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优秀记叙文范例 第一篇 题目(20xx全国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高考优秀记叙文范例

第一篇

题目:(2003全国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 以上是《韩非子》中的一个寓言。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听到类似的故事;但是也常见到许多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情况。我们在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时候,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和对事物认知的正误深浅有没有关系呢?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请就“感情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这个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试题引用的寓言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④题目自拟。⑤不少于800字。⑥不得抄袭。

例文:(记叙文) 抛妻弃子之谜

离端午节还有两天了,富贵村的人们都在忙碌着。

这富贵村,虽然名为富贵,但其实是一片山旮旯里的穷乡僻壤,偶尔飞出一两个金凤凰,萧顺就是一个。去年刚刚医科毕业的他正在城里医院里履行着天职。家里有一老母,还有一个快要生娃的妻子,她们并不知道萧顺的工作单位在哪里,因为这山村实在是太闭塞了,惟一与外界的联系就是那一月才来一次的邮差。 往年,萧顺都会在端午节前一个月寄信回家,这样,婆媳俩就会在端午节前收到他的信,为他将要回家作准备。可是今年有些反常,离端午节只有两天了,萧顺的信还没到,婆媳俩倒没怎么担心,心想也许他忙,就忘了写信,反正过节一定会回来,按往年一样准备就是了。

端午节转眼就到了,村长按惯例用挨家挨户集来的钱买了一串长长的鞭炮,放得震天响。按他们那里的风俗,每户的男丁都要跪在离鞭炮4米的圈子,然后祈福,可人们发现,萧顺没来,于是村长又派人去请。萧顺的老母亲说,萧顺没回来。¨然后,全村的丁都知道了,萧顺没回家,然后,全村的女人都知道了,萧顺端午节没回家!

在这个没有什么新闻的穷山村里,女人们开始用她们独特的传播方式,生动地演绎着这个"号外"。真是团结力量大,现在村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萧顺这个假冒的孝子,抛妻弃子,在城里一个人风流快活,还包养了一个小老婆!

萧家婆媳整日闭门不出。媳妇本来挺相信丈夫的,可听传言说得那么有板有眼,就挺着大肚子,整日以泪洗面。她将信将疑,只有萧顺的妈始终坚信儿子不会如此,她始终以坚定的口吻劝慰媳妇:"顺子不会的,他不会的!"

一日,婆婆听到门外又有村妇在谈论自己的儿子,她不顾媳妇的劝阻,毅然拄着拐杖,一步步挪到门口,打开门,只说了一句话:"顺子不会的,不会的!"

话音末落,萧顺站在了老母的面前!

原来,奋战在抗击非典一线的萧顺刚刚结束任务,又在宾馆被隔离了一个多星期,事情一结束就匆匆往家赶,所以耽搁了,

于是,女人们开始说:"萧顺真孝顺!"

媳妇开始说:"他是我丈夫。"

婆婆仍然说:"他不会做那种事!"

简评:

本文特点有四:

一是层层设悬,谜团丛生,情节一波三折,直至文末才亮出谜底,显示出作者高超的构思艺术。

二是多用对比和照应手法演绎文旨,萧顺妈坚信"儿子不会的",媳妇的"将信将疑",这种对流言的不同认识,与感情的深浅当然不无关系;而结尾处写事后"女人们","媳妇"的评价性语言与前文照应,也凸现出"认知事物"与"感情亲疏"的微妙关系。

三是将"抛妻弃子"之谜底在萧顺(谐音"孝顺")因战斗在抗非典一线而迟归,闪亮出时代色彩,提升了文旨的境界。

四是语言朴实,颇具乡土气息和民俗韵味。

第二篇

题目:2005全国卷Ⅰ(海南等地):《出人意料和情理之中》

有一次,人们问20世纪著名的丹麦原子物理学家,哥本哈根学派的创始人,尼尔斯?玻尔教授:“您创建了一个第一流的物理学派,有什么秘诀?”不料尼尔斯?玻尔却回答说:“因为我不怕在学生面前显露我的愚蠢。”听到这个回答,大家都感到十分诧异和不解。

