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法 定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法 定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提供 用地出租给乙方用于开设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定本租赁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1.1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用地,使用

面积为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租赁用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承租用地之详细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红线图圈定部分为准。

1.2 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用地用于开设 的经营。

1.3 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租赁用地用途,应

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

8.5条约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但若属乙方变更或转让股权、股东,均属乙方合法权益,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得以此干涉或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 . 1 本租约期限为年,自日至月日止。

第三章 免租期、租金、场地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自本合同起租日起至月的租金为每月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至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的租金为每月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除前述租金外,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租赁用地沿溪边路的公共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元。

鉴于乙方建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四个月的免租期,即从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自起租日起开始计收租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相当于6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3.2 3.3

3.4 乙方应在每季度的第一天,将当季度的租金及场地使用费付给甲方(租金及场地使

用费的细目表见附件二)。若前述期限的最后一日恰逢法定休假日,则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向甲方履行义务。

第四章 承租用地交付

4.1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用地。交付租赁用地时,

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租赁用地移交情况,并签署房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确认书签署之日,为租赁用地正式交付之日。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出示该租赁用地属于甲方依法享有或甲方有权出租的相关权利凭证,以兹证明其业权。

第五章 税收及费用

5.1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租金税等,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根据其收取乙方支付租金及场地使用费的款额向乙方开具#5@p。

5.2 承租期间乙方经营所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甲方责任

6.1 甲方须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保证其确实拥有该租赁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见

附件三),并确保乙方可不受限制地享有对该租赁用地独家的,不间断的和不受影响的使用。乙方对所有人员在该租赁用地上的进出拥有完全的决定权,但甲方或其代表可在紧急情况下或因安全原因未经通知或许可进入该租赁用地。

6.2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用地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并在国家规

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租赁申报、登记手续。

6.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在该租赁用地建设地上建筑物的报建手续、以及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环保、消防、卫生城建等的申请报批手续,以及保证租赁用地的使用安全,解决因土地租赁过程中存在异议而引发任何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土地不便的纠纷。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欲将租赁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

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抵押生效之前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法院认定上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章 乙方责任

7.1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租赁用地用于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

它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用地上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期间,乙方如因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政治、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2 乙方可按其标准对租赁用地进行设计、建设和装修。该设计、建设和装修费用由乙

方承担。乙方对租赁用地进行设计、建设和装修,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图纸或方案供甲方备案。

7.3 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地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有毒或爆

炸物品带入房地产。

7.4 自对租赁用地交付之日起,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

取应有的合理措施,以避免人为的消防、治安事件的发生。

第八章 违约责任

8.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8.2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等不可抗力事件,致租赁用地上的房产毁损不能正常经

营的,则由乙方应负责尽快修复或重建。在前述房产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待房产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

8.3 甲方确认至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其它相关部

门发出的收回租赁用地、改变租赁用地用途、对租赁用地实行征用等的通知。在本合同期内,除发生市政规划调整、土地征用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人为的、行政的决定为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对上述租赁用地的承租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可预估的损失。如确有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事件发生,则甲方应自收到通知后3天内,将该通知复印件传送乙方,同时以尽量保全乙方在此经营为原则,协同乙方共同与拆迁单位蹉商,争取:

A.由拆迁单位提供相邻地区、相似条件其它经营场地,以确保乙方能在同一商圈继

续营业,并保证如该拆迁地址仍迁回租赁用地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回租该相同地点房地产之优先权。

B.如因拆迁或市政征用引起的任何有关经营、装修、设备、搬迁等方面的补偿,应

归由乙方所有。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A.甲方无任何违约,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六个月以上;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用地用途的;

C.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用地转租他人;

D.乙方利用租赁用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依据上述情形约定解除时,乙方应及时迁离并交回租赁用地,租金按实结算,租赁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停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双倍返

还履约保证金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在租赁用地

上建成的整个4S店及其配套的建设装修投入、停业期间的商业损失、被迫搬迁所

产生的实际损失以及因追索赔偿金而产生的各种费用等):

A.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6.3、6.4的约定,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经乙方合

理催告,甲方仍未能在7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B.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2的约定,致使乙方因使用租赁用地而与该租赁用地的实际

权利人发生纠纷且无法正常对外营业、或导致租赁用地被非甲方的实际权利人依

法收回的、或致使本合同被依法确定为无效合同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8. 6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或解除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

