管。

1.2适用规范

⑴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⑵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1.3质量预控点

⑴材料、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

⑵施工质量检验和隐蔽验收。

⑶系统试压和其它试验。

⑷严格控制质量通病,杜绝渗漏。

1.4主要监理控制事项

1.4.1通用规定

⑴审查施工图纸,审批施工方案。

⑵检查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或技术质量鉴定文件。

⑶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应清除污垢和杂物。

⑷管道在穿过墙壁和楼板时应设套管,穿墙套管与墙面抹灰平齐,穿板套管上口高出地面20-30mm,下口与天棚抹灰平齐。管道与套管的间隙用嵌缝胶填塞。

⑸管道的支、吊、托架应埋设牢固,并与管道接触紧密。立管管卡每层安装一个,当层高超过5m时每层不得少于2个。横管支架间距应符合GB50242-2002的规定。

⑹管道丝扣连接时,螺纹应规整,其断丝、缺丝不得大于全扣数的10%;管道法兰连接时,其衬垫不得突入管内,外园到法兰螺栓孔为宜。

⑺弯制钢管时,弯曲半径:冷弯时不小于管子外径的4倍;热弯时不小于管子外径的3.5倍。折皱不平度:管径125mm以下,不得超过3mm;管径125-200mm,不得超过4mm。

⑻明装管道及容器必须涂刷防锈漆一遍,面漆两遍,暗装管道和容器(含保温要求)应涂刷防锈漆两遍。

1.4.2室内给水系统

⑴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在室外不得<1m,室内不得<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150mm,且给水管应在上方;当给水管铺在排水管下面时,应加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径的3倍。

⑵给水横管,宜有0.2%-0.5%的坡度。

⑶立管和装有三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可拆装的连接件。

⑷管道上的阀门,50mm以下宜用截至阀,50mm以上宜用闸阀。

⑸冷热水管排列规则:上下平行时,上热下冷,垂直安装时,左热右冷。卫生器具上的冷热水龙头排列时,应左热右冷。

⑹螺翼式水表前应有8-10倍水表直径的直线管段,其它水表前各应有大于或等于300mm的直线管段。

2⑺室内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不应小于6kg/㎝。

⑻饮用水管道使用前应进行吹洗和消毒处理。

⑼管道安装偏差应符合GBJ302-88表2.1.14的规定。

1.4.3室内排水系统

⑴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四通)和90°斜三通(或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用两个45°弯头或弯曲半径大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⑵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GB50242-2002的规定。

⑶立管检查口应隔层设置一个。但底层和顶层必须设置,检查口离地高度为1m(允许偏差±20mm)。 ⑷横管上设置清扫口(或检查口)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连接2个大便器或3个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

②直线管段长度符合GB50242-2002的规定;

③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

④清扫口与垂直管道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当用管堵头代替清扫口时,距墙不得小于400mm。 ⑸排水管道上的吊钩和卡箍应安装牢固,固定间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当层高4m以下时,立管卡箍可设一个。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

⑹塑料排水管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应按设计要求装设伸缩器,如设计未要求时,间距应不大于4m;

②横管固定件间距:?100管为1m,?75管为0.8m,?50管为0.6m;

③若采用钢固定件时,应设软垫片;

④接口用胶剂粘结牢固;

⑤管道与附件的色泽应该一致;

⑥保持表面不受污染。

⑺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雨水管道的坡度:悬吊式>0.5%;埋地式0.4%-2%。悬吊式雨水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安装检查口。

⑻埋地排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必须做灌水试验。

⑼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以上,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应高出屋面2m,且设防雷装置。 ⑽排水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GBJ302-88表3.1.12的规定。

1.4.4卫生器具安装

⑴卫生器具安装应平稳牢固。

⑵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管径和最小坡度陡应符合GB50242-2002的规定。

⑶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排水口的检修门;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高度为距地面1.5m。 ⑷地漏盖子不应固定,盖子应低于地面5mm。

⑸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GBJ302-88表3.2.6的规定。

1.4.5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⑴一般规定:

①管道及管件应采用镀锌材料。如无成品时,应进行镀锌加工;

②管径≤50,壁厚≤4mm时应采用气焊,管径≥70,壁厚≥4.5mm时应采用电焊;

