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1、 本预算依据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土建装饰(A、B)、安装相应分册(C2、C6、C8、C14)及政府相关文件。

2、 工程取费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 装修部分工费按79元/工日计,安装部分人工费按66元/工日计;税率按豫建投标

【2013】31号文件执行。

 

第二篇:概算书编制说明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概 算 书

工程 名称:洛阳市龙景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水系规划工程编制 阶段:建安工程费:工程总投资:编 制 人:

初设 阶段 24.91万元 71.69万元 董 秋 风

洛阳市水资源勘察设计院

二零一一年七月

编制说明

一、本工程概算根据设计图纸和水利厅豫水建字[2006]第52号文颁发的《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以下简称本标准的规定编写。

二、与本标准配套的定额为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计字[2006]第52号文颁发的第二、三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简称07定额)。

三、工程量根据图纸计算。

四、本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根据2011.3《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上的指导价计算。

五、定额直接费

1、定额直接费:

(1)人工费:本工程为引水及河道工程,因此工长为5.18元/工时;高级工为4.84元/工时;中级工为4.15元/工时;初级工为2.22元/工时。

(2)材料费:根据运到工地实际价格确定,42.5水泥:390元/t,32.5水泥:345元/t,砂:65元/ m3,碎石52元/ m3,砖330元/ 千块,柴油:8.22元/kg,汽油:9.72元/kg,钢筋:4960元/t。

(3)机械使用费:采用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计字[2006]第52号文颁发的第七册《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2、其他直接费:建筑工程按定额直接费的2.5%计。

3、现场经费:因本工程为引水及河道工程,故土方工程取直接费的4%;石方工程取直接费的6%;模板及砼工程取直接费的6%;其他工程取直接费的5%。

六、间接费

因本工程为引水及河道工程,故土方工程取直接费的4%;石方工程取直接费的6%;模板工程取直接费的6%;砼工程取直接费的4%;其他工程取直接费的5%计。

七、企业利润

本标准规定专业队伍施工的工程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工程费之和的7%计。

八、 税金:因本工程所处位置在市区,应按3.413%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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