尼尔斯?玻尔的回答确实出人意料,但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请以“出人意料和情理之中”为话题,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体裁不限。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话题作文。所写内容须在话题范围之内。

例文:(记叙文) 父亲的游戏

儿子上小学时,家贫,可他的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是班级第一。上高中时,儿子学习成绩却下降了,而

且一泻千里,这令父亲很是头疼。

那时,他们的家庭条件已经转好了,父亲办了个体工厂,几年的拼搏使他们家成了当地有名的富余户。父亲因为自己文化不高,在经商中曾吃过亏,因此他希望儿子能考上大学,为家族扬名是小事,重要的还是为了儿子自己能够有一个好的前途。

因此,为了儿子能学习好,父亲把他送到本地最著名的私立学校,为他请最知名的家教,还送他进名师补习班,但儿子就是油盐不进,学习照样没起色。父亲无奈地摇头叹息:“真是纨绔子弟少俊才呀。难道就没办法了?!”

在儿子上了高二那一年,父亲接连做败了几笔生意,产品也出了质量问题,工厂就停了产。雪上加霜的是,父亲又得了癌症,眼看整个家败落下来,不要说昔日的灯红酒绿了,连吃饭都快成了问题。

家庭遭如此变故,儿子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他不再泡网吧,不再下酒馆了,他将过去的不良习惯通通改了,只是把自己埋在书堆里,埋在功课里。他连天加夜地刻苦攻读,他的学习成绩一大步一大步地上升,到了高二后期,他的成绩竟赶到了年级前几名。老师惊叹地断言,以他现在的学习成绩,考上名牌大学绝对没问题。到了高三,儿子更是搏命般地学习,高三毕业后,他终于考上了北京一所著名的大学。

接到儿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父亲把这两年间家事变迁的原因和盘托出了:

原来,父亲为了让儿子成才,用两年的时间同儿子做了个游戏:关于他的破产,他的癌症,都只是他编造的故事,他的资产只不过从一个工厂转向另一个工厂而已。如今,儿子考上了大学,他的游戏也要结束了。他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庆祝儿子的成才。席间,他感慨万端地说:“真是贫寒人家出才俊啊!亏得我狠了心,让儿子吃了几年苦,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儿子惊讶地说:“咳!有钱花时我看不到知识的金贵,没有钱时才想到知识可以保命。这真是意料之外的事啊。”

儿子看了一眼爸爸,突然又长长地叹一口气,说:“爸爸,你知道吗?以我的成绩,我完全有把握直接考到国外留学。可是,爸爸,在报考时,我以为家里很贫穷,没办法支付我留学期间的费用,所以不得不报考了一所国内的大学,这样一来,即便我要留学,也要等到四年之后了。”

父亲却没有半点的遗憾,说:“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啊!如果你能在大学里依然把自己当作是个贫穷的人,我就会很满足了。”

简评:

本文使用了比较新颖的小说题材,为大家讲述了父亲和儿子之间发生的一个奇妙的故事。该小说紧靠“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个话题,为我们设置了一波三折的情节,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精妙的情节设置是本文成功的关键。

第三篇

【题目】(2005湖南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从一个人的成长来看,先要学会走,然后才是跑。任谁都跑过——无论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但跑的体验是不尽相同的。你或许有难忘的经历,或许有深切的感受,或许有独到的认识。请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以“跑的体验”为话题,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记叙文或议论文。

【注意】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②不得抄袭。

【例文】(记叙文) 那鱼 那鹰 那人

我把自己比喻成一条鱼,我要努力寻找离开水的出口。

我把自己比喻成一只鹰,我要全力飞出蓝天的庇护。

我就是我自己,我要跑,跑出父母的视线,跑上自己的轨道。

——题记

起跑

那年高考,发挥失常,落榜了。我坚决地拒绝复读,执意背着大大的旅行包,踏上了北上的火车。隔着玻璃窗,我看见母亲在哭泣,父亲在叹气,鼻头有点发酸,转过脸,说好不哭的。“呜——”一声长鸣,火车开动了,母亲也随即跟着火车跑,一遍一遍的挥手,一遍一遍的嘱咐。我抬头看着天空,灰蒙蒙的,它也是如此寂寞。

