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开放教育试点ⅹⅹⅹ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社会调查)

浅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成因及对策

姓 名 ⅹⅹⅹ

学 号 051110047

学 校 三门峡继续教育学习中心

指导教师

写作时间 2007.08.20

1

目 录

1、论文摘要???????????????????????????3

2、浅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成因及对策????????????4

3、参考文献资料?????????????????????????11

2

摘 要:农村信贷体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核心环节,没有有效的信贷体系,农业部门的投资就难以维系,农民的脱贫致富就会受到资金短缺的阻碍。信贷困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优化农村信用社贷款环境,创新经营管理,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20xx年以来在全国试行推广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并得到了全面发展。几年来,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成功运行不仅使其成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选择,而且成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但是,仍存在着一些矛盾阻碍着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壮大,一是信贷规模的日益扩大,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间的矛盾;二是单一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与多元化、多层次贷款需求之间的矛盾;三是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四是小额信贷组织自身的风险控制和贷款担保之间的矛盾。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因此,我认为解决这些矛盾的出路在于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构建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小额信贷好经验。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成因;对策

3

浅析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成因及对策

农村信贷体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核心环节,没有有效的信贷体系,农业部门的投资就难以维系,农民的脱贫致富就会受到资金短缺的阻碍。信贷困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优化农村信用社贷款环境,19xx年、20xx年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了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这标志着中央银行在正规金融制度框架内开展过去主要由非政府机构或组织实施的贷款方式,并希望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20xx年以来在全国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业务得到了全面发展。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全面开展了评定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乡镇工作,农村信用社正以主力军的身份出现在小额信贷的舞台上。

一、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必然性

(一)农户小额信贷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选择。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而农村人口占70%以上,经济不发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不是慈善捐款,也不是政府的扶贫款贷款,不亏损经营,是其最起码的要求。农村信用社要保证自身的可持续性,保证能够在维持自身存在的前提下获得利润汇报。其次,从各种调查情况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尽管贷款要付利息,但可以为他们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从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是农信社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的有效途径,符合农村信用社发展方向和定位,是保证其持续发展的基础。 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确定目标市场的需求情况,更有效率更快捷地为消费者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就农村信用社而言,贷款业务是其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农村应该是其最主要的市场,因此能否抓住并赢得一般农户关系着各家农村信用社今后业务发展与竞争成败。农村市场主体——农民大多数以家庭为作业单位,小规模进行经营,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又无有效抵押物作担保品。因而,改变了过去金融机构追求抵押、担保,寻找大 4

户的贷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额贷款形式,按照农户信用等级或采取联保方式发放的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市场提供的最适合产品。若要不顾自身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和公共关系盲目去抢占城市市场,无异于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从近几年来农户小额信贷的实施效果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产的优化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支农实力,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格局。如今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是商业化了的独立经济主体,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因此,如果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不能为其带来任何好处的话,其必然会退出小额信贷市场。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热情不断高涨。这无疑源于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成功实践。截止20xx年7月底,我们湖滨区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1.4亿元,各项贷款较年初增加1.1亿元,其中80%用于投放于农业贷款。不良贷款比例下降9.8个百分点,实现利润1200余万元。通过对我们湖滨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与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更是证明了这一点。从风险情况看,小额农贷的风险低于企业贷款,而对利息收入的贡献却大于企业贷款。因此,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中坚力量的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不仅是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满足农户贷款需求,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业务点和盈利点的迫切需要。

(二) 农户小额信贷是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

首先,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不但极大地改善了农户贷款环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 农村信用社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信用工程”和“阳光信贷工程”, 倡导信用兴农理念,营造讲发展、守信用的良好氛围,重塑“相互信任、双赢双活”的社农关系,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创造坚实的诚信基础。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人员深入广大农村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对农户进行全面的信用等级评定 ,并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使农户在规定的信用额度范围内随时可以获得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于农户来说,简化了贷款手续,免除了传统商业贷款活动中借款可能发生的公证费、资产评估费、招待费等各种费用,受到了广大客户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克服了金融机构与农户贷款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户获取贷款的可能性。

