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转农申请表及办理条件流程

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和办理“非转农”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二、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二)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三)《户口簿》、《身份证》;

(四)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五)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六)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七)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何为无业证明?

无业证明是由当地劳动部门开据的证明其目前失业状态的证明材料。一般购买失业保险的将在失业状态下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证明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

非转农夫妻投靠落户口怎么办理?

您好!

我是非农户口.我老公是农业户口.09年出台了新的落户政策.非转农可以夫妻投靠的.请问这新政策到底执行了么?

帮您问了:

小姐您好:

    您首先得向您丈夫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同意接收的,可以申请非转农。 

  市夫妻投靠条件及申请落户材料:

  1、结婚满四年。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4、非农业户口(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兵团户口出具兵团社会保障局无业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您还可咨询市公安局户籍科,

非转农”可由各分县市公安局审批

  为了简化办理程序,市公安局下放了部分户口审批权限。现在,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理中心审核办理城区购房、投资兴业、招聘录用、人才引进、获荣誉称号入户。

各分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核受理、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回原籍、收养、工作调动、干部录用、家属随军、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转学、录取新生入户。                                                     “农迁农”、四县市“非转农”由各分县市公安局审批。城区“非转农”落户由各分局审核受理后报 市公安局审批。

相关政策如下:                                                            夫妻投靠落户                                                                         1、落户条件: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可迁入到农业户口一方落户。                        2、所需材料凭证: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系农业户口,要求迁入我市落农业户口的,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办理“非转农”可能设计到相关户政部门手续落实问题,且受农村征地等问题的限制,具体事宜您请咨询 公安局户籍管理科。

【户口迁移】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失业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对象:未就业或失业的户口委托我中心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办理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同底彩照,到市人才中心填写《省城镇失业登记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2、市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报都正街街道审批。

3、10个工作日内,市人才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失业证。

注:失业证实行实名制,由本人妥善保管。失业证如有丢失,由本人到发证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并在新闻媒体公告,经批准后,由发证机构补发证件。

 

第二篇:12年10月11级奖助学金条件、流程、申请表及安排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下发的20xx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指标和20xx年度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预算指标,按照云教贷[2011]19号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昆理工大校学字[2007]40号)和《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昆理工大校学字[2009]36号)、《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昆理工大校学字[2007]41号),现将昆明理工大学20xx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完毕,全校共奖励人数为726人。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为每人每年3500元,全校共资助人数为1629人;二等为每人每年2500元,全校共资助人数为4970人,国家助学金分上下学期发放。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一次性发放完毕,全校共奖励人数为203人。各班级名额分配见下表:

12年10月11级奖助学金条件流程申请表及安排

注:转专业同学已属新学院同学,不在本院参评;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入学至今无补考记录(未参加过补考或重

修),所有科目≥60分,大一上学期、下学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分≥75分;

(每学期综合测评可到学生服务平台查询)

5、大一上学期、下学期及本学期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特困生、贫困生。 (每学期贫困生状态可到学生服务平台查询)

6、本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要求: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不低于1000字,严谨抄袭;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注:先打印再填,或填好后打印均可,务必在申请人后亲笔签名;

3、《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

注:(若本学期认定贫困生时已交至袁老师,则不用再交)

4、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若本学期认定贫困生时已交至袁老师,则不用再交)

5、500字的学生基本情况、典型事迹介绍

要求: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500字左右,严谨抄袭;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本学期认定的特困、贫困或困难生;

6、国家助学金一等限定为特困和贫困生,国家助学金二等限定为特困、贫困、困难生;

7、班级评定小组根据本学期认定的特困、贫困或困难生的经济状况、学习、生活、社区表现,按名额讨论、推荐参评;尽量扩大助学金覆盖面,已申请其他奖学金的同学不建议再申请助学金;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要求: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不低于1000字,严谨抄袭;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注:先打印再填,或填好后打印均可,务必在申请人后亲笔签名;

(三)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入学至今无补考记录(未参加过补考或重

修),所有科目≥60分,大一上学期、下学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分≥70分;

(每学期综合测评可到学生服务平台查询)

5、大一上学期、下学期及本学期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特困生、贫困生。 (每学期贫困生状态可到学生服务平台查询)

6、已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要求: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不低于1000字,严谨抄袭;

2、《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注:先打印再填,或填好后打印均可,务必在申请人后亲笔签名;

3、《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

注:(若本学期认定贫困生时已交至袁老师,则不用再交)

4、《昆明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注:(若本学期认定贫困生时已交至袁老师,则不用再交)

5、500字的学生基本情况、典型事迹介绍。

要求: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500字左右,严谨抄袭;

(四)国家奖学金条件

1、大一上、下学期获得乙等及以上的奖学金;

2、大一上、下学期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年级人数的前5%;

(五)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1、大一上、下学期获得丙等及以上的奖学金;

2、大一上、下学期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年级人数的前15%;

三、注意事项和申请步骤

1、各班委组成评定小组,根据奖项条件推荐同学参评;

2、建议扩大奖学金、助学金在本学期认定的特困、贫困、困难生中的覆盖面,不出现一人申请多项奖学金的情况;

3、励志奖学金重在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自立自强,表现优秀的特困、贫困生,需重点考核经济状况、学习情况、校园活动等方面;

4、助学金旨在帮扶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特困、贫困、困难生,在校表现积极、学习较好者优先推荐;

5、请各班班长负责组织推荐、指导同学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本学期开学时认定贫困生时已经收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已交过表的同学不用再准备表了,未交过表的,需要及时补交,否则奖学金或助学金无法申报;

6、时间安排

(1)10月8日-9日 班级按讨论、确定奖学金、助学金申报名额及名单

(2)10月10日(周三) 19:00-21:00

以班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交至恬园14-119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谭颖 电话:136xxxxxxxx

(3)10月11-12日 辅导员审核;学生完善或修改材料

(4)10月13日 通过初审的同学到学生服务平台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或助学金。

(5)公示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2年10月11级奖助学金条件流程申请表及安排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12年10月11级奖助学金条件流程申请表及安排

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2年10月11级奖助学金条件流程申请表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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