跑程

离开了母亲的日子是惬意的。至少我可以把房间弄得乱七八糟而不用担心有人穿着围裙在门口喋喋不休;至少可以不用理会邻居们鄙视的目光,不用直视老师们失望的眼神,不会听见父母心碎的声音。但同时也伴随着心酸。每个公司去应聘,我的表现总会令人满意的,可一看到我的学历,笑脸马上变成了疑问,话语也变成了“回去等消息吧!”那一刻,我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摊在沙发上,突然一阵闪电划过深蓝色的苍穹,几声雷鸣似乎要将一切生灵唤醒。想起了父母做的香喷喷的红烧鱼;想起了父亲语重心长的教诲;想起了家门前那棵歪脖子的老槐树;想起了院里那张缺角的乒乓球台;想起了高三那年那些挑灯夜读的日子……看着金鱼缸里的金鱼。我想鱼,终究离不开水。

第二天,天放晴了,我拿起电话,拨通了那串最熟悉的号码。“喂,请问找哪位?”“……”“喂,怎么不说话?”“妈,是我!”“小丹,是你吗?真的是你吗?”“妈,我累了!”“孩子,累了就回家,知道吗?”“哎,妈,我要回家。”城市的夜晚依然灯火通明,路上的行人仍然神采奕奕。只是,我将与这一切告别,回到给予我生

命之源的那片净土上去。

终点

我终究还是回来了,回到这个有着无数的气息的地方。一切都没有改变,我决定复读,我也不是不跑了,只是希望有一个更高的起跑点。

后记:

鱼终究是离不开给予它生命之源的水。

鹰,终究离不开给予它希望之源的天空。

我,始终逃离不了父母和亲人朋友们的爱心交织成的幸福圈……

点评(中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副校长、语文高级教师 陈 军):

这篇作文拟了个有意蕴吸引人的标题,有“题好一半文”的效果。从立意上看,紧紧扣住“跑的体验”讲自己的感受,谈自己的情感体验,容易引起共鸣。从结构上看,题记画龙点睛,小标题为本文增色不少。关注生活,关注人生是本文写作成功的关键要素。

第四篇

题目: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我们常常用古人所说的“风头、猪肚、豹尾”六字来谈写作,意思是开头要精彩亮丽,中间要充实丰富,结尾要响亮有力。写作固然如此,仔细想想,小到生活、学习,大到事业、人生,又何尝不该这样呢? 请以“凤头、猪肚、豹尾”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注意l①话题包括三个方面,也可以选取其中一个或两个方面展开。

②自定立意。

③自拟标题。

④自选文体,但不要写成诗歌或剧本。

例文 下辈子还做您的女儿 [记叙文]

18年前的仲夏夜,我带着嘹亮的哭声来了。您说,这是个吉祥的开头。

在您的牵手中,我蹒跚学步;在您的教导中,我呀呀学语;在您的期盼中,我迈入学堂;在您无微不至的

关怀中,我逐步成长……

感谢您给了我生命,即使降生在贫困的家庭。妈妈,我怎能忘记上次我从学校回家,低低地和您说:“妈,好多年没吃西瓜了,我想吃西瓜……”我惴惴地看着你。您无言,叹了声气,走进灶房。我多恨自己提出这个无理的要求啊,父亲去世的早,仅靠您单薄的身体守着父亲留下的二亩薄田。这一刻,我真的恨自己残忍,怎能再给母亲施压呢?