5

其次,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在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抑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农”中坚金融力量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农业发展有了新的要求——中国农业必须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疑为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近年来,我区农村信用社交口、高庙、会兴三个农业乡镇,在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通过“公司十农户+基地”的模式,办起了几十个大小不等的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和养殖基地,建成了千头养牛场和十万只鸡的养鸡场等菜篮子工程。 通过小额信用贷款扶植农户进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方式,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得以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户也不会因贷款难而丧失追求农村新的经济增加点的机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大大丰富了广大农民的菜篮子和腰带子,有利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开展农户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规模的日益扩大,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间的矛盾。 由于近年来金融机构竞争激烈,尤其是邮政储蓄银行的奋力崛起,加上城市信用社地方政府的政策倾斜等因素,农村信用社虽然倾其精力,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创新经营手段,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盘活不良贷款,清收到期贷款,但仍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给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仅从支农方面来说,要想满足广大农户的需求,靠目前储蓄的资金供给还远远不够。 为了减少资金供求压力,中国人民银行积极采取措施给予支农再贷款,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累计为我区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

4.5亿元。 从资金需求方面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成功运行,是解除我国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径。一方面说明农村信用社的借贷资金不再遥不可及,另一方面,许多由于获得了小额信贷资金支持而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的农户已经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活广告,在这种示范效应下,需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农户肯定会有越来越多。随着该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额也会越来越大。

(二)单一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与多元化、多层次贷款需求间的矛盾。

(1)贷款期限。小额信贷期限存在局限性。农户小额信贷并未能建立起一种 6

农村信用社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满足农户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机制。一是农业生产周期与贷款期限的矛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虽是“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但在贷款期限上一般不超过1年,这对传统农业生产确实足够,而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一般需要1年以上,1年以下的贷款期限与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不匹配,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实施效果。二是由于农信社自身资金实力有限,现阶段农户小额信贷资金一部分来自于央行的支农再贷款,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就我区农村信用社而言,支农再贷款多数为3个月、6个月,并规定不得展期。而农户贷款由于受农业生产周期的限制,造成贷款期限不合理,期限制订的短,到期贷款收不回,影响农村信用社贷款到期收回率,贷款期限制订的长,农村信用社有不许发放有中长期农业贷款。

(2)贷款利率。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能赢利,这是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能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因此,贷款利率必然就成为金融机构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也是借贷双方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如果利率过低,小额信用贷款又会再次成为寻租的对象,中低收入农户又会面临再一次被边缘化的可能。如果利率过高,则会加重农户借贷成本,打消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的念头。目前我区农村信用社贷款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期限长短来制定合理的期限贷款浮动利率。

(3)贷款金额。中国农村对小额信贷的需求很大。据报道从试点地区所揭示出来的趋势来看,当小额信贷比较成熟,群众与信用社的积极性都充分发挥起来,信用观念也建立起来后,有60%-70%的农民都会有小额信贷的需求。如果经若干年后户均贷款达到5000元左右,那么一个成熟的中国小额信贷市场的极限就可能达到3500亿-5000亿人民币。如此大规模的贷款完全靠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的吸储方法与能力显然不行。而增加农村信用社的吸储的竞争性或间接地通过其它金融机构的拆借,如把邮政储蓄从农村吸取的存款返回到农村,都需要农信社有一定的付息能力。因此,就目前情况来说,由于农户生产经营多元化,农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花卉种植等,农户的贷款需求与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农村信用社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只 7

考虑自己的资金实力问题,没能充分考虑到农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变化,而且从农村信用社或者信贷人员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信贷风险,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的现象。

(三)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从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运作情况来看,实践证明,小额贷款确实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寻求自身发展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即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来说,太多的利益外溢,因为其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是无法体现在其收益表上的,而且在现有体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部分社会成本。政府一再要求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就支农而言,贷款利率低,利润少,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村信用社可能还要魁更大的本钱。如在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尚未广泛建立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可能会承担本应通过保险由社会共同承担的风险。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已经暴露出来的“扶富不扶贫”的现象。据报道,一半左右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际上是投向了高收人农户,在对中低收人农户发放贷款时,农村信用社仍然较为谨慎,中低收人农户可获得性仍然没有较大的改观。在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因为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资金机会成本会很高。

