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在校表现范文

初中生在校表现范文

本文摘要:初中三年,我勤奋好学,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在品质道德方面追求完美...

进入xxxx实验中学以来,学习认真努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工作认真负责。初一、初二担任地理课代表,化学课代表。初二成为共青团员,并代表班级参加研究性学习和模型展览等实践活动。参加作文、物理、化学、数学等竞赛并获奖。虽然在学习生活中存在许多不足,但能积极改正,并将秉承母校校训,不断前进,为社会做贡献,为母校增光!

初中三年中,学习认真,按时上下学,从不迟到早退。穿校服,佩戴胸卡,尊重老师,热爱同学,团结集体,发扬团队精神,积极才加校内活动。加入共青团,积极履行团圆的责任与义务,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引难而上,不屈不挠。曾担任历史课代表,是老师的好帮手。

初中三年,我作为一名中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班级体的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其次,作为班级生活委员,关心同学,并且为同学打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主动为老师分担班级任务,并且认真完成。然后,作为共青团团员中的一员,学习党的伟大精神,努力成为新世纪的“四有”青年。在初中三年中,我秉承“诚信,尽责,友善,正直,尚智,爱美,儒雅,执着”的校训,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发展有用的人。

初中三年,我勤奋好学,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在品质道德方面追求完美,是一个各方面要强的人。与同学和睦相处,因为性格较开朗,所以朋友较多,人缘较好。曾获“三好学生”的提名,并被选为“三号学生”。这是我初中三年值得骄傲的事情。在体育方面,我热爱网球和游泳。但其他运动都略懂一些,这也是在三年中朋友教会我的。在家尊敬父母,孝敬长辈。大人们都很喜欢我,对我寄予很大的期望。通过三年之磨练,我逐渐走向成熟。相信,在以后的路上,我会做的更好。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初中三年,学习努力,脚踏实地。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在校遵守校规校纪。作为团员,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三年里,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了做人的基本品德。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爱弱小。

自初中以来,自我感觉良好。在校中学到了很多知识,让我明白,学习知识很重要,但学习知识的方法更重要。让我明确了目标,让我在迷茫的人生中找到了梦想。学校更像是一个普通人的军营,条条规范,让我做一个有教养,有知识,有学识,尊敬父母。

初中三年以来,自我感觉良好。学会了很多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课下与同学老师交流问题,探究问题。认真维持课堂纪律。不说废话,在班上与同学共同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体育,遵守纪律,穿着校服,佩戴胸卡。

 

第二篇:初中生(范文)

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个社会现象,或者说是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个现象——“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从法理上分析,这种行为指的是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而在近期,在我国部分城市,却主要体现在交通方面。具体表现为:一位由执法部门派出的“钩子”,“发生了紧急状况”,向私家车主“求助”。车主动了恻隐之心将其搭载。孰不知落入了一个圈套,因为不远处的执法人员,按照所谓的证据,将其定为“非法营运”。然后“依法处置”,罚款。这位车主自然是百口莫辩,除了“乖乖受罚”,哪有半点回手之力?这样的执法方式固然荒谬。然而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却有许多这样的案例。

如在上海,一位私家车主在上班途中,因路人“胃疼”,动了恻隐之心搭其上路。结果,搭客拔了他的车钥匙,车外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他拖出,还把他双手反扣,卡住脖子,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告诉这位车主,他们市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要他交钱才能拿回车。在各种压力下,最后这位车主交了一万元才取回车

同样是在上海,另一位车主也是动了恻隐之心,却引来“非法运营”的横祸。尽管他采用了“断指”的方式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却也只是徒劳。

庆幸的是,最后他们一个采取诉讼的方式,一个采取向政府求助的方式,让法律还给了他们一个公道。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执法者找出了诸多的理由以示执法的正当性,但却掩盖不了实质上程序上的违法性,以及背后的利益驱动。回顾类似行为造成的结果,发现在鱼钩上晃荡着的除了当事

人,还有更大的鱼——那就是法律,道德和人们的善良之心。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和政府部门打交道。政府能否自觉的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是国家的公共管理活动依法进行,符合法律的规定。然而在“钓鱼”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却变成了违法者,引诱守法者违法。这让社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而执法者的做法所影响的也不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制观念和信心。行政执法中的“钓鱼”行为,不但会让公众在守法与违法的困惑之中,模糊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更是对道德釜底抽薪般的打击。

但是为何会有“钓鱼”执法的产生,其主要原因或许就是因为执法经济。

19xx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任何行政部门都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罚没款,都要上交国库”,但各地财政一般会按40%到50%的比例将罚没款返还给行政执法部门,有关部门再按照四六或五五的比例返还给各分支机构,此办法被俗称为“两次五五分成”。这就等于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个人联手设套盘剥司机。

从这个利益链条中,我们看到,利益的始端和源头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不给交通执法部门经费或所给经费很少,不足以维持部门生存,而是寄望于其创收;中端是执法部门,执法单位创收多少与单位和领导的绩效考核挂钩,创收得越多,单位提成和政府财政返回得就越多,领导和员工的奖金、福利等也就越多;末端是执法人员,单位又将创收任务分解给每一个执法人员,并与个人奖金、福利、考核、提职加薪等挂钩。这样就在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之间结成了一个公权力与私利错位纠缠的利益共同体,共同体及其成员的目标是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且现在执法部门法治意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由于利益的驱动,更

不把法律当回事,以致以罚代法屡禁不止。“钓鱼”执法则成了执法经济作用下的必然产物。

在执法经济的利益驱动下,“钓鱼执法”呈不断向社会扩充“执法力量”之势,提成机制让有关部门公然在社会上“招聘”大量“钩子”,也就是所谓的“协查员”乃至“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他们败坏了“正义”和“正义感”的名声,使社会诞生出大量不从事生产性、创造性劳动的寄生虫,也使法律、公权力的公信陷于崩溃的危险边缘。

当“钓鱼”成为常态,社会的信任危机也自然会加重,互助友爱的美德将在“钓鱼”中失去生存的土壤。 执法者的“钓鱼”,守法者固然是那条鱼,法律、道德也同样是那条鱼。

“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这句话是最近在网上流传的一句“最牛私家车标语”。当然这无疑是网民们针对“钓鱼”执法的黑色幽默。但是这或许成为了私家车主面对“钓鱼”执法的无奈之举。不过,如果这样的标语出现在每一台私家车上,是否就表示,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重重自我保护的外衣,使那些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那么我国的民族精神中的“团结互助”,又该如后得

到弘扬,得到发展。而这种情况还有可能随时随地陷公民于危险与不安,甚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的境地!

“钓鱼”执法对这个社会的影响,对人们法制观念的影响,实在太大。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思索,面对这一切,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如何把“钓鱼”斩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