③不同管径的管道对接时,当径差不超过小管径的15%时,可缩口对焊,当超过15%时,应加工异径短管焊接;

④管道对接缝处不得开口焊接支管,不得安装支吊架,不得在穿墙位置上。

⑵消火栓的栓口应朝外、阀门中心距地面为1.2m,(允许偏差20mm),阀门距箱侧为140mm,距箱后面为100mm。(允许偏差均为5mm)

⑶水流指示器应水平立装,其前后均应有5倍管径长度的直管段。

2⑷消防管道安装后应进行试验(也可分层分段进行),试验压力不小于9㎏/㎝。试压合格后,

进行隐蔽验收,并进行管道冲洗。

⑸消火栓箱内应配齐有关配件。

1.4.6工程验收

⑴建筑采暖卫生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应重点检查和校验下列项目:

①坐标、标高和坡度的正确性;

②连接点或接口的严密性;

③卫生器具、散热器和各类支架、档墩的牢固性;

④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通水能力和有无渗漏现象;

⑤阀门启闭的灵活性能。

⑵单位工程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①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②设备、制品和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水压试验记录和设备试运转记录;

⑤给水及采暖系统的通水冲洗记录;

⑥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第二节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2.1特征简介:PVC阻燃管穿BV线暗敷、进户线采用VV22型电缆。

2.2适用规范

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58-96)。

⑵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59-96)。

⑶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69-92)。

⑷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3质量预控点

⑴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

⑵施工质量检验和隐蔽验收。

⑶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

⑷系统检验。

2.4主要监理控制事项

2.4.1电缆线路工程

⑴检验电流的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等出厂证明和外观有无铠装锈蚀、机械损伤、皱折或扭曲、渗漏油等缺陷。

⑵电缆敷设前,对1KV以下的电缆应测定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10MΩ);对3-10KV电缆应作耐压和泄漏试验。

⑶直埋敷设时,沟底应先铺砂,电缆在沟内应有适量的蛇形弯。在两端和中间接头、电缆井、过管处等应留有余量。当检验合格后,方可铺砂、盖砖、回填土、埋标桩。

⑷电缆头制作要求

①封闭严密,填料饱满,无气泡和渗油现象;

②芯线连接紧密,绝缘带包扎严密,防潮涂料均匀,封铅表面光滑,无砂头和裂纹;

③交联聚乙烯电缆头的半导体带、屏蔽带包缠不超越应力锥中间最大处,椎体坡度均匀,表面光滑;

④电缆头安装牢固,相序正确,直埋接头保护措施完善,标志准确清晰。

⑸电缆保护管应管口光滑,无毛刺,固定牢靠,防腐良好,弯曲处无折皱,出入地沟、建筑物的管口封闭严密。

2.4.2线管敷设工程

⑴PVC管暗敷设时其保护层应大于15mm。

⑵PVC管与盒、箱连接时应采用内锁母固定,不得有松动现象。

⑶PVC管中间固定点间距为800-1200mm,弯管的弯曲半径为6D。

⑷暗敷在墙槽内的多根钢管(或PVC管)宜留10mm的间隙,以使水泥砂浆与槽底粘结牢固,管外砂浆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2.4.3管内配线工程

⑴检查导线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明。

⑵敷设好的管路应进行清扫。

⑶带线可后穿,也可在管路敷设时一并穿好。

⑷管内穿线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

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内;(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管内导线总数8根以下者除外)

③导线在变形缝处,补偿装置应活动自如,导线应留一定余量;

④导线的余留长度:各种盒内为150㎜;配电箱内为箱体周长的一半;出户导线为1.5m;⑤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孔截面积的40%。

⑸导线连接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导线在管内无接头,导线连接牢固可靠,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芯线。

⑹绝缘测试:导线间和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⑺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如下要求:

2①截面为10㎜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②截面为2.5㎜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③截面大于2.5㎜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再与

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4.4配电箱(盘)安装

⑴检验配电箱(盘)外观质量。铁制配电箱二层底板厚度不小于1.5㎜,且不得采用阻燃塑料板制作;塑料配电箱二层底板厚度不小于8㎜;木制配电箱应刷防腐、防火涂料,木制板盘面厚度不小于20㎜。

