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县农村档案工作进行督查的通报

中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农村档案工作进行督查的

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间县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中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考核评审的通知》(A府办发电?2011?56号)要求,20xx年7月3日~5日,县政府组织力量对全县“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少数乡镇对农村档案工作,特别是对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村档案工作,特别是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档案室杂乱,档案未整理、档案管理有关制度未上墙。

二是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文件资料收集不全面、档案整理不规范,档案室一室多用。个别乡镇对20xx年以前的文件材料未按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是人员不到位。个别乡镇无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少数乡镇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业务不熟悉,开展档案工作的主动性较

差。

请创建工作开展较迟缓的各乡镇认真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方案要求完成乡镇、村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督查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的认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和《A府办发电?2011?56号》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业务精湛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公,按要求建立健全专门的档案室、档案组合柜、档案管理制度要上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创建工作进度。各乡镇要组织对方案进行再学习、再安排和再部署,要细化和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倒计时牌,将目标逐一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中间县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地的考核评审和验收。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县档案局要帮助各乡镇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示范村建立健全档案室、档案组合柜、档案管理制度。

四是加大督促力度,为进一步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目标而影响全县的年终目标考核评审的,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乡镇和

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第二篇:督查工作通报

督查工作通报

济督通〔2010〕4号

郭茹副市长政府综合台账第四季度 完成情况通报

郭茹副市长工作台账任务共计31项,其中,重点工作21项,重点项目10项,共涉及市建委、交通局、公安局、改开建办、民族宗教局、信访局、司法局、房地产开发公司等24个单位。截至20xx年12月底,已完成27项,未完成1项,调整3项。

一、未完成1项

坡头到小浪底复线项目。完成了工可报告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12月函报小浪底建管局,待小浪底建管局上报水利部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期间我市多次与小浪底建管局沟通协商,其认为我市所定

督查工作通报

标准过高、投资过大,后经市政府同小浪底建管局协商,将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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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做了适当降低。目前,小浪底建管局就复线建设标准问题与我市仍未形成一致意见。

二、调整3项

1、抓好城市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检。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工作已调整到20xx年进行。

2、城展馆-科技馆项目5月1日前全面竣工,10月31日布展结束,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9900余万元,主体建筑安装、室内精装修、室外铺装、绿化及配套工程全部结束。目前正在进行布展和设备调试工作及开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将该项目调整至20xx年2月28日投用。

3、加快已开工的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进度,今年再开工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20xx年10月16日,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批联席办公会议决定,暂停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审批没有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暂停实施。

附件:郭茹副市长政府综合台账第四季度完成情况表

二○一○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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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郭茹副市长政府综合台账第四季度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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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

发:各相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综合科 20xx年元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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