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申请书

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7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xxx,单位:天津市xxxx,职业:医生,电话:xxx,住址: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xx年7月13日出生,电话:xxx,住址:天津市xxx号。

被申请人:xx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注册号:xxx,法定代表人:xxx,地址:天津市xxx层,电话: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身体遭受严重损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标准,请贵院对鉴定事宜予以安排。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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