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8.7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7天内

予以纠正,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逾期未能纠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第九章 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9.1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用地的,应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

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租赁用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用地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9.2 本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应当将承租的租赁用地

连同地上建筑物无条件地移交归还甲方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取回乙方在租赁用地上及建筑物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拆除已建筑物本身之结构体(经甲方同意且合法之变更者除外)。乙方在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未拆除取回搁置在租赁用地上之物品,视为乙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9. 3 租赁期届满时,除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4约定被扣收履约保证金或双方将履约

保证金抵作最后六个月租金外,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第十章 通告及送达

10.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

则在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可向租赁用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双方同意尽最大努力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

12.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之日生效。

12.6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另壹份由甲方送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第二篇:土地租赁合同范本-法务版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土地”)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1.1

1.2 土地状况 目标土地位于: 目标土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具体

使用范围和面积,以土地使用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三)。

1.3

1.4

1.5 目标土地性质: 目标土地规划用途: 目标土地所有权人及土地证号:

1.6

第2条 目标土地抵押状况: 租赁期限及租赁物交付时间

2.1 目标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为 年。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为转租

则在此明确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期限起止时间及剩余使用权时间,保

证租赁期限在剩余期限内。)

2.2

第3条

3.1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内,甲方将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 土地租金及缴纳时间 土地租金: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

金总计:人民币 元

(?: )。

3.2 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自本合同生效乙

方交付土地之日起计。

3.3 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

金支付日期:

3.4 #5@p提供: 甲方应在乙方缴纳租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

合法的正式租赁#5@p。

第4条

4.1 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目标土地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出租权。本租赁合同

是对目标土地唯一及排他的租赁。至本合同签署日止,目标土地未

设臵抵押权及其他影响乙方行使租赁权利的权利限制。

4.2 甲方保证目标土地符合乙方的使用用途,保证乙方以该用途进行相

关报批手续时不会受到阻碍。

4.3 租赁期内如任何第三方与甲方就目标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

纠纷,甲方负责抗辩及承担一切费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

第5条 特别约定

5.1

5.2 乙方使用该目标土地的用途: 目标土地于此合同签署后 日内由甲方负责对目标土地进行平

整,保证目标土地在三通一平的状态下将目标土地交付乙方。

5.3 乙方在目标土地上的房产等项目的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及工程

施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以甲方名义报建,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5.4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目标土地抵押或做出其他有损乙方租赁权益

的行为。

5.5 如遇国家征收,对目标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对目标土

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如国家对目标土地未全部征收的,乙方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乙方继续履行的,租金按当时租金标准乘×(剩余面积计算/原租赁面积)。

第6条

6.1

6.1.1

6.1.2

6.1.3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时足额收取租金; 甲方不参与、不干预乙方合法的生产经营及管理; 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在其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手续及相

关事宜;

6.1.4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或无故收回土地(属国家征

用除外)。

6.1.5 租赁期间,考虑到乙方对目标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投资巨大,甲方不

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6.1.6

6.2

6.2.1 租赁期间,因土地本身或土地出租产生的税费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在目标土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进行自主经营、承担

风险,不受甲方干涉。

6.2.2

6.2.3

6.2.4

第7条

7.1 乙方在利用目标土地过程中自行承担因自身经营需要产生的税费。 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向第三方转租,转租期不得超出租赁期。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期满处理 租赁期满,乙方应退回目标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折价 元归

甲方所有。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7.2 租赁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租,则乙方有权在合同届满日前将所有

自有设备及其他动产搬走。

第8条

8.1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则双方免责。因不可

抗力而造成目标土地、配套设施或其它财物损失的,各自承担其损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

(2) 战争;

(3) 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

8.2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

故发生后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9条

9.1 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中具时间限制的责任或义务的,违约方

应向另一方按每天 元标准计付违约金,如该违约事项是支付款项的则按欠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另一方计付违约金。

9.2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不具时间限制的保证、承诺、责任或其它义务

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如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9.3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中途解除本合同。任一方擅自解除

本合同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对方支付 元/相当于 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解决

10.1

第11条

11.1

11.2

11.3

11.4

如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 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 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 目标土地红线图(由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附件四、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附件五、 土地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声明(如果土地为转租)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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