可是第二天,起床的时候看到您赶集回来,肩上背着个小西瓜,篮子里还有些刚下地的青绿的菜。妈妈走进灶房操劳着一天的饭菜,我忽然有想哭的冲动。过了一会儿,您叫我吃饭,坐在那张简陋的八仙桌旁,我明显地看到菜比以前要丰富好多,还有让我垂涎的红红的西瓜。妈说:“娃要高考,给你加些菜,快吃吧。” 我胡乱地吃了一些饭菜,伸手拿起一块西瓜,幸福地吃了起来。我说:“妈,您也吃啊。”您说:“我从小就不喜欢吃这个,吃了肚子受不了。你快吃吧。”我便心安理得地吃光了所有的西瓜。

我回房间整理回学校要带的东西,妈妈收拾了碗筷。后来,忽然想到告诉妈妈要体检了,于是就去灶房找她。可是,我分明看到,母亲正背对着我,啃我吃剩的西瓜皮……那一刻,我不晓得该和母亲说些什么!庆幸妈妈没有回头,我冲回房中,捂着被子哭了好久。

妈妈,把她能给我的都给了我,我唯有学业可以回报。可是考前最后一次重要的模拟,我却考得很糟糕。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远远地发现,昏黄的残阳中,母亲佝偻着背在村口望着我归来的路。那一刻,我有向后走的冲动,可我终究不能。

和母亲一起回家的路上,我心疼着,该怎样告诉母亲我的失败呢?到家的时候,我头低着告诉母亲我考砸了。母亲,望了我好久,然后用她枯槁的双手,轻轻搂起我,抱了一下:“下次你会考好的……”

有这样的母亲,即使穷又怎么样?她疼我,爱我,相信我,给我一个充满爱的充实的成长过程,母亲给我的已经太多……

今天,我坐在考场上。我知道一定会有一个好结果。我会一直努力。最后,要告诉母亲:下辈子还做您的女儿!

简评

这是一篇用第二人称写的记叙文,文字质朴,情感真挚。有关妈妈啃西瓜皮的细节描写,很能打动人的心弦。平凡的妈妈,用不平凡的母爱充实了女儿的成长过程,自然而然地扣紧了题意。不事张扬,平实道来,是这篇记叙文的明显特色。(佚名)

第五篇 (题目同上)

例文 不肯死去的心 [记叙文]

或许,在血脉亲情之上,爱永远都是倾斜的。也正是有了倾斜才看到了不死的希望,才有了不破的梦,才

有了爱的延续。在我的一生之中,青年时是精彩亮丽的,中年时是充实丰富的,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老年时的响亮有力呢?

朋友告诉我:他的外婆得了老年痴呆症。先是不认识外公,坚决不许这个“陌生男人”上她的床,共同走了50年的老伴只好叹着气睡到了客厅里。然后有这么一天,外婆走出家门就不见了踪影,好在有派出所的帮助才将老人家找回。原来,她一心一意地想着童年时的家,不肯承认与现在的家有什么联系。家人哄着骗着,才终于将外婆留了下来,但她又忘了她一手带大的外孙外孙女,以为他们是群野孩子,要来抢她的饭。她用手护住饭碗,一边用拐杖打他们:“走开,走开,不许抢我的饭。”弄得一家人哭笑不得。

幸亏外婆还认识一个人——自己的女儿。每次看到她,外婆脸上都会露出异样的笑容,叫她“欣欣,欣欣”。傍晚的时候,外婆就会拿个凳子坐到楼下,唠叨着:“欣欣怎么还没有放学呢?”其实欣欣的儿子都大学毕业了。家里人看准了这一点,每当外婆闹着要回自己家的时候,就恫吓她:“再闹,再闹欣欣就不要你了。”外婆便会立刻安静下来。

有一年国庆节,来了远客,母亲亲自下厨。这时外婆的动作十分怪异:她朝四周看了又看,就像一个正要准备偷糖的孩子。当她确定没有人注意她的时候,大大方方地夹了一大筷子菜放在口袋里,主客见了顿时大惊失色,却又装着没看见。只有外婆一个人兴高采烈,似乎自己的手法十分高明。那顿饭吃得很艰苦。 当上完最后一道菜,母亲(外婆之女)也坐了下来,一边同客人客套,一边顺手从盘中捡菜吃。这时,外婆忽地从座位上弹了起来,一把抓住母亲的手往外拉。母亲莫名其妙,只好顺从地起身……

一到厨房门口,外婆便警惕地用身子挡住众人的视线。然后,掏啊掏地,从口袋中掏出刚才的菜,放到母亲的手上:“欣欣,你快吃呀,快吃呀。”母亲愣住了,看着那还冒热气的菜,半晌,抬起头,使劲儿盯着外婆异样的笑脸。哇的一声,她大哭了。