⑵配电箱(盘)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面1.5m。明装电度表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⑶配电箱(盘)带器具的铁制盘面、门和电器的金属外壳均应有明显可靠的PE保护地线。⑷配电箱(盘)上的母线及相线应涂颜色标示,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中性线N——兰色,保护地线(PE线)——黄、绿相间双色。

⑸配电箱(盘)上的点球和仪表等安装应牢固、平正、整齐、间距均匀、铜端子无松动、启闭灵活、零部件齐全。

⑹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平正,其垂直度偏差≤3㎜。箱体四周无空隙,面板四周边沿应紧贴墙面,凡与墙体接触部分应涂防腐漆。

⑺配电箱(盘)内全部电器安装完后应对相线间、相线与N线间、相线与PE线间、N线与PE线间的绝缘电阻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

⑻配电箱(盘)安装允许偏差:当箱体高度500㎜以下为1.5㎜,箱体高度大于500㎜为3㎜。

2.4.5开关、插座、灯具安装

⑴检查有关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外观质量。

⑵开关安装有关规定:

①开关距门边尺寸为150-200㎜,跷板开关离地宜为1.3m,拉线开关离地2m;

②成排安装的开关,高低差不大于2㎜,并列安装时高低差不大于0.5㎜

③同一室内的开关方向应一致;

④接线应正确,板面固定牢固、端正,并与墙面平齐。

⑶插座安装有关规定:

①底插座离地不应小于300㎜,并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一般插座离地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插座离地不应小于1.8m;

②同一室内高低差不大于5㎜,成排安装的插座高低差不大于2㎜,并列安装允许高差0.5㎜; ③插座接线应符合如下要求:

单相双孔插座:横装时,左孔接中线,右孔接相线;竖装时,下孔接中线,上孔接相线;

单相三孔插座:上孔接保护地线(PE),左孔接中线,右孔接相线;三相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地

线,左、下、右分别接相线(L1、L2、L3 )

④插座板应固定牢固,不得松动,板面端正,并与墙面平齐。

⑷灯具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3㎏以上的灯具,必须预埋吊钩或螺栓,预埋件必须牢固可靠;

②低于2.4m的灯具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④ 灯具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端正,吊杆吊链应垂直和平行;

④导线进入灯具处的绝缘保护良好,连接牢固紧密,且不伤芯线。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

⑤灯具成排安装的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

2.4.6防雷及接地安装

⑴接地体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接地体和接地线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最小规格;

②接地体的长度不小于2.5m,顶部埋设深度不小于0.6m,相互间距不小于5m,距建筑物不小于

1.5m;

③当接地体必须埋设在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3m以内时,应采用均压带做法,或在接地装置上面敷设50~90㎜厚的沥青层,其平面位置应超过接地装置2m;

④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缝应饱满,不得有焊接缺陷,扁钢反搭接长度为宽度的2倍,且三面施焊,圆钢搭接长度为6d(双面焊);

⑤焊接处应刷沥青进行防腐处理;

⑥接地体间扁钢与接地角钢(或钢管)应采用焊接,扁钢应立放,其上边缘距角钢顶端100㎜,并留有引出的足够的连接长度;

⑦接地体连接完毕后,进行隐蔽检验,当检验合格后方可回填,并遥测接地电阻,做好记录; ⑧当采用建筑物基础做接地体时,应按设计所示的位置做好基础钢筋的搭接封焊,再将柱内钢筋(不少于2根)与基础钢筋搭接焊好,在室外地面以下将筋焊好连接板,做好色标,以便引出和检查,同时做好隐蔽检查。

⑵防雷引下线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利用柱子主筋作引下线时,钢筋应不少于2根,直径不小于Ф16,焊接要经过专门检验,并在室外地面上1.8m处焊好测试点;

②每栋建筑物6根引下线,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⑶避雷网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2 ①避雷线为圆钢时不小于Ф8,采用扁钢时,截面积不小于48㎜

②避雷线应平直、牢固,不应有高低起伏和弯曲现象;

③屋顶上的金属突出物应与避雷网焊成一体。

荆门市东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O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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