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20xx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名额分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给我校的名额指标,结合各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人数(不含2014级新生),将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0xx年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备注:各学院奖学金名额数=(奖学金名额指标数/全校参评学生总数)×各学院参评学生数

1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5.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6.在重庆市及以上科技、学习竞赛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达到其他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7.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在具备其他条件时可优先评定: 外语专业:二年级国家大学外语六级(或全国高校专业外语四级)及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重庆考区)计算机二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

非外语专业:二年级国家大学外语四级及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重庆考区)计算机二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需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5.本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 2

及以上荣誉奖励;

7.在重庆市及以上科技、学习竞赛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达到其他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8.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在具备其他条件时可优先评定: 外语专业:二年级国家大学外语六级(或全国高校专业外语四级)及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重庆考区)计算机二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

非外语专业:二年级国家大学外语四级及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重庆考区)计算机二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

四、奖励标准和评定程序

奖励标准和评定程序详见《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xx年版)。

五、时间要求

1.9月18日—9月30日,完成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综合评定工作,并征求学生所在社区意见,面向本学院学生公示。(河海学院内部汇总时间为9月25日)

2.10月8日,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1)《20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2)《20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以上两项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交大学生工作坊” 群共享中);(3)《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3);(4)《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有关表格在“交大学生工作坊”群共享中下载。

3.10月13日—17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面向全校学生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申请并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校其他各项奖学金不重复评选;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恶意欠费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5.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参加各项奖学金评定;

6.申请学生务必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学院必须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

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评选并做好学生的解释工作;

8.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和学生社区应及时沟通,紧密配合,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七、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为激励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体现了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学生的关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由于该项工作政策性强,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有关单位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于评选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耐心解释,有效疏导,确保学校稳定,特殊情况请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 20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 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4

 

第二篇: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xx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现将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7号)、《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70号)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申报制。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本人未提出申请不能获奖,不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获奖。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各学院(系、中心)国家奖学金推荐包括候补名额。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1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xx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推荐名额: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每班推选最多2名,励志最多 2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xx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推选5名,国奖励志条件都符合的按照国奖报,同时参评国奖和励志。本次国奖励志未评上同学,后期的其他社会奖助学金优先参评。

四、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海大助学在线”提交申请(不要求上传任何材料)。

2、各学院(系、中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应通过答辩确定。

3、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

各班要高度重视学生推荐材料的审核,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要求见规范说明和范例。(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第一人称,文章标题或副标题为“***个人事迹材料”宋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单倍行距,2000字左右。(电子版) 3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xx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填表要求见表格下方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注意名单含班级排序,要有班主任签字)

4、国奖励志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填写要求同国家奖学金。(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详细要求同国家奖学金。(电子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填表要求同国家奖学金。(电子版和纸质版,注意名单含班级排序,要有班主任签字)

4、国奖励志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分别打包发送邮箱(文件名分别为“xx班级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xx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这两个文件包中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xx班级张三”),文件夹中的文件名为“张三xx表或张三事迹材料”如“张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

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10月8日下午下班前必须提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电子版发至cailiaogaoyan@

七、注意事项

4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xx年第55号

主题: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1、所有获奖学生,必须符合条件。

2、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注重公示环节,并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相关材料。

4、在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中,候补人员同样进行答辩、申报、公示、推荐等所有程序。

20xx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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