我想,外婆的“结尾”是响亮有力的。虽然,她的灵魂已在疾病折磨中慢慢死去;但永远强健的,是那颗不肯死去的母亲的心。

[简评]

此篇选材很有个性,外婆的形象相当独特。作者侃侃道来,把外婆的“病状”叙写得清清楚楚,其间有好几个传神的细节。如果仅此而已,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位不幸的年老的病人,但结尾处一下子奇峰飞降,将人物的心内景观推上了岱岳之巅。伟哉,永远不死的伟大的母亲的心!(郁炳隆)

第六篇

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一位登山队员参加攀登珠穆朗玛峰的活动,在海拔8000米的高度,他体力不支,停了下来。后来当他讲起这个经历时,大家都替他惋惜,为何不再坚持一下呢?再攀一点高度,再咬紧一下牙关!

“不。我最清楚,海拔8000米是我登山生涯的最高点,我一点都没有遗憾。”他说。

在这则材料中,登山队员对自我的认识与“大家”对他的期望是不一致的。在现实生活中,自我认识与他人期望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一致、不一致都值得我们深思。请就“自我认识与他人期望”这个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试题引用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立意自定。③文体自选。④题目自拟。⑤不少于800字。⑥不得抄袭。

例文(记叙文) 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

这些天,我一直为自己该怎样死而焦虑不安,我的身体极度不适,但我没上医院,因为前几年有位算命先生告诉过我,我命绝今年,如果挨过了今年,还有几百个日日夜夜。

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选择上街让人打死。

这些年,我愧对人类,把人们用血汗换来的粮食弄进我的黑洞温柔乡,我有十几幢别墅,而且每一个都养着“小蜜”,我怕光,更不敢走在大街上,“老鼠上街,人人喊打”嘛,我现在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让我的死来向人们陪罪吧!也许后来“鼠”作个惩戒。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可是没有人喊打,连看都没人看我一眼,我慢慢地走着,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我挡住了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姐,我想让他大喊大叫,让那些“英雄救美”的人把我打死,我搂着她的腰说:“我要非礼你!”

那位小姐不但没有喊,还报我一个媚眼说:“看你这派头,不是大款就是大官,我傍你。”

往日听起来的甜蜜的话,今日听起来如此的刺耳,我丢开她,抱头鼠窜,我想这就是她期望的吧! 我跑远了,她还在不停地问“电话多少”……

对面向我走来一位老太婆,我想她年龄大,社会阅历丰富,一定能认出我是一只“老鼠”。

可是她与我平静的擦肩而过,我忙抓住她的袖子说:“难道你认不出我是只老鼠吗?”

你是“老鼠”与我有什么关系?现在街上贼眉鼠眼的人多着呢!别烦我,我还要去买菜。她袖子一甩,像年轻了许多似的,飞一般地走了。

怪哉!怪哉!是我的认识错了呢,还是他们另有期望?

突然,我眼睛一亮,对!警察有枪,像花生米那样,只要一飞过来就行了。

我来到一个警察面前说:“警察同志,我是一只?老鼠?,你用枪把我打死吧!”

那警察见了我,“啪”的一声就立正了,“局长好!”

“我不是局长,我是老鼠。”

“你是局长,两年前你还同我们王局一起吃饭。”

“你们王局也是只老鼠。”

“你们怎么是老鼠呢?你们是老鼠,那我们就是老鼠的儿子、孙子,以后请你在王局那里多替我说说话,我的名字叫?向上官?,电话5188。”

我慢慢走在大街上,心里乱到了极点,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怎么我的认识与他们的期望相差那么大呢? 我仰天长叹:“谁来杀死我这只想死的老鼠。”

阅卷老师点评

本文构思新颖,视角独特,文章采用童话的形式,以老鼠为“自我认识”的主体,显示了人们期望的错位,讽刺了人们是非颠倒,将反常视为正常的麻木心态和不良世风,立意深刻,引人深思。

