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搞好企事业的方针,保障职工参与企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结合本产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在单位党委(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职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达到统一、简化、有序、全面发展的要求。

(一)选举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

1.职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本单位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职代会代表。

3.本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部门(小组)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职工人数和有关职代会代表的规定,职工代表占本单位职工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30%左右。

5.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管理人员、领导干部、一般职工。其中,一般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部门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本单位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本单位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各部门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职代会。

(3)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职工代表候选名单,并由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部门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是本单位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5)按部门建立职工代表组(团),民主选举正副组(团)长。

7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①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本单位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③有权向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本单位所属部门和领导提出建议、批评;

④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职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⑤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收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⑵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②积极参加职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联系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④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⑴ 代表在本单位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代表调离本单位或任期未满退休、退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⑵代表对所选部门职工负责。职工或原选部门,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

罢免或撤换代表,需经原选举部门单位职工讨论,获得全体职工过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销其代表资格。

⑶ 代表出现缺额,本单位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被选代表的条件与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9.代表的培训

本单位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10.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⑴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⑵ 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本单位的领导、部门经理、管理骨干、普通职工,也可以是本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

⑷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职工代表筹备组提名,经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二)职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职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职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止时间由提案小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职代会中心议题及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一般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以代表组(团)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依据、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⑴ 提案审议。由职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查: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⑵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转给本单位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⑶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一般在半个月以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在下次职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职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召开职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开会前(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单位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心任务,针对本单位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至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

3.起草召开职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工会发文实施。

4.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组织根据单位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一般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审查组、宣传组、会务组等。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本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5.本单位行政办公室负责起草行政一把手的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方案。工会、职代会有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6.检查文件的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提案的征集和代表的培训工作。

7.职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8.职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工代会的准备工作。

9.应建立职代会报告制度,填写召开职代会报告表,报上级工会。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大会主席团。

⑴ 每次职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⑵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职代会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工主要领导没有选为代表的,其主席团成员可以从代表中的党政工副职干部中产生。

⑶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首先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其次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最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鼓掌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主席团。

⑷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团)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职代会筹备组关于职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听取和讨论审议行政一把手的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5.行政一把手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组讨论,和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使工作报告及方案更加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本单位实际,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使领导和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好工作报告和方案。

2.行政一把手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职代会筹备组(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议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4.组织代表组(团)继续讨论审议行政一把手的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职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行政一把手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5.职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行政一把手的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召开职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团)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法定决议草案;讨论通过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7.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决定)和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8.闭幕后职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职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工会。

9.职代会、工代会合并召开的,应安排好两个会议的议程和衔接工作。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1.本单位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职工提出(制定)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各代表组(团)和每个代表,向各自所在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好的集体和个人,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4.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和监督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6.必要时,经本单位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项专门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1.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需要而定。

2.每个专门工作小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其成员一般应在职代会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正式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3.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交职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

4.专门工作小组对职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围

绕职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决议;参与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定;提出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等。

(五)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重要问题的处理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⑴职代会闭会期间,遇到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时,可由职代会代表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⑵ 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本单位工会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⑶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方案,应由单位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单位党组织同意。

2.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党政工领导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六)修改大会决议的程序

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职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单位行政提出修改有关决议(经单位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

2.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提出的修改决议意见进行研究,在基本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修改决定,并向下次职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3.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也可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讨论审议,修改原有决定。

(七)职代会档案资料工作

1.职代会应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职代会的有关资料是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历史记录,必须做好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

2.建档、存档的范围:历届职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职代会的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定和总结等资料;职工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及专门工作小组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3.职代会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由工会负责。

4.职代会档案资料最好设正本、副本,正本存单位档案室,副本存工会备查。

二、职代会职权的行使

职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民主进程情况研究各项职权的具体范围。

(一)行使审议建议权

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

听取行政一把手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公司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发展的重大问题等。

2.审议建议权的特点

审议建议权与职代会其他职权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内容最重要。审议建议权所包含的内容,均属单位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职工队伍建设和公司发展,行政一把手把重大决策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目的在于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同时也可以使职工进一步了解单位的发展目标,达到上下沟通、群策群力,为实现单位的发展目标共同奋斗。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行政一把手。职代会审议单位的重大决策,通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行政一把手根据职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职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3.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

⑴由行政一把手提出重大的决策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工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征集有关信息。

⑵在行政一把手起草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工会要向行政一把手反馈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⑶行政一把手工作报告、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在职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10天,发给职工代表。

⑷行政一把手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⑸行政一把手根据职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作出决策。

⑹职代会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其内容主要为:对决策方案进行正确评价;向行政一把手提出全面实施决策所需措施的建议;号召全体职工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全面实现决策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行使审议通过权

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通过单位提出的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由行政一把手颁布施行。

2.审议通过权的特点

审议通过权的内容既与行政一把手相联系,又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类问题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行政一把手不能颁布施行。因此,这类问题应由行政一把手与职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3.行使审议通过权的程序

⑴行政领导提出方案、办法和制度的原则、依据和条件,应与工会商量,工会要积极参与方案的拟定。

⑵单位行政和工会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应通过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单位实际和职工的意愿。

⑶将方案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⑷职代会表决通过方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⑸总经理颁布施行方案。

⑹对有些一时难以把握或群众意见较多的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总经理或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三)行使审议决定权

1.审议决定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决定职工切身利益、管理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等。

2.审议决定权的特点

审议决定权的内容都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职工群众完全有能力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作出决定。这类问题的决定权属于职代会。总经理行政应按职代会的决定贯彻实施。总经理行政对职代会审议决定权范围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讲明理由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总经理行政应按职代会决定执行,同时可以提请党组织协商处理。

3.行使审议决定权的程序与行使审议通过权基本相同。

(四)行使评议监督权

1.评议监督权的内容

评议监督单位行政领导干部,可以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职代会民主评议单位行政领导干部,是职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在党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2.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的范围

主要是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至于是否评议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部门领导,则由上级党组织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

⑴民主评议干部的组织领导:职代会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小组,由该小组负责民主评议的工作。

⑵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主要是按照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⑶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要遵照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领导干部。

⑷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⑸民主评议干部的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也可以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⑹民主评议干部,应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最好与上级组织部门考察领导干部结合进行。

4.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⑴准备阶段

以职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工会或评议小组制定评议干部方案(方案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报党组织批准后实施。同时,向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并做好职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⑵被评议干部向职代会代表(职工)作述职报告阶段。代表(职工)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

⑶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报党组织审议后填写职代会民主评议表。

⑷反馈阶段

评议小组将评议意见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由被评议干部在评议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代表(职工)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意见;被评议干部向代表(职工)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⑸总结阶段

总结评议工作,提出对被评议干部的奖惩建议。经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将评议表上报主管部门党组织,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三、职代会工作机构

本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召开职代会的方案,提出职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组织职工选举职代会代表。

3.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职代会代表。

4.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职工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处理代表和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8.做好职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9.完成职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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