(四)小额信贷组织自身的风险控制和贷款担保之间的矛盾。

小额信贷组织要保证商业上的可持续性,首先的问题就是要控制贷款风险,尽量降低呆坏帐比率。小额信贷组织的风险控制是否到位,首先取决于对借款人信用的了解程度,对借款人信用了解的越彻底,就越能有效地降低贷款前的逆向选择和贷款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这就需要小额信贷组织有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和人才,而在这方面,目前的小额信贷组织还难以做到。同时,小额信贷组织的风险控制还涉及贷款的担保品和抵押品的问题。一方面农户自身无足够的抵押品,另一方面土地作为一种抵押品目前在法律上还存在很多为解决的困难。缺乏抵押品使得小额信贷组织的贷款风险加大,直接影响未来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对策

(一)合理确定农户小额信贷的利率、期限和金额。

8

制定一个较合理的利率水平对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来说还有着特殊的意义。一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能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有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银行对工商业,甚至较大的农业项目的利率水平来套小额信贷的利率。在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赢亏。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和农户的偿还能力,根据测算后确定赢亏平衡点,再加上正常利润来算出小额信贷的合理利率水平。二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坚决克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和违背农户意愿安排贷款的做法;三要确定符合农户资金实际需求的贷款额。农户小额信贷以“小”为特征,主要解决单个农户的资金需求,防止“垒大户”造成的信贷风险。但小额信贷也不是越小越好,发放的贷款额应至少能维持农户整个生产周期的资金投入量。

(二)建立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

农业的双风险性使我们在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过程中,为保证小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应规定农户投资的农业项目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是一种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转嫁给了社会的有效途径,并且符合风险共担的目的。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而我国自19xx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商业保险机构的商业利润动机和实际政策功能之间的矛盾,使其发展困难重重。实践证明,这种商业化的农业保险模式是不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形势的。这就要求我们建立起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预防自然灾害给农户带来的损失。可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明确界定农业保险公司的性质,专门办理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确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给予优惠政策,不断引入竞争机制。

给中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提供贷款具有社会性,能增加社会福利。研究表明给穷人贷一美元比给富人贷同等数额的款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孟加拉 9

国的扶贫小额信贷就是一个明证。如果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将服务群体扩大到贫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则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业行为,而且带有公共品性质。 因此农村信用社在没有任何外部条件激励的情况下,向贫困者提供小额信贷显然是没有动力的。作为反贫困主体的国家,不能将带有反贫困性质的业务完全推给已商业化的农村信用社。国家为了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在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家已经明确而且已经通过减少税费等优惠政策来帮助农村信用社进行一系列改革。如在再贷款利率方面给以适当的优惠以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本或调整支农再贷款期限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实行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鼓励农村信用社多发放小额贷款等。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支持,积极给予支农再贷款,大大减低因农户业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资金压力,提高农村信用社在社会上的竞争力。

(四)学习借鉴国外的小额信贷新经验。

孟加拉国的扶贫小额信贷对世界小额信贷产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贡献,在全世界享有崇高的声誉。它是最早开展小额信贷扶贫活动的国家之一,迄今为止,也是举世公认的规模最大、运作最成功的国家。孟加拉国政府对小额信贷的发展在态度和政策上是宽容的、支持的,小额信贷覆盖的贫困人口比例在世界上是最高的。小额信贷已被孟加拉国视为缓贫扶贫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小额信贷机构已从金融体系的边缘溶入主流, 小额信贷模式也在不断改革以适应客户和市场的需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通过金融制度创新,金融部门为传统排斥的低收入群体提供服务,是有盈利空间的。当然,要做的事还很多,就我们农村信用社而言,在积极学习借鉴该国小额信贷经验的同时,还应整合小额信贷体系,真正使我们农村信用社充分认识小额信贷的发展潜力。

10

参考文献资料

[1] 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增加农业投入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xx年

[2] 殷红霞.农村小额信贷的政策效应及风险防范.[J].理论导刊,2004(9)

[3] 何广文.以金融创新促进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健康发展[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2)

[4] 闫永夫.中国农村金融业——现象剖析与走向探索[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20xx年

[5]王曙光.小额信贷---来自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启示[J].《中国金融》,2007(4) 1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