狼性,狼情

读邓一光的《狼行成双》,深深感动于两只狼彼此之间的“爱”。

19xx年,我在大兴安岭当兵时,常常受命与柱子一同带枪携犬在无边无际的森林中巡逻。柱子的枪法奇准 ,加上“太阳犬”的勇猛,我们几乎每次都能带回些野味。时值盛夏,我与柱子一边聊着家常,一边横穿一片茂密的森林。来到一块空地,“太阳犬”突然停住了,鼻子贴近地面嗅了嗅,轻轻地叫了几声。“有情况!”我们迅速闪到树后,屏住呼吸。不一会儿,一只惊恐的母鹿从一百米外的树林里钻了出来,而后面竟是凶残的狼,不是一只,而是两只,壮一点的是公,肚子大一点的是母。只见那只公狼猛地跳起来咬住了那只鹿的屁股,而母狼随后便咬了那只鹿的喉咙。两只狼撕扯着那只可怜的鹿,却不吃肉下肚。突然,那只公狼似乎看到了我们,眼睛紧盯着我们这里。柱子突然闪出,瞄准了那只母狼,扣响了扳机,却见那只公狼箭一样地挡在了母狼前面,应声倒地,临死前还使劲地向山后看了一眼。母狼低沉地哀叫了一声“呜---”声音凄惨而绝望,而后衔起了一块鹿肉向山后飞奔。

这完全不可能,因为狼处于危险之中通常会进入茂密的森林,以便逃跑,而它却向光秃秃的山后奔去,这简直违反了常理。柱子欣喜若狂,端起枪,又射出了一颗子弹,母狼倒地了。正当“太阳犬”准备出击时,那只倒地的母狼居然又站了起来 ,衔起肉,仍旧向山后飞奔。柱子顿时睁大了眼睛,凭他的手法,绝对击中要害了,可这……柱子只好又补了一枪。不料,奇迹居然又发生了,那狼竟又衔起肉,硬是绕到了山后。柱子说:“还没有哪个动物能挨了我两枪仍能站起来。”我也纳闷,“这狼为什么老是不放那块肉呢”我们带着惊讶,飞快地冲向那座小山。来到山后,沿血迹走近一看,我们都愣住了:一个干净的山洞里,四只小狼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那块鹿肉,而身边躺着一只狼----二里多路,那肚子被打穿的母狼居然为了自己的孩子而跑完了它!

我们呆立了许久。狼性凶残?可我却分明目睹了这感人至深的狼情。最终我还是明白,狼有狼性,狼也有狼情。人也好,兽也好,在生命的群体中,“爱”是永恒的!

牵着母亲走过马路

方 戈

当周末下午偕妻儿回家,年近花甲的母亲喜不自禁,一定要上街买点好菜招待我们,怎么劝也不行。母亲说:“你们别拦妈了,你们回来,妈给你们煮饭,不是受累,是高兴呀!”我便说:“我陪你去吧!“母亲乐呵呵地说:”好,好,你去,你说买啥,妈就买啥。”

到菜市需要走一段人行道,再横穿一条马路。正是下班时间,大街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的人群匆匆而行。年龄大了,母亲的双腿显得很不灵便,走路怎么也快不起来,她提着菜篮,挨着我边走边谈些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我宽容地听她诉说,像个长者。人老话多,树老根多,母亲这把年纪,自然爱絮絮叨叨,别人不愿听,儿女们还能不听?哪怕装也要装出忠实听众的样子才行。

穿过马路,就是菜市了。母亲突然停了下来,她把菜篮挎在臂弯,腾出右手,向我伸来……

一刹那间,我的心灵震颤起来。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动作呀。一刹那间,我的心灵震颤起来。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动作呀!

