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外省流程

(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一、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第一步: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到五险征缴岗办理将要转出的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减少原因四险选择“转他区/转本区”,医疗选择“转往外埠”。

第二步:办理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此步骤无需报盘)

参保单位填写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区海淀社保中心一层账户补填岗或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岗办理养老保险的“转外省申请中断”手续。将我中心打印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我中心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转出手续。

注意:

(1)险种勾选时只选养老保险。

(2)四险“减少原因”选择“转外省申请中断”。

(3)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注明“本人同意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市”。并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标注日期。

第三步:办理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参保人或其新单位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手续。我中心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我中心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88506127

特别提示:

(1)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不可逆,请确认后办理。

(2)所有填写的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当月办理完第一步业务后,每月15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非当月已办理完第一步业务,每月5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

(4)如有欠费需还欠后再办理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

二、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 办理本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就业单位的参保人需提交与本市存档缴费机构签订的《缴费协议》或街道享受政策人员《申请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原件和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第三步: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后,将转出地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三联) 返还给参保单位。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

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如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第三联)的,需提供《参保凭证》复印件一份。《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 办理外省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办理新参保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参保人的身份证(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第三步: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后,将转出地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三联) 返还给参保单位。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如有基本医疗《参保凭证》(第三联)的需提供《参保凭证》复印件一份。《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特别提示:以上涉及的所有报表、单位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纸张规格

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3.5厘米装订线;涉及需手工填写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有涂改表格无效。上地、万寿路工作部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业务。

办事地点:

区中心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 上地工作部地址: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三层

万寿路工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金盾出版社三层

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

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12333

业务咨询:88506127

62960228(上地工作部)

68249896(万寿路工作部)

社会保险政策及企业版软件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下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lsb.

 

第二篇: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个人办理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公司办理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12333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公司第一次为员工购买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流程,越详细越好,谢谢! 2011-08-10 22:48 邹乐888 | 分类:保险 | 浏览4527次

提问者采纳

2011-08-11 10:18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

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

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

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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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N4 T( |: s Q: e- Y/ A# X( _+ z: R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h. b! {. b+ y4 c0 d0 v , d' ^ @% L9 x9 n) F# k7 x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b. d k0 t$ B0 s4 _& B- U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6 V% t& D1 D2 K- J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r; ^8 W2 Y% D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 [% c$ s6 x$ X+ G5 h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f5 L% F+ L) {4 q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j+ l" L$ z. K0 x$ z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 X" M( I3 A8 T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 b5 e& m8 `; X 0 z: |- c8 M+ @$ F# M& C+ w1 `4 @

二、 表格填报说明:$ I0 K) L2 \, i4 W; n 1、 社会保险登记表8 L" W1 U" R7 }9 \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997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8 b1 c) ?$ C- h7 {' j0 Z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K# U' T1 V0 [, s6 r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 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_# f% x8 ~' E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b& T- w4 s- K) B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S9 b5 m n* f, d- T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我公司社会保险编号为:4604650) Q1 l. b4 b5 q Q/ v" n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u% u+ P+ C, W" V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0 u; b; @3 t7 P! g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Z5 j, ~' X+ n8 ^ 养老保

险 22% 7% 20% 7% 13% 7%- h3 e) s0 g1 J& V2 b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

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没办理过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办理过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蓝本复印件、彩照一张,相关的社保所需要的表格,即可。 所有员工要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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