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承诺书

房屋装修须知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制定本装修须知:

一、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

(二)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增设;

(四)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六)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备注:1、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剪力墙、屋架、悬索等。

二、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住宅房屋装修需进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装修前向房屋所在地区、县(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一)拆改、变动非承重结构;

(二)增砌墙体、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开凿非承重墙体、扩大或移动门窗尺寸、位置。

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需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依法经规划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住宅房屋装修中实施禁止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9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承诺在装修过程中不涉及禁止条款行为,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装修管理工作的规定》进行装修。否则,本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买受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装修施工承诺书

装修施工承诺书

一、 木工施工人员8月10日全部到位30人

二、 施工人员工作分配

1、

2、

3、

4、

5、

6、

7、 V1—V8上安排16个工人同时展开施工。 通道4个木工同时展开施工。 大厅未完吊顶方管,隔墙底层3个木工施工。 玻璃房墙立面,2个木工施工。 二层通道,2个木工施工。 卫生间、休息区,2个木工施工。 前厅墙立面,2个木工施工。

三、 每个工作面按照进度分为: 1、

2、

3、

4、

5、 包房顶墙立面8月30日全部完成基础。 通道、前厅墙顶面8月30日完成。 包房的卫生间跟水吧台,T级台同时施工。 所有木工基础必须在8月31日完成强顶立面施工。 所有强顶立面按详细分工各项报甲方验收。

承诺人:

20xx年8月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