上小学时,我每天都要穿过一条马路才能到学校。母亲那时在包装厂上班。学校在城东,厂在城西,母亲担心我出事,每天都送我,一直把我送过公路才折身回去上班。横穿马路时,她总是向我伸出右手,把我的小手握在她掌心,牵着走到公路对面。然后低下身子,一遍遍地叮嘱: “有车来就别过马路”,“过马路要跟着别人一起过……”

二十多年过去了,昔日的小手己长成一双男子汉的大手,昔日的泥石公路已改造成混凝土路,昔日年轻的母亲已经皱纹满面,手指枯瘦,但她牵手的动作依然如此娴熟。她一生吃了许多苦,受了许多罪,这些都被她掠头发一样一一掠散,但永远也掠不去爱子的情肠。而她的儿子,却对她日渐淡漠,即使几月半载回来看她,也是出于一种义务,为了不让别人指责自己忘恩负义,不只缺乏诚意,更带着私心。

我没有把手递过去,而是伸出一只手从她臂弯上取下篮子,提在手上,另一只手轻轻握住了她的手,对她说:“小时候,每逢过马路,都是你牵我,今天过马路,让我牵你吧!”母亲的眼里闪过惊喜,笑容荡漾开来,像一个老农面对丰收的农田,像一个渔民提着沉甸甸的渔网……

“妈,您腿脚不灵便,车多人又挤,过马路时千万要前后左右看一看,别跟车抢时间。啥时家里有什么难事,只要需要,不管多忙多远,我们都会来的。我是您一泡屎一泡尿带大的儿子呀,您还客气啥?”母亲便背过头去揩泪。

牵着母亲过马路,心里有几许感激、几许心疼、几许爱意,还有几许感叹。

我们能够爱幼,但我们却时常忘了像爱幼一样尊老。尊老吧,就在日常生活中。

手语

(20xx年高考满分作文)

又是一个元宵节,当家家户户门前的路灯连成一片,当“锣鼓响起来”的喜庆洋溢在大街小巷的时候,我和父亲默默无语地来看母亲。

祥和喜庆的气氛在这里荡然无存,满眼都是萧条、荒凉。呼呼的寒风吹得茅草呜呜作响。“孩子,给你妈妈送些钱,”父亲示意我跪了下来,划燃了火柴。七年了,总忘不了母亲无言的话语,纸钱燃起来了,跳动的火焰渐渐形成一只手,把我牵入遥远的回忆。

母亲是个不善言谈的人,却总是用她那双微肿的手教导着我要诚要信,母亲被病缠身多年,每每病发,

身体就发肿,且疼痛难忍,求过多少医,吃过多少药都不见效。看着母亲难受的样子,我真心疼,发誓一定要找到治病的药。

机会终于来了。那年我们村来了一位外地人,说是要到关垭子去走访一个亲戚,给他捎去一些药材,一打听他亲戚的病,和我母亲的差不多。我央求他卖给我们一些,可是他抱歉地说:“真对不起,我只带了这些,而且说好了这次要带去,我不能言而无信啊!要不然,下次我再带些来。”我才不管呢,反正早点有药,妈就能少受点痛苦。不管那人怎样,我心里却打好了主意:狸猫换太子——调包。于是,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我用一包草药换了那些药材。待那人走后,我兴冲冲地拿给妈妈看,不料她一巴掌打我脸上。“妈—”我委屈地喊道。“那个叔叔刚走不远,你快骑车把药送去。这药是叔叔给别人带的,我们不能让他失信,再说,叔叔已经答应下次给我带,人不能言而无信,我宁可多受折磨,也不能玷辱了这个?信?字。” 我流着泪点头。

母亲不仅教我“信”,还教我“诚”。那还是我上学四年级时,学校里流行送卡片,我好羡慕,可是袋里没有钱,于是我悄悄地从抽屉里偷了五角钱满足心愿。事后母亲问我是否拿了钱。“没有,”我大声回答,企图掩饰内心的慌张。“真的?”母亲再次追问。“我说没有就没有!”我顶嘴道。看着我拒不认错的样子,母亲动怒了。她脸色气得铁青,“啪!”我的心一紧,睁眼一看,一只茶杯落在地上,母亲的手微肿。“妈,是我偷的!”我后悔了,母亲摆了摆手,默默地坐着。母亲虽然没有说一个字,但我却再也不敢“偷”了,绝对没有。因为我从母亲的手里读出了一个“诚”字。

诚信为本,是母亲以她的手无言地教给我的,我也始终牢记:无诚则不信,无信则不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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