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 退 证 明

辞 退 证 明

本公司员工123于20xx年8月1日到我公司报到上班。

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为审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123严重违反我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研究,现决定将员工123辞退。

烟台1234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7月31日

 

第二篇:证 明1

桐庐农村合作银行: 明

兹有贵行发行的承兑汇票壹张,票号为40200051/21579094,出票人全称: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201000003569349,付款行全称:桐庐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全称:桐庐宏基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201000053198686,收款人开户银行:桐庐农村合作银行横村支行。出票日期为贰零壹壹年零壹拾月叁拾壹日,汇票到期日为贰零壹贰年零肆月叁拾日,票面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由于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在背书给西安宏罡锻造有限公司汇票时把(锻)字错写,现我公司出具证明予以说明。望贵行接到汇票后给予办理划款手续,由此而产生经济纠纷我公司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特此证明

财务章:

法人名章:

陕西联发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05月0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